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联省自治风潮 |
释义 | 联省自治风潮“大一统”是中国传统的政治理想与治世标准。20年代初期盛极一时的联省自治风潮,是模仿美国联邦民主政治的一次失败的尝试。 作为一种改良主义思潮,“联省自治”渊源于清末民初以来的地方自治与联邦制思潮。梁启超曾在《卢梭学案》中希望中国采行联邦制,成就一个“为万国之师”的政体。同盟会机关报《民报》也曾提出共和政治与联邦政体为“建设新中国无上之宗旨”。辛亥革命期间,山东咨议局向清政府提出的八条政治要求中,有“宪法须注明中国为联邦政体;外官制、地方税皆由本省自定,政府不得干涉;咨议局章程即为本省宪法,得自由改定之;本省有练兵保卫之自由”等。江苏都督程德全等倡议各省公举代表集议上海之电,也明言以美国之制为中国他日之模范。民国初年,中国国民党为抵制袁世凯的专制,积极主张地方自治,宋教仁提出以省为自治团体,有列举立法权。这些主张曾起过一定反对封建专制的作用。1914年8月,袁世凯查禁了主张联邦制度的人权急进社。 在反对袁世凯称帝的护国运动中,联邦论也有所影响。章士钊认为,一国政权之分配,不外邦联、联邦、单一三种,联邦由邦联或单一迤演而来,实行联邦,不必革命,所需者仅舆论之力,联邦制足奠民生于安利,拯国命以纷纭。张东荪发表《地方制度之终极观》、丁世峄的《民国国是论》,均主张采行地方分权的联邦论。 护法运动中南方政府的诞生,打破“北洋正统”局面,时局更趋动荡。熊希龄带头倡导联邦政治。他致函岑春煊主张派代表组织联邦会议,定宪法颁示天下。创刊于1916年,李剑农任编纂主任的《太平洋》杂志是一份鼓吹地方自治与联邦制的重要刊物。1917年冬,李剑农在《太平洋》第一卷第八、九期上撰文提出,中国地方势力的增长,已经到了一种联邦状态的时候。“地方势力已非中央政府所能控制,非采联邦制不能恢复中央政府的实力”。他先后发表《时局罪言》、《地方制之终极目的》,主张省自治基础上的联邦制。 20年代初,皖系军阀“武力统一”之梦在直皖战争中幻灭,要求和平的呼声日益高涨,厌战情绪弥漫全国。孙中山在护法运动中利用军阀倒军阀,结果反被军阀所利用,“护法统一”的旗帜也失却原有的色彩,“恢复法统”的号召再难唤起民气军心。这样,“联省自治”就成为超然于南北之上的第三种政治主张,一时间席卷全国二十多个省份,有思想、纲领,也有尝试、实践,成为军阀、官僚、政客趋之若鹜的一面旗帜,也成为一些学者、名人崇尚的济世良药。 省自治是联省自治运动的第一阶段。联省自治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首先实行省自治,由各省自定宪法并依省宪组织省政府;二是由各自治省选派代表,组成联省会议,制定联省宪法,使全中国成为统一的联邦制国家。 省自治运动肇始于湖南。湖南处于南北两政府的夹缝中,各省客军云集,人们备受兵灾。1920年7月,湘军谭延闿、赵恒惕打败了北京政府任命的督军张敬尧。湘省人民得喘息的机会,“湘人治湘”就成了强烈的愿望。22日,谭延闿以湘军总司令名义宣布湖南自治宗旨。熊希龄还拟出湖南自治大纲寄给谭,催其实行自治。11月2日,谭延闿宣布“湘人自治,以树联省自立之基,不受何方之干涉,亦不侵略各方”①。同时表示坚持护法。11月28日,林支宇就任湖南省长,宣布湖南实行自治。 正式提出“联省自治”的是一些名流、学者。据称,“联省自治”一词的发明者是张继、章太炎。