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第一節 舞醉龍的歷史概况 |
释义 | 第一節 舞醉龍的歷史概况據澳門鮮魚行總會常務理事、醉龍醒獅大會籌委會副主席何智新先生回憶:在六十多年前,那時他十歲大,跟著父母親上街趁熱鬧看醉龍。巡遊隊伍七彩繽紛,有十幾對扮飄色的小朋友鮮艷奪目,有的舉著魚燈,有的提著蟹燈,有的挑著花燈,隊伍後面抬著巨型的食櫃,裏面裝有餅食、紅茶和燒酒。巡遊期間各家各戶在地上打地攤擺飯菜開餐,你在我家的飯鍋裏盛一碗飯,我在你家的菜盆裏挑一塊肉,談談笑笑,熱鬧非凡,魚行同業顯得融洽和心齊。 何智新先生說魚行的人很愛國:一九三七年日本人侵略中國,魚行的檔攤帶頭義賣,街市上下掛滿紅紅綠綠的標語,有的寫: “不畏橫行蟹!”(蟹指日本侵略者。) “七七大明蝦”!( “蝦”諧音“嚇唬”的“嚇”,“明”是“明明是”的意思,指出“七七蘆溝橋事變”是日寇明目張膽的侵略行徑。) “中華大勝利!”( “利”與“脷”同音,“脷”指“龍脷” ,即“撻沙魚”。)當時的魚販讀書少沒文化,是請魚欄的賬房先生寫的。他們巧用粵語的諧音及一字多義,或用比喻的手法,借他們行業的魚、蝦、蟹來發揮,以表他們火熱的愛國心。除了在街市擺檔之外,魚販還挑著獅頭魚、鳳尾魚等上街賣。最令人難忘的是,有一位同胞用兩“棟”(將銀幣叠高,按一定數碼用紙捲起來,粵語稱之為一“棟”)雙毫銀元買了一條鳳尾魚,這兩“棟”雙毫銀元時值一百元。這在當時來說,不是小數目,因為那時上茶樓吃東西,吃得飽飽的也用不了一元錢。魚行義賣後盡捐——即連本帶利,捐獻給當時的“世界救國會”。而魚行同業舉辦醉龍巡遊的經費,也是靠同業募捐而得來的。 抗戰後期停止了舞醉龍,抗日戰爭勝利後的一九四六年,醉龍重上街頭;一九四九年又停了下來,一九五九年再重舞;一九六六年內地文化大革命的“破四舊”禍及澳門,把醉龍斃了;一九八一年,醉龍重出江湖,越舞越興旺。其中一九五九年的重舞是令人難忘的。 一九五八、五九年時魚行的情勢比較嚴峻,行內人心如一盤散沙,魚欄主和魚販子畢竟不是同一階層,各有各的政治取向,各打各的小算盤。那時在公海上有持槍的海盜(臺灣××大隊)截劫漁船,使漁獲大減;在岸上又有流氓分子走近魚檯,“聲大夾惡”,拿了魚不給錢;有的霸著碼頭收保護費,有黑社會的踢人入會;有人恃勢凌人,被稱為“街市皇帝”,動輒加租、處罰並傷人。魚販被逼得有一次集體上市政廳請願靜坐。 面對以上困境,鮮魚市販職工聯合會七個骨幹分子商議:為團結同行,重舞醉龍!鮮魚市販在四月初四開籌備會,初五募捐,魚欄最後也響應參與;到了初七,組織好了醉龍、醒獅和功夫表演,但卻過不了市政當局那一關。因為當時當局治安條例規定,凡十三人聚在一起可被當作非法集會,可被檢控。於是派出代表向澳門總督請求特許巡遊。代表們指出:以前的葡國節日活動曾經邀請過舞醉龍助興,澳督府中也有官員確認有這一事實。結果,在原定四月初八早上十一時開光之前,那些代表十時四十五分獲特許,於是醉龍又重新騰躍起來了! 醉龍一舞,人心趨向,以前各自學功夫各自防身的人們,這回又聚在一起,共同表演南拳北腿、詠春、蔡李佛……醉龍一出,那些平日欺負魚販的“街市皇帝”亦望風而逃!(因醉酒打人入不了大罪,他們怕舞醉龍的人借醉算舊賬。)魚販同行因此增強了團結,顯示了內聚力。以前行內為一些買賣的利益問題容易爭拗,有的甚至“班馬”(借外人介入);現在回到聯會裏調停,打架打不成;在會內協商解決:對半不行就四六,四六不行就三七,各自讓步;誰請外人介入,誰就被行內人指著鼻子批評。 在文化大革命後,即從一九八一年起,乾脆把四月初八改稱團結日,使醉龍醒獅匯演的主題更加鮮明。一九八二年,醉龍回故鄉中山,在小欖、石岐和三鄉勁舞巡遊,萬人空巷,盛况空前。醉龍原發於中山,但後來失傳了。 多年的醉龍醒獅四月初八巡遊,魚欄主和魚販曾幾經交手,幾經合作,終於在一九九一年聯合成為澳門鮮魚行總會,勢力不斷壯大。在巡遊之日,甚至有葡籍人士要求客串,籌委會表示歡迎,讓他穿上印有“魚行醉龍”的白圓領上衣,頭紮紅布條和簪花,灌“土炮”(米酒)或啤酒,然後讓他們上陣耍舞。還有一位德國攝影師,拍醉龍上了癮,連續三年專程由德國來澳,每次巡遊跟足全程,所拍攝醉龍作品後來在歐洲一些刊物上登於封面,大受好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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