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自己之歌(节选)》 |
释义 | 《自己之歌(节选)》《自己之歌(节选)》 惠特曼
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 我所讲的一切,将对你们也一样适合, 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也同样属于你。 我邀了我的灵魂同我一道闲游, 我俯首下视,悠闲地观察一片夏天的草叶。 我的舌,我的血液中的每个原子,都是由这泥土, 这空气构成, 我在这里生长,我的父母在这里生长,他们的父 母也同样在这里生长, 我现在是三十七岁了,身体完全健康, 希望继续不停地唱下去直到死亡。 教条和学派且暂时搁开, 退后一步,满足于现在它们所已给我的一切, 但绝不能把它们全遗忘, 不论是善是恶,我将随意之所及, 毫无顾忌,以一种原始的活力述说自然。 ……
我独自在遥远的荒山野外田猎, 漫游而惊奇于我的轻快和昂扬, 在天晚时选择了一个安全的地方过夜, 烧起一把火,烤熟了刚猎获到的野味, 我酣睡在集拢来的叶子上,我的狗和枪躺在我的 身旁。 高张风帆的美国人的快船,冲过了闪电和急雨, 我的眼睛凝望着陆地,我在船首上弯着腰,或者 在舱面上欢快地叫笑。 水手们和拾蚌的人很早就起来等待着我, 我将裤脚塞在靴筒里,上岸去玩得很痛快, 那一天你真该和我们在一起,围绕着我们的野餐 的小锅。 在远处的西边,我曾经看见猎人在露天举行的婚 礼,新妇是一个红种女人, 她的父亲和她的朋友们在旁边盘腿坐下,无声地 吸着烟,他们都穿着鹿皮鞋,肩上披着大而 厚的毡条, 这个猎人慢悠悠地走在河岸上,差不多全身穿着 皮衣,他的蓬松的胡子和卷发,遮盖了他的 颈子,他用手牵着他的新妇, 她睫毛很长,头上没有帽子,她的粗而直的头发, 披拂在她的丰满的四肢上,一直到了她的脚 胫。 逃亡的黑奴来到我的屋子的前面站着, 我听见他在摘取木桩上的小枝, 从厨房的半截的弹簧门我看见他是那样无力 而尪弱, 我走到他所坐着的木头边领他进来,对他加以安 抚, 我满满地盛了一桶水让他洗涤他的汗垢的身体和 负伤的两脚, 我给他一间由我的住屋进去的屋子,给他一些干 净的粗布衣服, 我现在还清楚记得他的转动着的眼珠和他的局促 不安的样子, 记得涂了些药膏在他的颈上和踝骨的疮痕上面, 他和我住了一个星期,在他复元,和到北方去以 前, 我让他在桌子旁边紧靠我坐着,我的火枪则斜放 在屋子的一角。 ……
黑人紧紧的捏着四匹马的缰绳,支车的木桩在下 面束着它的链子上晃摇着, 赶着石厂里的马车的黑人,身体高大,坚定地一 只脚站在踏板上, 他的蓝衬衣露出宽广的脖子和胸脯在他的腰带间 松开, 他的眼神安静而威严,他从前额上将搭拉着的帽 缘向后掀去, 太阳照着他卷曲的黑发和胡子,照着他光泽而健 壮的肢体的黑色。 我看到这个图画般的巨人,我爱他,但并不在那 里停留, 我也和车辆一样的前进了。 无论向何处移动,无论前进或是后退,我永远是 生命的抚爱者, 对于隐僻的地方和后辈少年,我都俯身观察,不 漏掉一人一物, 为了我自己,为着我的这篇诗歌我将一切吸收。 勤劳地负着轭或者停止在树荫下面的牛群哟, 在你的眼睛里所表现的是什么呢? 那对于我好像比我生平所读过的一切书籍还多。 我整天长游和漫步,我的步履惊起了野鸭群, 它们一同飞起来缓缓地在天空盘旋。 我相信这些带翅膀的生物有其目的性, 也承认那红的,黄的,白的颜色都能使我激动, 我认为这绿的,紫的和球状花冠都各有深意, 我更不因为鳖只是鳖而说它是无价值的东西, 树林中的挫鸟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 但我仍觉它 歌唱得很美丽, 栗色马的一瞥,也使我羞愧于自己的愚拙。 (楚图南 译) 【赏析】 这首长诗是惠特曼最重要的诗歌之一,几乎包含了他的全部重要思想。全诗共有1336行,限于篇幅,这里只选了其中一小部分。 惠特曼诗中所说的“自己”,实际上是一个“大我”,既是诗人自己,又是作为资产阶级民主基础的 “个人”的集中体现。这个“自己”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像草叶一样,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就在哪里生长。惠特曼之所以给他的诗集取名《草叶集》,是因为草在“宽广的地方和狭窄的地方都一样发芽,在黑人和白人中间都一样地生长”,它的生命力之强,甚至“不亚于星球的运转”。草叶就象征着惠特曼自己。在惠特曼眼里,草叶最普通,最平凡,然而最有生命力,最顽强。惠特曼的整个诗集都体现了一种草叶的精神,一种他自己的精神。 惠特曼在诗中描写了各种各样最普通、最平凡的人物,他们从事不同的职业,有着不同的肤色,他们都在紧张地劳动,拼搏,开拓,他们都属于社会的下层,但却是生活的强者,他们有着豪迈的气概、宏伟的气魄和奋发向上的精神。惠特曼赞美自己,歌唱自己,也就是赞美、歌唱这些最普通的劳动者。 惠特曼在诗中通过 “自己” 的形象,阐发了他的资产阶级民主 “个人”的理想。这种理想的个人,应该是灵魂与肉体的完美结合。惠特曼自称“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他崇拜的肉体是健壮、强悍的,充满电一般的活力,也就是他在另一首诗中所说的那种“带电的肉体”;他推崇的灵魂是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精神,他在 《拟议的伦敦版 <草叶集>序》中说:“诚然,我们若是用一个字眼来概括《草叶集》的各个部分的话,那个字眼似乎就是‘民主’一词。可是,这并不意味着仅局限于政治方面的民主——政治方面的民主只不过是(全人类以及)诗歌中的民主的一个部分而已。需要把‘民主’这一词伸延到全人类以及文化的各个部门,尤其应该包括属于道德、美术、哲学的各个部门……”惠特曼的这种理想,反映了处于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改造人类以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气魄。但是他没有看到,资本主义的发展实际上造成了灵魂与肉体的分离,因此也不可能使真正的民主得到保证。 惠特曼歌颂的“自己”是自然中的一员,是与自然界的整个生命运动相协调一致的,因此,他怀着与宇宙万物共同分享生命运动的欢乐之情,“以一种原始的活力述说自然”,表现出敢与宇宙比高低的伟大气魄。 总之,惠特曼笔下的“自己”,既是最普通的人,也是最伟大的人,既是体魄健壮的人,也是灵魂高尚的人,既是大自然的一员,也是大自然的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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