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精兵简政” |
释义 | “精兵简政”“精兵简政”是中国共产党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为巩固发展抗日根据地而制定的重大战略性措施之一。“精兵简政”的实施不仅为减轻根据地人民的战争负担,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克服严重的物质困难,坚持长期抗战,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为建设一个“精简、统一、效能、节约、反官僚主义”的新民主主义政权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精兵简政”是党外民主人士李鼎铭先生首先倡议的。1941年11月,李鼎铭等11位参议员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第二届第一次会议上提议:“在今日人民困苦,资源薄弱之状况下,欲求不因经济枯竭而限制军政发展,亦不因军政发展而伤害经济命脉,惟有政府彻底计划经济,实行精兵简政”;“对于军事应实行精兵主义,加强战斗力,以兵皆能战,战必能胜为原则,避免老弱残废滥竽充数等现象”;“对于政府应实行简政主义,充实政府机构,以人少事精,胜任职责为原则,避免机关庞大,冗员充塞,浪费人力、财力等现象”等[1]。该提案在参议会引起热烈的讨论,“多数议员认为这是一个有远见卓识的提案,应尽快实行;但也有些议员认为时值救国紧急关头,敌人正以大量兵力向我进攻,在这种情况下,搞精兵简政,岂不等于束手就擒?甚至有人怀疑李鼎铭等人的动机是否纯正”[2]。 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李鼎铭先生的倡议。毛泽东认为,这个办法“恰是改进我们的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3]。11月18日,陕甘宁边区参议会通过了该提案,“交政府速办”。12月6日,中共中央机关报发表题为《精兵简政》的社论。12月17日,中共中央在党内指示中要求全党“为进行长期斗争,准备将来反攻,必须普遍的实行‘精兵简政’”。随即,中共中央又将“精兵简政”列为1942年的中心工作之一。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迅速接受“精兵简政”的主张并坚决有力地在全党推行,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在此之前,已对根据地的军队建设和政权建设等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探讨,对于“精兵简政”是早有认识的,李鼎铭所提主张,切中时弊,恰与中共中央不谋而合,且它在文字上又表达准确,通俗易懂,便于推广,故立即为中共中央所接受,并很快成为中共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来实行[4]。 由于日寇的疯狂“扫荡”和国民党顽固派的封锁包围,各解放区的财政经济发生严重的困难,党政军民学的脱产人员数没有确定的编制,上层机关人员多,真正打仗做事的人少,大量的脱产人员,使农民负担过于沉重,引起人民的不满。而各解放区普遍存在的“鱼大水小”、“头重脚轻”的现象,也导致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以及官僚主义等弊病的出现,如不能及时进行调整,将危及抗日根据地的生存和发展。中共中央在12月17日的党内指示中正确地指出:敌后抗战能否长期坚持的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这些根据地居民是否能养活我们,是否能维持居民的抗日积极性。为此,将“精兵简政”,节省民力,作为“目前迫切的重要的任务”,要求各解放区的党政和民众团体的全部脱产人数应力求不超过甚至少于居民总数的3%[5]。中共中央军委也向各解放区发出指示:在目前新的环境中,军事建设的中心应放在地方军及人民武装的扩大与巩固上,主力军应采取适当的精兵主义,着重提高其政治军事的质量,进行缩编与充实编制;主力军与地方军的比例,在山区根据地为2∶1,在平原根据地为1∶1,在特别困难的地区主力军全部地方化;强调大力加强不脱产的人民武装,其数量应超过地方军和主力军的全部[6]。 从1941年底开始,陕甘宁边区进行了三次“精兵简政”工作,各解放区的党政军民各部门也进行了“精兵简政”,其中尤其是晋冀鲁豫边区的工作特别出色,被毛泽东称为“精兵简政的模范例子”,《解放日报》专门发表社论,总结和介绍其经验,向各解放区推广[7]。同时,八路军、新四军的精兵建设也在中共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自上而下,循序渐进地进行。整个工作至1943年底1944年初大体结束。“精兵简政”的主要做法如下: 首先,以“精简、统一、效能、节约和反对官僚主义”为“精兵简政”的目标,这样就将“精兵简政”的意义从简单的缩减编制扩充至加强政权建设等更广泛和高级的层次。陕甘宁边区政务会议曾将此精神具体化为十大政策:精简上层,充实下层;紧缩机构,精选人员;确定职责,建立制度;办事迅速,减少文牍;学习业务,工作专门;养成法治,厉行民治;军事第一,对军负责;统筹统支,经营一致;负担合理,节省开支;实行奖惩,俸以养廉[8]。这些政策较好地体现了实施“精兵简政”的宗旨。 第二,建立整编委员会,加强统一领导。为了加强对于“精兵简政”的领导,各解放区都建立了整编委员会,“由其负责检查调整各级的组织机构和干部配备,把各级机关过多的人员,尤其是上级机关的过多人员,尽量缩编,把多余的机关加以裁减或归并,以做到精悍、灵活为原则”[9]。如陕甘宁边区总整编委员会,由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西北局、边区参议会的领导人组成,以林伯渠、李鼎铭、李富春、叶剑英、谢觉哉、陈正人、萧劲光为委员,林伯渠、李鼎铭主持会务,并在各系统建立分会,制订整编方案,统一实施。各解放区都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第三,“精兵简政”采用裁、减、缩、并原则进行。裁,就是把某些不合理的机关或骈枝机关、骈枝部门裁去;减,就是把机关、部队过多的人员、繁冗的事务减少;缩,就是各机关部队在编制上尽量紧缩,以短小精悍为原则,在开支上也尽量紧缩;并,就是把某些工作上相同的机关或部门合并,使工作不致重复等[10]。 第四,认真做好各类人员的分流工作,“做到人人各得其所”。如陕甘宁边区政府规定了详细的分流原则:凡是有相当文化程度、有能力、能工作的干部,应该尽量往下移,以加强县、区、乡的机构(县级干部亦应有一部分移到区乡去);凡是须继续培养、加以深造的干部,应该经过一定的系统送来延安的学校学习;凡是身体确有疾病,实在不可能工作或学习的干部,应该由原机关负责设法给以休养,使其恢复健康后,能够胜任愉快地为革命继续工作;凡是身体健壮的杂务人员,应该送入建设厅所属各工厂,参加生产事业,以发展边区生产;凡是太落后的分子以及太老弱的杂务人员,他们需要回家去务农的,应该让他们回去等。为了做好各类人员的分流工作,解放区各级领导特别强调:在抗日民主政权里,一个干部往下调,并不是“降级”,相反的,应该认为作下层工作是最光荣的事业[11]。 “精兵简政”在各解放区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党政军民机关更加精干,领导作风大有转变,机构运转更加灵活,工作效能有了很大提高;军队的数量有所减少,但更加坚强有力,实现了精干的主力军和强大的后备军的有机结合,使其更能适应游击战争的艰苦环境;根据地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大大减少,人民负担有所减轻,从而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帮助了根据地严重物质困难的克服;更加重要的是,它使大批干部经受了“能上能下”的锻炼,思想水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成为中国共产党争取抗战胜利和夺取全国政权的宝贵财富。“精兵简政”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政权建设中的一次成功的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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