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路 |
释义 | 路宋初本是因袭唐代的“道”制的,后改唐分道之法为“路”。自从各“路”的区划确定以后,才仅有“路”的存在而没有“道”的存在了。因为宋太宗惩唐末藩镇多不将地方财赋上于中央的积弊,特创置各道转运使以掌握地方财政。转运使或辖水路或辖陆路,因为有路名称的出现,以后转运使的权力逐渐扩大,除理财以外,又兼理民事、刑法、监察等事,逐渐演变而成实际上的地方大员,各路也成为具体的行政区域,甚至取各道的名称而代之了。路成为地方区划,虽然远在宋太宗初年,但当时“道”与“路”两种名字并存,各路又分合不定。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有21路,七年(982年)有19路,端拱二年(989年)有17路,淳化三年(992年)有16路,建置都在淳化五年(994年)以前,宋代的“路”略似唐代的“道”,并不是完全因袭旧制的。到太宗至道三年(997年),才确定全国为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陕(峡)、广南东、广南西等15路。以后又屡经分析,到宋神宗元丰末便有23路了。具体为:开封府(东京)、京东东路、京东西路、京西南路、京西北路、河北东路、河北西路、河东路、永兴军路、秦凤路、两浙路、淮南东路、淮南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荆湖北路、荆湖南路、福建路、成都府路、梓州路、利州路、夔州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 南宋偏安江左,中原地方完全失于人,所存在的仅两浙、两淮、江东西、湖南北、福建、广东、广西、成都、梓州、利州、夔州15路而已。此外京西南路尚存两浙西路、两浙东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淮南东路、淮南西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京西南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夔州路、利州路、福建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等16路的地方。宋代的路制,除了转运使所辖的路以外,还有经略安抚司等所辖的路。转运使路是普通行政区划。至于经略安抚司的路,却专为军事而设,并不是常制,如陕西的秦凤、泾原、环庆、鄜延、永兴军、熙河等六路以及河北的大名府、高阳关、真定府、定州等4路都是。宋代的路则无总司一路军政或民政全权的常设机关;分其权于转运使,掌权检察一路财赋的出入,并举刺官吏,提刑(原名提点刑狱公事)及经略安抚使(掌一路的兵民之事,皆帅其属而听其狱讼,颁布禁令,定其赏罚,稽其钱谷甲械出纳的名籍而行以法)。即掌军政民事;漕司(即转运司),以转运使为长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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