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诗歌·乐府民歌《焦仲卿妻并序》 |
释义 | 诗歌·乐府民歌《焦仲卿妻并序》诗歌·乐府民歌《焦仲卿妻并序》 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据影宋本《乐府诗集》) 本诗最早载于《玉台新咏》,题作《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郭茂倩把它收入《乐府诗集·杂曲歌辞》,题作《焦仲卿妻》,称为“古诗”。因本诗首句是“孔雀东南飞”,它在诗中有起兴的作用,人们又习惯于用它来命篇。 杂曲歌辞与相和歌辞在体制、内容风格方面都很接近。杂曲歌辞的汉代作品,一部分可能原来是相和歌辞,因为在流传过程中乐谱亡失,难以归类;一部分可能本来就没有入乐,或者是文人模仿相和歌而作,或者是从民间采集而来,尚未经过乐工合乐加工,都是只供观赏的案头之作。后人整理乐府,就把这些失去音乐依据的作品归为杂曲歌辞。除了音乐关系的不同,它与相和歌辞还有一些别的区别。如杂曲歌辞中残章片语比较多,即作品的完整程度有所减低,造成这种后果的部分原因是它与音乐相离异以后流传和保存变得比较困难。又如在杂曲歌辞中有一首长至三百五十余句、一千七百余字的鸿篇巨制,即我们现在所要鉴赏的《焦仲卿妻》,它代表了乐府诗的最高成就。 据诗前小序说,本诗是根据发生于东汉末庐江府(汉郡名,初治在今安徽庐江县西,汉末徙治今安徽潜山县)的一对夫妻在家长的逼迫下双双殉情的真实事件传写而成的。另,《太平御览》卷八二六《织部》载有四言诗《古艳歌》一篇,其词曰:“孔雀东飞,苦寒无衣。为君作妻,中心恻悲。夜夜织作,不得下机。三日载匹,尚言吾迟。”它咏唱的内容和首句起兴与《焦仲卿妻》极为相似,很有可能它是一首较早传唱这一生活故事的作品,《焦仲卿妻》的创作则可能受到过它的一定影响。 本诗是一首描写家庭悲剧的千古绝唱。诗中人物刘兰芝和焦仲卿有着深厚的爱情基础,由此联结起来的婚姻本来应当十分牢固,但在封建礼教制度下婚姻的基础并不是爱情,而是决定于家长的意旨。刘、焦的爱情和婚姻遭到他们家长的破坏,两人同被封建礼教吞噬。这一悲剧的意义在于,它突破了文学作品中把两性生活的不幸归咎于一方(主要是男方)性格缺点的成规,而把批判的锋芒直接指向了封建礼教制度,这是文学创作中思想认识的一次重大超越。 诗人大体上是按照悲剧发展的时间顺序来作叙说,又在人物的对话中插入了少数回忆过去生活的内容,从而延长了作品所叙说的生活进程的时间,使故事和人物形象更趋完整,作品结构却仍显得脉理清晰。全诗由三大段组成:第一段从篇首至“二情同依依”,先写刘兰芝诉说不堪婆婆欺虐,便主动提出“遣归”的要求;再写焦仲卿在母亲面前为妻子说情,未被允诺;最后写刘氏辞别焦家,夫妻约下盟誓,等待早日重新团圆。第二段从“入门上家堂”至“愁思出门啼”,主要写县令和太守前后分别派人为他们的儿子向刘家求婚,刘兰芝难以一再违背她母亲和兄长的逼迫,佯为答应与太守儿子成婚。第三段从“府吏闻此事”至全诗结束,先写刘兰芝与焦仲卿最后一次见面,知道危局已定,盟誓难谐,两人决心以死相抗争;再写迎婚那天刘氏赴池而亡,焦氏闻讯,也挂树而死。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对封建礼教进行了强烈的控诉,悲剧达成高潮;最后通过刘、焦死后化为连枝比翼的幻境,表达了人民对他们同情和祝愿,并点出警戒世人的创作意图。 《焦仲卿妻》,在叙述艺术上成就极高。诗中人物众多,个个声情毕肖,神态如见。全诗事绪繁杂,矛盾迭出,然而写得圆顺自然,有条不紊。诗歌中的人物语言基本上以浅显通俗的口语为主,诗人的描述语言则常铺以文采,尽管有此区别,两者都生动自然,而且通篇和谐协调。 先看人物塑造。刘兰芝、焦仲卿作为全诗的主角,是诗人用浓墨摹绘的人物,写得最为充分和成功,刘兰芝更是闪发出夺目的光彩。她不但美丽可爱、勤劳能干,而且感情真挚、性格坚毅。她未出嫁前,也曾接受过一些当时社会“妇德”的熏陶,“诵诗书”、“知礼仪”,明白在婆媳相处中自己作为晚辈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必须具备的克制。婚后,身为府吏的丈夫常在衙府当直,刘兰芝在家中经常与婆婆及小姑相处。