诗文 | 最美的情书 |
释义 | 最美的情书林依人和她的名字一点都不配。她一点都不依人,而且是个胖子。 那年我十五岁,上高一。班主任会经常冷不丁出现在后门,从猫眼偷看我们,我被怂恿去用彩色胶布封住猫眼,班主任生气地盘查起来,几个没良心的朋友第一个就出卖了我。 班主任大发雷霆,说:“你们几个混世魔王,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就把你们放最后一排。下星期换位置。我亲自来排!” 几天以后,我看到了我的同桌林依人,顿觉人生无望了。 班上的女生大部分都很瘦,顶多也是微胖,林依人就成了班上最胖的女生。 她的脸不大,但是身上结结实实都是肉。她土得像解放前的女生,打扮像一个中年妇女。头发永远扎成马尾或盘在头上,一个夏天就几件T恤换来换去穿,夏天也从来没有穿过短裤,都是大地色系的休闲裤和牛仔裤。冬天在外面裹上棉袄或者羽绒服,更像一个球。 就算本来很青春的打扮,被林依人穿上,就完全是另一番模样了。 衣服永远是绷在身上,跑步的时候都迈不开步子,只有胸一抖一抖,身上的其他肉也跟着一步一晃。 我们几乎不说话,即使说话也是问句。比如,老师刚刚来过没有,讲的哪一页,这章已经学过了吗…… 我的心里满满都是许言言。 许言言是特别好看的女生,她眼睛不大,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亮晶晶的,鼻子也小巧,唇红齿白。看电视剧的时候我常把主角想象成我和许言言,而当我想象完,把目光撤回来看到旁边的林依人时,顿时就觉得不寒而栗。场景还是那个场景,但是如果把主角换成林依人的话,就从偶像剧变成恐怖片了。 我摇了摇头,拿起笔乱写乱画,突然有人喊我的名字,一抬头,英语老师正盯着我,“李哲,东张西望什么,作业呢?” “我忘家里了。” 这种招数我用了很多次,原以为老师会说下次带来,但是英语老师说:“给你十分钟,回去拿吧。”于是我只能说好像带了,开始假装一本一本地翻,世界末日啊!就在这时,林依人出现了,她说:“我这里有一份草稿,你要吗?” 我猛点头,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英语老师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放了我一马。 从这之后,每天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过她的作业,抄在自己的本上,到后来我说,要不你帮我做一下。 林依人面露难色,但是不知为何还是答应了下来。她自己的作业,笔迹工整,没有一个错别字。给我写的作业上却字迹潦草,龙飞凤舞,居然没让老师看出破绽。 林依人最好的一点是沉默。因为沉默,她不问我不想回答的问题,也不会一直跟我聊八卦。因此我和她同桌一年时间,我对她的了解只是她的名字和排在中上的成绩以及好像永远都掉不下来的体重。 而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对许言言的了解可就突飞猛进了。 许言言爱看书,爱我不喜欢的节奏慢得不行的老电影,一哭起来也漂亮得不得了,最迷恋的明星是林俊杰,还有个上大学的青梅竹马…… 我经常在晚上去许言言爸妈爱打牌的茶馆,等很久偶尔会碰到独自出来的许言言,我就在她面前紧急刹车,说,许言言你怎么在这儿啊,好巧。 文理分科前,我决定跟许言言表白,于是写情书。有天打完篮球回来,看到林依人以一种很怪异的姿势坐着。从书包的缝隙可以看到一个粉红色的包装袋,我突然就明白了她这么坐的可能是因为生理期。 我把校服拉链一拉,篮球往桌子底下一放,就从后面走出教室。下午的教室没有开灯,林依人的背影看着依旧是一种很扭曲的姿势,我看着她的背影,又折了回去,把校服扔给她,“我家停水了,帮我洗洗吧。” 几天后,林依人递给我一个纸袋,里面是我的校服,被折得工工整整。 林依人满脸歉意地拿出一个皱巴巴的纸团,说:“这个我洗完才发现,对不起啊。” 通过背面被水浸湿的印记,隐隐约约看见几个字,顿时明白了这是当时被我写废的情书。我说:“既然觉得抱歉那就重新给我写一份呗。” 正在研究试卷上红叉的时候,林依人推过来一个信封,淡绿色花纹。我大喜,拆开一看,这感天动地的文采加上我这个帅得惨绝人寰的长相,许言言还不非我莫属。晚上我躲在被子里,借着手机的光,看着那封情书,一个字一个字编辑好,然后发送给了许言言。 没有回应。 终于分班,许言言选了文,去了别的班,我和林依人选了理,还是同桌。 她依然温柔沉默,不厌其烦地给我讲同一道题。 难得碰到停电的晚上,全班点起蜡烛自习,我趴在桌子上,林依人专心地给我讲现在完成时和过去完成时的区别。她依旧是那个很土很土的女生,一年过去了,好像稍微瘦了一点,又好像没瘦,看不大出来,但是我头一次在烛光下看着她,她的整张脸都映在橘黄色的烛光里,格外温柔,我第一次觉得,原来林依人也是很好看的。 高考结束以后的散伙饭上,林依人微笑着看大家开着玩笑,抱头痛哭,她坐在角落,没有喝一杯酒,也没有抱任何一个人。 最后林依人扶我上车,准确地跟司机说了我家小区名字,到了楼下,我坐在椅子上,林依人在我旁边,不知道该来扶我还是站着。 我说:“林依人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她说:“嗯。” 我问:“你为什么从来没去上过厕所啊?” 她有点害羞,笑了笑然后说:“因为我太胖了,别人出去一趟你都不需要挪椅子,我出去的话,你不光要挪椅子,还要起来给我让出位置才能出得去,所以我不去。” 我和林依人去了不同的城市,念完大學以后,我去了一个更大的城市发展。同学聚会,我搜寻了一圈,没看到林依人。 林依人没来。 她很少用社交网站,不传照片,不写心得,也没有微博。可是我知道她已经瘦了好多,变成了真正的依人。我不停询问,林依人真的不来了吗?大家调侃,看林依人没来你失望得那样,果真年轻时候的恋情才是最珍贵的。 我从没喜欢过林依人,而我的青春里,到处都是林依人。 晚上回家以后,我翻箱倒柜找出了当初林依人替我写的那封情书,可真真是世界上最美的情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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