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庆历党争 |
释义 | 庆历党争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五月,吕夷简任宰相,求仕进者往往出其门。天章阁待制、权知开封府范仲淹认为,封官授职,人主应知道迟速升降的顺序;提拔和贬退近臣,不应全听凭宰相。吕夷简大怒,告仲淹越职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仲淹于是被贬知饶州(今江西鄱阳),被斥为仲淹朋党的余靖、尹洙、欧阳修等,均遭贬迁。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任参知政事,欧阳修知谏院,富弼、韩琦也都进用。仲淹等人在宰相杜衍支持下推行庆历新政。翌年,反对派夏竦又一次指责范、富、欧阳为党人,内侍蓝元震又重提景祐年间旧事,称范等“以国家爵禄为私惠,胶固朋党”。仲淹、弼知现位不保,自请出为外官。事隔五年,杜衍罢宰相,余靖、尹洙、欧阳修也牵连被贬。夏竦仍不罢休,诬陷富弼曾经暗派石介入契丹,妄图起兵谋反,仲淹、弼因之被解除所兼任的安抚使。 庆历四年(1044)四月,为了驳斥夏竦所加的朋党罪名,欧阳修乃作《朋党论》,文中有语:“小人所好者利禄,所贪者财货;君子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庆历党争是宋仁宗景祐、庆历年间统治阶级内部的派别斗争,双方反复持续十余年。其间,吕夷简、夏竦均曾以诬告得手,守道义、行忠信、惜名节的范仲淹等,往往无可奈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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