谭延闿邀请章太炎去湖南襄助自治时,章提出结成川、湘“自治同盟”,并征求张继的意见。张继以蒲鲁东的无政府主义学说告之,并将“自治同盟”的口号改为“联省自治”。如何打破“割据的专制”呢,章太炎独创了一种“为各国所未有”的“联省制度”:“自今以后,各省人民,宜自制省宪法,文武大吏,以及地方军队,并以本省人充之; 自县知事以至省长,悉由人民直选,督军着由营长以上各级军官会推。”不仅巡阅使、联军总司令之类要取消,连中央政权也要虚设。在他看来,总统总理权重,酿成变乱,置国会也是以卵触石,“虚置中央政府,但令有颁给勋章,授予军官之权,其余一切,毋得自擅。”②他甚至主张连外交大权都交付各省。显然,这的确是一种带无政府主义色彩的方案。之后,联省自治论者对其观点有所补充、修正,形成比较完整的政治主张。 赵恒惕赶走谭延闿,任湘军总司令后,仍继续鼓吹联省自治。他于12月25日通电称:“苟省悉自治,则地方有各自发展之能,苟省相联结,则举国有提挈并进之道。为今之计,欲顺世界之新潮,解积年之纠纷,舍此几无他途可由。”③湘军将领还联合通电表示,北方统一之幻想,西南护法之精诚,皆不如自治之积极进行。 四川是宣布自治的第二个省,也是军阀混战的重灾区。川境内除派系林立的川军外,还有滇黔军。联合驱逐滇黔军出省后,1920年12月10日,川省各派系将领在重庆开会,议决实行自治,制定省自治法。1921年1月12日四川督军熊克武宣布拒绝就任北京政府任命的省长,称兴兵是“反对联军统治,保持自主资格,建设自治制度为职志”,对于护法与统一皆失望:“川人固始终护法,惟于有名无实之护法,未敢苟同。希望统一,惟于朝三暮四之统一,未敢盲附。且川人以为护法统一皆属抽象名词,不若根据事实自求解决方法……”④1月21日,川军将领刘湘、但懋辛、刘成勋等宣布否定北京政府对四川的人事任命,“曩者以川人自力自救,今决以川人自力自治,不受何方之支配,不任外力之干涉,顺应潮流,尊崇民意。内以巩固地方之基础,外之促进国家之统一,必自中华民国合法政府告成,乃能承认其命令之效力。”⑤ 4月2日,贵州代总司令卢焘、省长任可澄通电宣布贵州自治,“迩来自治思潮弥满全国,武人政治已不适于生存,亟宜顺应潮流,由各省自治进而为联省自治,黔省改革,即以此为正鹄。”⑥当时,刘显世的另一部下袁祖铭,从北方获得军械、军饷,组织“定黔军”回省攻打卢焘,卢本人并非黔籍,原对自治口号很冷淡,但不得不在这个时候打出自治旗号抵制北京政府支持的袁祖铭。 6月4日,浙江督军卢永祥也发出“豪电”,宣布省自治:“先以省宪定自治基础,继以国宪谋统一之旧观。”⑦并提出各省派出全权代表,拟出妥善办法,再付诸国民公决。卢永祥是皖系的残部,不甘心被直奉两派排挤,地盘被瓜分,当时,北京政府已撤换另一名皖系督军陈树藩,卢借机自保。他还正式提出联省政府的主张,很快得到各省赵恒惕、卢焘、陈炯明、刘湘等的响应。云南顾品珍在驱逐唐继尧之后,也附和卢永祥的主张。他们纷纷派出代表,同卢永祥商量有关召集省治会议、研究省宪、筹备联防、共编联防军等问题。卢还下令搞了一个联省的纲要:“(1)联省制系依法则之结合,造成真正统一,不受第三者之牵制。关于中央政令,亦由联省商榷进行;(2)联省手续依省宪法案办理之。凡属非法之事,概行拒绝。彼此有互助协商义务,及应得各项权利;(3)联省法则与规约,以简单易于明了而与共和国之约法不相违背为宗旨……”⑧卢本是失意的皖系残余,也因倡联省自治身价倍增。 