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小叙 |
释义 | 小叙自然崇拜之外,鬼魂崇拜是原始宗教的另一主要组成部分。 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从而逐渐产生了灵魂不灭的观念 (详见 《原始宗教》、《中国古代宗教初探》)。古人认为,灵魂只是寄居于人的躯体,当人睡觉、做梦时,它就会离开躯体而活动。这种观念发展到后世,又被道教所利用,所谓 “三尸神”,即由灵魂观念发展而来。 古人又认为,人死以后,灵魂依然存在,这就是鬼魂。鬼魂无影无形,可在暗中活动,能依凭于人,也能变化形态,从而就具备了超人的能力,能祸福于人。人们对鬼魂既恐惧,又崇拜。据 《礼记·祭法》,天子七祀中有泰厉,诸侯五祀有公厉,大夫三祀有族厉。注引 《春秋传》 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 疏曰: “曰泰厉者,谓古帝王无后者也。此鬼无所依归,好为民作祟,故祀之也。”“曰公厉者,谓古诸侯无后者。” “曰族厉者,谓古大夫无后者鬼也。” 《左传》 昭公七年: 子产曰: “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凭依于人,以为淫厉。” 人们认为,世间的灾难,尤其是疾病,不少是由于鬼魂作崇,所以有疫鬼等传说流行。后世的痘神等信仰,就是由此发展而来的。 人们在惧怕鬼魂之余,又希望有善鬼能出来保护他们不受邪恶的侵害。他们首先寄希望于自己的祖先,认为他们的鬼魂由于血缘亲族的关系,将会保护自己的子孙后代。由此而发展起来的祖先崇拜,在宗法制度、宗法观念发达的旧中国,延续了相当长的时间,直至现代,仍有相当大的影响。鬼魂崇拜和祖先崇拜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某些著名的部落领袖,在战斗中功勋卓著的英雄勇士,在生产活动中有过重大贡献的名人,人们因他们生前强而有力,品德高尚,就认为他们死后的鬼魂也是善良而强有力的,也列为崇拜对象。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这类信仰被称为人鬼信仰,与天神 (包括至上神及天体、气象诸神)、地祇 (包括土地山川诸神)鼎足而三,成为当时宗教活动的三大支柱之一。人鬼信仰中的历史名人信仰继续发展,逐步脱离宗法部族的藩篱,成为某一地区甚至全国人们所信仰的保护神,从而由人鬼成为人神。即使在原始宗教消亡以后的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这种信仰仍十分盛行。历代的著名历史人物,死后都曾先后受到世人的神化。在本编中所收录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影响范围较大、神化现象较为突出的人神。 原始人类不仅认为有鬼魂,而且认为鬼魂也有其生活的世界,也像人类一样构成一定的社会。原始宗教消亡以后,这种关于鬼魂世界 (中国人习称阴间或冥间) 的观念与鬼魂观念一起,被后世的人们继承下来。只是关于阴间的社会形式、鬼魂之间的关系,历代的人们都是根据当时自己所看到的社会现实加以虚构的。不仅如此,人们由于在现实生活中无力伸张正义、惩罚邪恶,于是幻想死后的鬼魂将被取消生前的阶级、等级差别,而是平等地接受阴间主宰之神的审判,按其生前的表现分别得到补偿或受到惩罚。至于阴间的主宰,东汉以后是由自然神——泰山神担任的。其官称及阴司 (阴间官府) 的组织形式,皆以汉代官府为模式 (参见东岳条)。佛教影响扩大以来,轮回、转世、地狱等观念深入人心,于是地藏王、阎罗王等信仰兴起。隋唐以来,世人多以为冥王、冥官也如阳世一样,定期轮换。虽然担任其职的多是正直刚强之士,但有时亦如人世一样,贿赂公行,黑暗腐败。总之,各个时代的人们对冥间的想象,都是以其所生活的现实社会为背景的,都投射下封建专制统治的影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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