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汪泽民巧破人命案 |
释义 | 汪泽民巧破人命案元泰定帝四年(公元1327年),汪泽民因母亲丁氏丧事期满,起复为平江路(治所在今江苏苏州)总管府推官。一次,调阅一件人命案卷,觉得有怀疑之处,原来平江有一和尚法名诤广,他与另外一名和尚有矛盾,两人之间已久不来往。有一天,那名和尚突然主动邀请诤广前往喝酒,诤广的徒弟早就想得到师父的财产,而且又恨他师父老是痛打他,就乘这个机会,偷偷跑到那位和尚的住处,乘二人都喝醉时,就将师父诤广杀掉了,第二天去到官府告状,那位请诤广喝酒的和尚怎么也说不清,加上受不住严刑拷打,便只好招认是自己杀的。经过三次反复审讯、记录,都没有翻供,官府已经结案,准备上报了。汪泽民发现疑点后,便调取行凶的刀,亲自查看,他忽然发现刀上有铁工的名字,于是就把打刀的工匠传来审问,工匠说这把刀是诤广的徒弟请他打造的。泽民立即拘捕了诤广的徒弟,只经过一次审问,这个徒弟就招认了。他是想利用师父和那个和尚不和的关系以及喝酒的地方,把师父杀掉,以使真假难分、嫁祸于人。案情真相大白,泽民当即将这名真正的凶手抓了起来,绳之以法,同时释放了那位和尚。这起人命案破获后,人们对汪泽民佩服得五体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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