在粤军讨伐出兵广西讨伐桂系后,广西省议会于6月8日通电,称征得省长同意,实行自治:“(一)根据省之地位及价值,制定省法,以立民治基础;(二)发扬省之本能,求各个发达,蕲以行省自治为国家中坚;(三)于不害自治限度内,承认统一,以自治为统一之导源,以统一为自治之归宿,对于各省采互助主义,冀以各省实力之融和形成国家……”⑨ 皖系陈树藩也试图以“自治”来挽回落败。1921年5月25日,北京政府任命直系阎相文为陕西督军,调陈为祥威将军。陈要部下联名请北京政府收回成命,又派人联络西南,准备“联省自治”。6月20日,他通电响应卢永祥的主张。还授意陕西省议会组织省宪会议。但是,在直系与于右任的夹攻下,不得不逃往汉中,但仍自称“西北自治后援军总司令”。 1920年11月陈炯明驱逐桂系回师广东,任省长兼粤军总司令。他也热心省自治。1921年2月,在会见《字林西报》的记者时,陈炯明阐述了在广东实行自治的决心:“吾信吾广东如试行成功,则他省人民必纷纷效法,而此种运动,将遍于全中国,吾人倘能得一二省加入,即可与彼等联合,而遂渐推广至其余各省,最后使中国成为一大联省政府也。”⑩孙洪伊、汪精卫、吴稚晖等也曾支持这一主张。 制定省宪法是省自治运动的重要内容。湖南率先成立省宪筹备会,聘王正廷、蒋方震、彭允彝、李剑农等为省宪起草委员。各县选派审查委员,县选一人,大县两人。以省议会议长彭兆璜、国会议员吴景鸿、钟才宏等主持筹备。1921年4月26日,制成湖南省宪法草案,共13章136条,宣布“湖南为中华民国之自治省”,“省自治权属于省民全体”。1922年元旦,湖南公布实施省宪法。这是全国第一部也是惟一一部付诸实行的省宪法。对于这一“中国联省自治宪法的第一个骄子”、“联省自治空气中惟一的产儿”,有人批评说:“麓山名人制宪的结果,还只能产生出来一个中产阶级适用的宪法,不能给无产阶级的人们一线生机,实在是一个根本的缺点。不能算全人民的权利书。”(11)在浙江,卢永祥组织人马搞了个“九九宪法”,后省议会以宪法未经全省公民投票,决定由省民自行提出宪法草案,形成红、黄、白三种,名曰“三色宪法草案”。广东省议会推出宪法起草委员,起草省宪法,并讨论通过《广东省宪法草案》135条。其他四川、云南、广西、贵州、陕西、江苏、江西、湖北、福建等省也纷纷筹备起草省宪。各省的宪法草案多以湖南的为蓝本。这些宪法草案的条文后多不了了之。 省自治运动中的广东、湖南还试行民主选举。广东省是省自治的“模范省”。1921年8月,陈炯明在广东尝试了县长民选。至11月,选出85位县长。湖南省还实行省长民选。赵恒惕于1922年10月1日当选为所谓全国第一个“民选省长”。 省自治运动也在社会各界中引起反响。1920年11月6日,江苏、湖北、河南、山东、甘肃、江西、四川、福建、广东、安徽、山西、广西等省,举代表在北京江西会馆召开自治联合大会,宣告成立各省区自治联合会。以后,北京还成立了一个各省区民治运动联合会。除此,各地还有自治运动同志会、 自治促进会、自治筹备会等。各省一些旅京、旅沪同乡会组织也踊跃参预其中。这些鼓吹自治的组织有相当的能量,常常使北京政府的人事任命落了空,不得已改派当地人担任省长一职。 对于这股自治的声浪,北京政府欲以国民导师自任,于1920年11月17日宣布筹备地方自治。1921年4月15日,下令施行《地方行政会议组织规则》。5月4日,正式召开地方行政会议,以章宗祥为会长,各省43名代表出席。会议举行了一个多月,议决县自治施行细则、县议会议员选举规则、省参事会条例、市自治制、乡自治制等五案。