她原以为自己的勤快和温顺能够赢得婆婆的好感和信任,可是婆婆不仅任意驱使她,还视她为仇人,对她“久怀”憎恨,充满敌意。如果她满脑子充塞着封建愚孝观念,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中还会忍气吞声地生活下去。但是,刘兰芝并非如此,她尊重自己的人格,不允许他人任意侵凌她做人的权利,“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在封建时代,一个妇人被夫家休回,这是一件多么羞辱之事。刘兰芝却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反抗家长的淫威,主动表示愿意“遣归”,这种勇气和胆量在当时是惊人的。她最后选择了殉情的道路,在这一贞烈之举中,同样也强烈地表现出她不容母兄逼迫自己改嫁、蹂躏自己意愿的可贵人格精神。为维护个人的权利和尊严而反抗、斗争,这是刘兰芝性格中最可贵的地方。其次,还表现在对爱情的真诚执着。她与丈夫感情融洽,若不是婆婆的欺虐、破坏,他们原会充满幸福。她虽然要求从婆家“遣归”,但对自己的丈夫仍一往情深,两人在分手时约下“誓天不相负”、“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的盟言,期望重新团聚。实际上,她主动提出“遣归”,并非想与焦仲卿结束夫妻关系,而是有要求丈夫来帮助自己一起改善家庭生活的愿望。在娘家,她牢记与丈夫“不离别”的“结誓”,丝毫不为县令和太守的家境、地位所动心,力拒与他们儿子结婚,由于遇到兄、母的强力摧迫,她宁愿抛弃生命,也决不叛离爱情。从刘兰芝身上,我们看到了古代中国的妇女要求尊重个性、尊重爱情的意志和信念。 焦仲卿也是诗人正面歌颂的形象。他诚实厚道,有正义感。与刘兰芝相比,他缺乏妻子那种强烈的个性精神。他对母亲的专横跋扈虽不满意,却不敢坚决抗争;对妻子的处境虽然同情,却又无力加以保护,这是他性格的缺点和软弱的地方。但他对妻子爱得很深很专,毫不含糊,即使他所敬畏的母亲肆意进行挑拨调唆,也不能改变他对妻子的一片深情。他在母亲面前一再表示:他与妻子“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送妻子回家的时候,他又向她表明自己的心迹:“誓不相隔卿! ……不久当还归,誓天不相负!”后来,他听说刘兰芝已经允诺太守儿子的婚事,心急如燎,匆匆“求假”赶来责问刘氏何以置昔日誓言于不顾,当他明白这是自己的误会后,即与妻子一起下定了殉情的决心。最后,他不顾母亲劝止以死向封建礼教和顽狠的家长进行了反抗,与刘兰芝共同演出了爱情生活中极其悲壮的一幕。对爱情的专诚向往,在这方面他可以与妻子相为比美,也正因为这样,他赢得了读者不衰的同情和好感。 焦母、刘兄是诗人直接挞伐的对象,刘母在这场悲剧中也起了不光彩的作用,诗人对她也有贬责,然较前二人为轻缓。她们共同形成了扼杀刘、焦爱情的一方。焦母脾性暴毒,心肠冷酷,异常专断。尽管刘兰芝小心伺奉,勤劳操作,焦母仍认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蓄意将她遣赶出门。她的意旨只许别人顺从,不许稍相违迕。焦仲卿为妻子说了几句公道话,她一听怒不可遏,厉声斥责:“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吓得仲卿赶紧住口。她滥使家长的权力,绝不允许儿子支配自己的婚姻,“汝岂得自由”一语,极为鲜明地反映出她控制他人的欲望或心态。在这样一个家长的辖制下,焦、刘夫妇心情的沉闷和压抑是可想而知的。不仅如此,她还持着浓重的封建等级观念,常以其子“仕宦于台阁”而自傲,看不起“生小出野里”的刘兰芝,并振振有词地说:“贵贱情何薄?”意谓以贵夫休弃贫妇根本不能算什么薄情。对她来说,纯洁的爱情完全是一种陌生的东西。然而可悲的是,不能理解爱情的人却又掌握着支配他人婚姻的权力,这怎么能不酿造出人间悲剧! 诗人对刘兄着墨不多,然其形象却跃然纸上,呼之欲出。读者先是通过刘兰芝之口的介绍,初步了解了他的劣性,“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后又写他知道刘兰芝第二次拒婚,勃然大怒,“阿兄得闻之,怅然心中烦,举言谓阿妹:‘作计何不量! 