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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沉沉史脉情未眠:古代文化背景
释义

沉沉史脉情未眠:古代文化背景

上述自然地理分布状况对中国文化传播的直接影响,首先体现于古代文明的起源与发生。本世纪五十年代之前,由于新石器时代遗址多数发现于黄河流域,如龙山文化、仰韶文化等,因此,大多数人认为黄河是中国文化的摇篮和惟一发祥地。黄河流域以外地区的文化,则是由这个“中心”传播、辐射而形成的。学术界称之为“单一中心说”、“一元论”或“传播论”。然而,五十年代以后,考古学家除了在黄河上、中、下游相继发现了新的遗址外,又在长江、辽河流域相继发现了更多的极具考古价值的各种类型的新石器文化,如东北的红山文化,长江下游的良渚、马家浜、河姆渡文化,中游的屈家岭文化,上游的大溪文化等。它们虽然同属新石器晚期文化,但又各有其不同的来源和生存空间,也有各自的典型特征,相互间呈并行关系。这样,以往普遍公认的“单一中心说”就受到严重挑战。特别是八十年代以后,在掌握了大量考古资料的基础上,有人对上述旧说明确提出质疑。(详见丁季华《中国古代文化“单一中心说”质疑》,《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近年来,学术界已普遍认为中国古代文化的发生是多源头、“多中心”的,因为古代的“民族迁徙与文化传播的因素虽然存在,但只是一种局部的和外部的现象,新石器时代文化中的共性因素,是由整个时代人民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的”(朱江《中国新石器文化的共性与个性》,《文物集刊》第1集,文物出版社)。因此,古代文化的“多源”发生和“多元”格局,不但成为可能,而且也成为事实。如果我们再结合前文所论述的自然、地理条件,问题就更加清楚。因为除了黄河之外,长江、珠江同样有农耕之利,同样适合先民生存。在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发现了七千年前的稻种遗迹,就证明了这里农耕文化的历史同样久远。
然而,当考古学家、文化史学家对中国新石器晚期的文化面貌进行具体描述时,大家的主张、划分依据、观察角度又各行其是,歧见纷呈。例如,有人根据生产方式和作物种植把我国分成:粟种文化区(黄河流域及东北)、稻种文化区(长江流域)、草原文化区(北部)和块茎文化区(珠江流域);也有人根据古代部落的沿袭把中国分为“东夷”(黄河流域、下游)、“苗蛮”(长江流域)、“中原”三大文化板块;又有人根据出土遗址的文化类型提出另一种“三分说”,即中国古代主要有仰韶、青莲岗及北方细石器文化三个大系统。在总体上,这些划分显然都是“多中心”“多源头”论的反映。但有的以物质文化为依据,有的又稍嫌笼统,似乎不能更准确完整地揭示那个时代中国文化的全貌。因此,有的学者针对“单一中心说”的欠缺特别从水系文化的角度,使用“氏族文化中心”这一概念,提出了一种较系统的划分方法。(参阅丁季华《中国古代文化“单一中心说”质疑》,《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以下关于各“中心”的论述,皆参照此文)持这一论者认为:在新石器晚期,中国已形成了八个“氏族文化中心”。其中,黄河流域占三个,即中原氏族文化中心、黄河下游氏族文化中心及甘、青氏族文化中心;长江流域两个,即江汉氏族文化中心(中游)、长江下游氏族文化中心;珠江流域一个,即华南氏族文化中心。余者为东北氏族文化中心和北方草原氏族文化中心。如果以南、北方统计,则北方为五个、南方为三个。
下面分别简述各“中心”的范围及其在文化上的基本特征:
(1)中原氏族文化中心:该区位于晋、陕、豫三省区。其代表性的文化类型是仰韶文化,已有六千余年的历史。其中心在三省交汇的豫西、晋南及关中。但传播甚广,北到河套,南到汉水中游,西到洮河,东至冀中。全区以农业为主,是典型的粟种区。在我国文明发源史上,它是一个影响十分深远的文化系统。
(2)黄河下游氏族文化中心:其代表文化类型是“大汶口”及在它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龙山”文化。它的中心在山东、苏北,又逐步扩展到皖北、豫东及辽东半岛。该文化因以黑色陶器为典型代表,故又称“黑陶文化”。这里也是粟种区,但在东部半岛地带有渔猎生活。
以上两个“氏族文化中心”对我国古代文明的萌发、形成,都产生过重要影响。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中原文化区的传播趋向为由东而西,下游文化区则是由南往北。本世纪二十年代有学者曾把前者称为古代西部文化系统,把后者称为东部文化系统,两者通过黄河这条文化通道既取得联系,又保持了各自的区域特征。这同后来的考古发现十分吻合,也同自然区划基本重合。