当时即有人指出:北京政府以县、市自治来敷衍省自治、联省自治,是“此为和缓潮流之政策”、“政府敷衍之手段”⑫。6月18日颁布《县自治施行细则》、《县议会议员选举规则》等。以后又规定了一系列地方自治的条文如《省参事会条例》、《市自治实施细则》等。 各省纷纷搞起“省自治”后,还有人想搞第二步,即召开联省会议,组织联省政府,选举联省总统,实现联省自治。 最先试图实行联省自治的是湖南赵恒惕。1921年春,湖北发起了驱逐王占元的运动。蒋作宾等到湖南请求赵恒惕出兵援鄂,支持湖北自治。他们成立了临时自治政府,以蒋作宾为总监,孔庚为政务院长,夏斗寅为自治军司令,宣布驱逐王占元后两省共同促成联省自治。赵恒惕联合川军组织援鄂军赶走了王占元,并于8月11日通电各省,建议在汉口召开国民大会,讨论“联省自治”,取消南北政府,组织全国统一的“联省自治”政府。在这之前,他得到粤、滇、川、黔的赞同。但吴佩孚调兵遣将,大军压境,很快就打败了湘、川援鄂军,重新控制了湖北,并攻占湖南岳阳。双方谋和时,吴佩孚坚决拒绝了赵恒惕的主张,要求湖南取消自治。湘军援鄂失败,对军阀的联省自治运动是一个重大打击。赵恒惕军事失利,“联省自治”政府之议一度落空。 1922年5月,直系在直奉战争中取得胜利,并欲借口恢复旧国会、临时约法而取消南方护法。黎元洪在“法统重光”中重新登台后,为取得南方的支持,对联省自治派有所妥协。主张联省自治的各军阀则对黎称“大总统”,以图通过对法统的承认换得对联省自治的承认。7月1日,黎元洪下令称尊重地方自治,“地方自治,原为立宪国家根本要图。……将来制定宪法,所有中央与各省权限,必能审中外之情形,救偏畸之弊害。”(13)联省自治的呼声再度高涨。 再次推动联省自治的是实力派军阀唐继尧、陈炯明、赵恒惕等。唐继尧纠集旧部,回师云南成功后,成了联省自治的积极鼓吹者。1922年6月29日,他致电黎元洪表示拥戴,旋发表对时局的通电,指出:“恢复国会及总统复职,固为护法各省所主张,惟根本解决之方,则在速集南北各省代表,开一联席会议,解决以前纠纷。”在他看来,解决时局纠纷在政治不在武力,“此时仍惟有实行联省自治为救国不二法门。果能由自治而联合各省,即由联省而组织政府,使地方政治有自由发展之机。再统一国家,亦得免分崩之患。”(14)对于唐继尧的主张,时人称之为“云南之门罗主义”。此后,唐改组省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市、县、村的自治条例,实行“民治”。 赵恒惕也重申其联省自治的决心不可动摇。7月1日,他致电曹锟称:“观察现时之潮流,与人心之趋向,非实行联省自治主义不足以解纠纷而维国是。并宜本此主义以制国宪。至于湘省,无论环境如何变化,誓必抱此宗旨,积极厉行,决不为外界人所摇动。”(15)赵恒惕还发表《与曹吴论国是书》,陈述实施联邦制度之必要。 陈炯明一直醉心于把广东变成中国的普鲁士,把中国建设成德意志式的联邦。“自治”广东后,他进而鼓吹联省自治。1922年5月,陈组织人马精心制作《联省自治运动》一文,指出,民国政治分崩离析,在于政治组织之不适,刷新政治一在于地方分权,一在于军、民分治。他在致曹、吴的电报中说:“此后国家之安宁,中国领土广大,民俗各异,仍应仿照美国,建立联省制度。”⑯ 7月2日,川、湘、粤、黔各省派出四十多名代表在云南举行“西南会议”,讨论建立新的联盟、联省自治等问题。他们决议“挂出联省自治招牌,以成一种新式之联盟,并以此联络北方各省,促成统一局面。对于广州之孙文,几有无形脱离之势”⑰。