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这两处简短的描述,把刘兄凶神恶煞加势利小人的面貌和心地刻画得入木三分。刘母同情女儿的遭遇,在再婚问题上对女儿的意愿也有所尊重,这些表明她还有一定的人情味,然而她毕竟未能真正理解女儿的心情,两次与媒人谈话,口气一次比一次软,最后更是直接参与催促女儿再嫁。刘、焦之死,也有她不可推卸的一份责任。 再看作品谋篇布局的特点。一、开头直截了当。本篇一开始,除用“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作为起兴外,诗人径直就把叙述的笔触伸到已呈激化状态的婆媳矛盾,至于刘兰芝未嫁前的情况,她和丈夫结婚三年中的生活及如何会与婆婆产生矛盾,凡此种种,诗人仅通过刘兰芝十几句回忆之词予以补叙。这样安排有利于突出主干,集中主题。二、注意伏笔和照应。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先说伏笔:焦仲卿送刘兰芝回家,刘兰芝在向丈夫表明心迹后,紧接着又透露她的长兄性行暴躁,“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这一方面介绍了刘家成员的情况,作为两段之间的过渡,更主要的作用则是为后来刘兄逼妹改嫁伏下了一笔。又如焦仲卿向焦母表示自己与刘兰芝“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以示两人情笃意厚,同时也为最后焦氏随刘氏之后自尽预设了可能。下面说说诗篇中的前后照应。刘兰芝与丈夫分手,曾发下誓言:“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意谓两人对爱情忠贞不渝。后来焦仲卿误以为刘兰芝已经同意与他人结婚,于是急忙赶来,以当日的誓言对她进行讽喻:“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其他如焦母前、后两次谈到要为她儿子向“东家贤女”求婚,刘兰芝和刘母分别叙起兰芝未出嫁前的情况,甚至诗歌开头“孔雀东南飞”的起兴与结束部分“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之间,都存在着互相照应的关系。这些伏笔和照应的频繁出现,密切了诗篇各个部分的联系,增强了作品的整体感。三、重视结构的逻辑意义。刘兰芝被遣归家以后,诗人没有接着写府君张扬隆重地为他家五少爷向兰芝求婚,而是在这中间插入了一小段县令为其家第三郎求婚的简短情节。叙事结构上作如此安排,一方面使作品显得更真实可信,另一方面这也是作品内在的一种逻辑要求。求婚之家由县令变成府君,意味着财势的进一步增大,刘兄、刘母势利之心终于受到强烈的诱发,尤其是刘兄竭力逼迫兰芝改嫁,不容她拒绝。如果不先写县令家求婚被拒一节,则不足以写尽刘兄之丑、刘母之俗,也不能显出刘兰芝遭受环境逼迫的极端严重,这样就会使人物性格的发展和悲剧主题的实现在逻辑力量上受到削弱。 全篇大部分由人物的对话组成,浅显通俗,口吻毕肖,兰芝之灵慧坚毅,仲卿之厚道诚笃,焦母之专横冷酷,刘兄之愚劣躁暴,无不通过个性化的对话得到鲜明的反映。诗人的描述语言不多,与对话部分相比,描述语带有较多的文采(对话中只刘兰芝“妾有绣腰襦”至“绿碧青丝绳”一段文采华美)。尽管这些较有文采的部分很可能经过文人的润色加工,但其铺叙的手法却是民间乐府的一个特点。《焦仲卿妻》里的三段文采斐然的铺叙,在作品中不仅起着调剂气氛和变换叙事节奏的作用,对抒写人物感情和表现作品主题也有一定的意义。第一段“妾有绣腰襦”,历叙物之贵,正写出了刘兰芝内心的苦悲和她对丈夫的挚情。第二段“鸡鸣外欲曙”到“精妙世无双”,形容刘兰芝离开焦家时的精心打扮,美艳无比,显出她庄重、自尊的品性。第三段“青雀白鹄舫”到“郁郁登郡门”,极力夸饰府君家迎婚的豪华排场,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刘兰芝忠于爱情不为富贵所动的高尚情操。这些诚如前人所说:“此皆似不紧要,有则方见古人作手,所谓没紧要处便是紧要处也。”(谢榛《四溟诗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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