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那个和我一起吃了很多很多顿饭的人 |
释义 | 那个和我一起吃了很多很多顿饭的人去年七夕的时候,我好像是在一家日料店。记得那天暖黄色的灯光特别温柔,和当时的男友点了一桌子的三文鱼。 那天我们靠在一起,挨个分配寿司,我偷偷跟他说:“店员一定很讨厌互相投喂的我们吧。” 他拍拍我的脑袋说:“快吃,这个蟹籽军舰,你的哦。”其实我没有很偏爱日料,反而喜欢一些烟火气重的东西,比如说夜市。 记得有年冬天,我俩一起挤在夜市的人群中。我跑去买牛奶鸡蛋醪糟。他很高,一直跟在我身后,那天真的好冷啊,天气都快零下了,人潮拥挤,有双手从背后揽住了我。 我顿了顿,那种感觉,像是冬天里忽然开了一树梨花。现在想起来,那天喝的牛奶鸡蛋醪糟,味道还是特别特别好的。 说起来我和前任的口味是真的特别不一样。 我喜欢西红柿炒鸡蛋,他喜欢苦瓜炒辣椒。我喜欢豉汁排骨,他喜欢麻辣香锅。我们唯一的共同特点是,都喜欢吮指原味鸡,讨厌苹果。 每次去快餐店,我們都去汉堡王。然后一起点两份肉酱薯条,两杯大可乐,两只天椒大皇堡,一大一小。当时他取笑我,每次吃薯条,都把土豆渣弄得到处都是。我辩解,和别人出去吃饭,我可是很矜持很矜持的。在你面前才不小心撒了一桌子而已。 他说才不是,第一次我们去吃烤串儿,你就这样。我想,啊,原来他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吃饭的模样啊。回想起来,那时候觉得谈恋爱最开心的事情之一,就是有人来分担我吃不完的东西。 记得有一次他来学校接我,我闹着要带他吃新开的重庆抄手。我们点了两大碗,最后我吃不了了,推给他,他一边嘲笑我,一边飞快地帮我吃光了。 还有一次,和朋友出去玩,她不远万里给我带了一份乐山的蒜香麻辣鸡爪。真的太好吃了,糯糯的,软软的,现在想起来都还流口水。可我吃到那个鸡爪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赶快给他打了一个电话。我说真的好吃哭了,我一会儿就去买给你啊。那时他在看书,一听见我声音就笑了,他说你好像小孩啊。 最丢脸的回忆是有一次出门,我们一路吃了五顿饭,吃到最后连路都走不动了,结果闹肚子。他一点也没有安慰我,笑到不行。 我说:“你别看我了,我现在很疼的,很丑。”他说:“好好好,不看你。”我低着头,捂着肚子,五官扭曲。一抬头,发现他在录像。他说好好笑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那一刻却忽然觉得,他好像挺像一个男朋友。 最后还是有几件遗憾的事情。 我其实很任性,很少陪他做过什么,他说喜欢吃火锅,在一起那么久,我却一次都没有同他吃过。每次约会,他都说,去那一家吧,或者那一家吧。我摇头,说不要不要,火锅好热啊。 我不喜欢太热的东西,比如四十摄氏度的天气,比如四十度的爱情。还有一件是我其实蛮喜欢烘焙的,但每次碍于原因,说想带给他的蛋糕、曲奇、豆乳盒子通通都没有带到。 再后来我们分开,原因很简单,不够爱了。但我从未怀疑过,无论是他,还是我,彼时的真心。毕竟一起吃了许许多多顿饭,每一口的味道都还是那么实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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