7月14日,浙江善后督办卢永祥致电唐继尧赞同各省联席会议,“确为时局妥协必须之手段,永祥极表赞同,尚望毅力主持,以期一致。”此后,他们还筹划在上海召开联省会议。 连东北王张作霖,在第一次直奉战争中失败被北京政府免职后,也“联省自治”了。1922年5月28日,他联名东北将领,宣布东三省自治,与西南及长江各省采取一致行动。回到奉天后,他自行就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搞军民分治、民选省长,完成东三省的“联省自治”。 一些社会团体,也纷纷筹划联省自治。1922年3月15日,上海商界、教育界及农、工、银行、律师、报界、省议会等八团体,召开中华民国八团体国是会议,主张各省自制省宪,各省联合制定国宪。稍后,他们成立了一个“八团体国是会议国宪草拟委员会”,公布了一个联邦分权的国宪大纲。7月22日,章太炎、曹亚伯在上海组织联省自治促进会,南方数省多派代表参加。在北京,也有人成立“修正宪法草案请愿团”,要求制定联邦制宪法。在江西,北军蔡成勋入赣后,以武力政策拒绝谢远涵任省长,被江西人斥为“民治蟊贼”。1922年9月8日,旅京江西人发起“江西自治促进会”,宣言推倒军阀,促进赣省自治:“非驱逐蔡成勋,不足以谋江西之民治及挽救现时赣局之危机。”“非促进江西之自治,不足以谋统一之发展,为将来地方分权之保障。”⑱并提出不仅是赣人治赣,要进一步“赣贤治赣”。南昌、九江等地还相继罢学、罢市。 直系吴佩孚坚持武力统一,坚决反对联省自治。7月7日,他致电唐继尧:“愚意但求自治之实,不必求联省自治之名。……今若另开联省会议,非徒有蔑视国会之嫌,正恐枝节横生,纷纠益集,且亦非护法诸公所宜出也。”⑲17日,曹锟、吴佩孚电赵恒惕称:“我国本属单一国家,数千年来因袭已久,”“然果由合而强趋于分之势,恐遂邦家于割据,酌情度势,要在扩充自治之精神,不宜采取联邦制之形势。”但表示“将来国会制宪,地方制度一章,必能斟酌损益,期于至善”。 8月1日,吴佩孚以长文致电国会,警告国会不要“同流合污,取悦多口”。他说:“若以一时之政象,特殊之幻状,遂不惜分崩割裂,以立法施之,豆剖瓜分则可,若以列强环视之国家供冥想之试验,则期期不敢赞同”,“宜民自治,不宜军自治,宜全民政治之自治,不宜少数阶级冒名自治,宜集权于国,分权于民,不宜于削除中央,变相酋长皇帝之后,而复演无量之小酋长小皇帝,以荼毒吾民。”⑳他尤其强调,省长必须由中央任命,民选只能添乱,军权必须集中于国,以省军代国军是亡国之道。8月27日,沈鸿英通电指摘联省自治形同割据,反对于国会外另开会议解决联省自治,吴佩孚的部下萧耀南、冯玉祥等通电附和。章太炎据理反驳,称:统一之权应属中央,“而非强藩悍将所能假冒”,而吴佩孚“遥制朝权”、“擅自征讨”,“对于中央是否视若弁髦,对于地方是否实行割据”(21)。 军阀们搞联省自治,有为其割据寻求法理上的合理性的一面,也有被舆论、民心所迫的一面。有人形象地揭露了他们倡行或反对联省自治的各种心态:“力能进取的军阀,便倡武力统一,或主张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如曹、吴);仅能自保或希图自保的军阀,便倡联省自治或筹备制省宪,举省长(如川滇);同一军阀,进攻时宣布武力统一,退守时宣布联省自治(如奉张)……凡此种种,无非是封建的残局之下,军阀专政、军阀割据的必然现象和趋势。”