(3)甘、青氏族文化中心:该中心以马家窑、齐家文化为典型代表,其中心在洮河、大夏河、湟水一带,往东到渭河上游,与中原氏族文化区相接。在作物种植方面,这里也是一个粟种区,但有少部分地区为狩猎型经济。
(4)北方草原氏族文化中心:该区包括内蒙东北(部分)、宁夏、新疆诸省(区),其经济形态以草原放牧和狩猎为主。已见遗存中没有表明与内地交流的资料,因此与中原文化差异很大,具有浓厚的异族特色。
(5)东北氏族文化中心:本区典型遗址有红山文化、富河文化。全区以辽河为中心向四周扩散,并与山海关内、山东半岛的龙山文化有亲缘关系。
(6)江汉氏族文化中心:全区以湖北省为腹地,向长江中游一带扩展,屈家岭文化是它的典型代表。全区农业以稻作为主。先秦时期高度繁盛的“楚”文化就是在这个“中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对于缔造、推进中国文化起了很大的作用。
(7)长江下游氏族文化中心:该区包括长江下游及今浙江嘉湖平原。重要的新石期遗址有良渚、马家浜、河姆渡等。因自然条件优越,宜于水稻等作物生长,故成为原始稻米种植的代表地区。特别是从河姆渡出土的数千件石、骨、陶、木工具,更证明这里的古文化灿烂悠久,并为其后的吴、越文化开了先河。
(8)华南氏族文化中心:本区面及江西、两广、福建、台湾等地,已发掘的遗址有江西山背文化、广东石峡文化、福建昙石文化及台湾凤鼻头文化等。由于区内地理、生态环境复杂,地域广阔,很可能分布着另外的文化系统。不过,目前还不能从考古学的角度区分开来,只能说它自身内部是个多中心的汇合带。本区已进入亚热带气候区,加上漫长的海岸线,所以早期先民主要靠渔猎和野生块茎植物维持生计。这与长江流域的文化风貌差异颇大。应特别说明的是,福建的昙石文化与台湾的凤鼻头文化属于同一类型。这说明早在新石器时期,两岸的文化已越海传播,并开始积累共同的文化传统。
如果我们注意一下以上八个氏族文化中心的地理位置,很快就会发现它们同前文所述的因山水因素而形成的地理自然区划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北方草原氏族文化中心恰好在大小兴安岭与阴山山脉的北侧;黄河下游、东北两个中心在太行山以东;中原和甘、青氏族文化中心又都在该山脉以西;华南氏族文化中心位于南岭诸山脉的南侧;江汉氏族文化中心在大别山以西、巫山以东的长江中游;下游氏族文化中心位于江浙平原。古文化区与自然区这种大体重合的现象,绝不是偶然的,而恰恰说明先于人类存在的各具地貌特色的地理自然区为早期古代文化的孕育、形成提供了相应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更加有意味的是,新石器时代的文化几乎只集中反映在一种物质——陶器这类器皿上,但生息在各自然区的古代氏族部落的先民们却依照他们刚刚萌生的原始审美观念,在陶器的形制、纹饰、色泽方面尽情地发挥了自己的创造性,使同一时代同一物质基础的不同地区各自开出五彩缤纷的灿烂繁茂的古文化之花。这无疑又印证了那句比喻:文化是在地理的缝隙中长出来的。不同的地理环境有不同的“缝隙”,不同的“缝隙”中培育出来的文化,自然是形态各异了。
如果我们按照历史的顺序继续追述下来,呈现于我们面前的先秦时期的文化面貌,同样会让我们感受到往日已形成的区域性文化传统的深刻影响。周朝的分封制固然有强烈的国家、政治因素,但它也未能摆脱地缘因素。例如,齐、鲁、燕、赵、晋、秦、魏、卫、楚、韩、吴、越,虽然以国家名义存在,也代表了一定的政权,但它们同时也具有某种地区性文化的含义。而且,随着时光流逝,国家、政权的含义日益淡漠,而文化的意义却不断加强。事实上,就当时而言,至少也已存在着以地名(国名)为象征的若干文化区,即齐鲁文化、燕赵文化、三晋文化、三秦文化、巴蜀文化、楚文化、吴越文化、粤文化及中原文化等九区。与新石器时期不同的是,当时体现各区文化特征的仅有少量物质形态(陶),而上述各区则在社会风俗、文化艺术的各个方面都保持了自己的区域传统和形态特征。但就区划而言,只能说是往日八个氏族文化中心的沿袭和发展。其中,齐、鲁、燕、赵与黄河下游及东北氏族文化中心,秦、三晋同中原、甘青氏族文化中心,楚与江汉氏族文化中心,吴越与长江下游氏族文化中心,百越与华南氏族文化中心之间,有着难以割断的内在联系。这些文化本身的地域特色,随着时日向前,非但没有衰微,相反越来越鲜明、丰富,并且为唐以后中国文化的新的融合、交流起到了奠基作用。时至今日通过存活的传统音乐、民间美术、民间习俗等,我们仍然能强烈地感受到数千年传承下来的地脉、文脉仍然那样富于活力,那样息息相通,绵延不断。这恐怕正是中国文化博大、深厚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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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0 5: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