(22)8月19日,国会宪法审议会通过“省之事权取概括主义,中央事权取列举主义”,26日,通过“各省于不抵触国宪范围内得自制省宪”、“地方制度章内应规定关于省宪各原则”两项议案。联省自治达于最高潮,总算在法律上留下些许影子。 联省自治风潮所致,使更多的学者热衷于此,《东方杂志》、《改造》等也成为学者们鼓吹联省自治的重要阵地,理论探讨也逐步深入,并与现实政治问题如废督裁兵、制定宪法等联系起来。李剑农指出:“欲废督必先裁兵;欲裁兵必先统一;欲统一必先确定联邦制。”(23)杨端六提出联省自治有助于提高政治参与,“联省自治之精神,在于省长民选,使中央政府无直接干涉地方行政之权,诚如是,则地方人民对于本地政治,必渐引起参与之趣味。”(24)章士钊鼓吹了一段联邦制后感到,在中国不但联邦办不到,邦联也还太早,故提出“造邦”说,“由造邦而邦联”,“由邦联而联邦”,“由联邦而统一”(25)。有人还提出直接将各省改为联邦:“宜明文赋予各省以广大之自治权,使含有联邦之性质。……我国当制定宪法时首宜研究及之者,即为各地方自治权问题。或径改为联邦,固亦无不可也。”(26)宁协万在北京宪法讲演会上从国际法、国法学的角度演说联邦制的好处,认为应该把中国分成二三十个受中央统治权支配的“准国家”,“中央的权限不如从前那样多,各省的权限不如从前那样少,创成一种虚国联省制”,通过人人的富强,达到家、省、国的富强(27)。 《努力周报》是胡适鼓吹联省自治的阵地。9月3日,他在《这一周》里讲: “只有 ‘省自治’可以执行‘分权与民’和‘发展县自治’的政策。只有‘联邦式的统一’可以打破现在割据局面。只有公开的各省代表会议可以解决现今的时局。只有公开的会议可以代替那终究必失败的武力统一。”9月10日,胡适更进一步提出:“打倒军阀割据的第一步是建设在省自治上面的联邦的统一国家,”“增加地方的实权;使地方能充分发展他的潜势力,来和军阀作战,来推翻军阀。这是省自治的意义,这是联邦运动的作用。”(28)他还在《努力周报》发表《假使我们做了国务总理》,“马上召集联省会议,议决裁兵、财政、国宪的制定和各省自治的进行计划”。 一些外国学者也对中国的联省自治给予充分的注意。罗素曾经认为:“我想中国政治的改革如其要变成可能,那非采用联邦制不可,非让每省都有大部分的自治权不可。把这块大地方分成各省的事情,由来已久,所以省区的感情是非常强盛的。”“像我所晓得的大部分的进步的中国人,除了军备、外交及关税委托中央政府之外,现在都赞成联邦制的宪法。”(29) 联省自治甚嚣尘上的时候,遭到有识之士的反对。1922年6月10日,在加利福利亚大学的康白情提出“自治的统一与统一的自治”,认为中国无邦可联,章士钊“造邦”一说是削足适履,“中国的纷扰,不在国家统治权过盛,也不在个人自由过盛,而实在这两种都一样的薄弱,不足以制裁少数过盛的官阀、军阀”(30)。董修甲对比联邦与委员制之优劣,认为联邦制不适应于中国:“我国为单一制之国家,若仿联邦制改为联省制,势必先解散中央政府及国会,由各省自由草订宪法,组织各省新政府,始能产出新联邦政府。如斯举动,国家先陷于无政府地位,险象环生,吁可畏矣!”(31) 孙中山等部分国民党人对联省自治持反对态度。1920年12月湖南省长林支宇致函孙中山,请设联省政府,促成各省制宪。孙中山批示道:“以分县自治为立国基础,联省只能成官治,不能达自治。”(32)1921年4月,邵力子在《民国日报》指出:“现在讲联省自治的人,上足以妨碍国家底统一,下足以阻遏民权底发展”, “只是督军或总司令之 ‘联’,只是藩镇或封建式之‘治’。”(33)陈炯明叛变后,孙中山在赴上海途中专门同随员谈到联省自治的危害。他说:“中国此时所最可虑者,乃在各省藉名自治,实行割据,以启分崩之兆耳。故联省自治制之所以不适于今日之中国也。至言真正民治,则当实行分县自治。……至如今之所称为联省自治者,如果成立,则其害:上足以脱离中央而独立,下足以压抑人民而武断;适足为野心家假其名而行割据之实耳。”(34)国民党一大宣言指出,联省自治派仅仅“欲藉各省小军阀之力以谋中央政府之权能”,“推其结果,不过分裂中国,使小军阀各占一省, 自谋利益,以与挟持中央政府之大军阀相安于无事而已。” 新生的中国共产党,明确反对联省自治。1922年8、9月间,陈独秀接连发表《对于现在中国政治问题的我见》、《联省自治与中国政象》等,予以揭露,“不过联省自治其名,联督割据其实,不啻明目张胆提倡武人割据,替武人割据的现状加上一层宪法保障”,如按联省自治论者的办法,“上不能集权于政府,下不能分权于人民,徒使军阀横梗其间,统一与民权两受其害。”“拿联省自治救济中国,简直是药不对症,不但不能减少病痛,而且还要增加病痛。”(35)蔡和森提出了与胡适截然不同的“打倒军阀的第一步”: “民主的革命”。他认为,中国内乱的根源是“阶级斗争”,“新旧支配阶级同时并存”,故政治问题不是通过创法改制可以解决,必须以革命解决,“所以我们现在所需要的不是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但是强有力的革命党;不是武力的统一,但是革命的统一。”用“最能革命的工人阶级的势力来统一”(36)。 “联省自治”一度压倒“武力统一”、“护法统一”,表明其一定程度地表达了人们反对封建军阀制度的要求。一战后,世界民族自决的浪潮极大地鼓动着民心、民气,民众对“自治”、“民主”等向往之至。美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在世界政治中的影响日益加重,更使人们容易把美国视为榜样,以为联邦制是富国之道。加上中国人历来的籍贯乡土观念,都使联省自治具有一定群众心理基础。尽管不少主张联省自治的人们怀着救国济世的善良愿望,终究也有免不了被军阀利用,成为其拥兵自重、维护割据而把玩的骗局。此外,原云集在护法旗帜下的西南各省热中于自治,使护法北伐大生阻隔。这也是孙中山寻求新的道路、思想实现新飞跃的契机。联邦自治政治在中国的扭曲与变形,表明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移植到中国的排拒性。到1924年、1925年以后,进步力量聚集在“国民革命”的口号下,联省自治的影响就低微了。1925年1月,得知胡适列名善后会议之名单,赵恒惕还专门写信给胡适,表白自己“饱经风雨,坚守省宪,始终弗渝”,希望胡适在善后会议上提倡联省自治:“公倡联治,为世所宗,此次招聘列议会席,知道必乃此良机发挥主张,以弘建树,临风怀想,预卜成功。”(37)但是,这鼓吹“联省自治”的文武干将的最后“合轨之望”,也因胡适退出善后会议而破灭。此后,鼓吹联省自治的军阀如赵恒惕、陈炯明、唐继尧等自身也相继被其他军事力量击破,联省自治就烟消云散了。 |
随便看 |
诗文大全共收录221028篇诗文,基本覆盖所有常见诗歌美文的中英文翻译及赏析,是不可多得的汉语学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