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民族的融合和文化的交流、互补 |
释义 | 民族的融合和文化的交流、互补贵州各民族的文化既然都有自己的“元”,即自我完整的体系,这个体系要保持它的整齐划一,自然会对外来异质文化产生排斥性。因此贵州一些民族(主要为少数民族)为保护本民族文化的相对独立和稳定,在族规、乡约和约定俗成的习惯中,往往有许多针对性条款,如提倡同民族内婚配等,但事实上,在贵州这个民族大杂居环境中,民族之间在生产、生活中的频繁接触是不可避免的,打破规距和惯例的事便时有发生。 即以民族间通婚而言,就屡见不鲜。有一个典型的例子:贵阳、安顺一带的顾氏,始祖为明代贵州都指挥司使顾成,功封镇远侯,原籍安徽,他的子孙后来落籍贵州,历经明代屡屡出任要职。但其中一支的后裔,因战乱影响,被一位苗族收养,改了姓,这一支便成了苗族。至今安顺顾氏仍有集体上坟习俗,祭祖时便发生了苗、汉共祭的热闹场面。这是发生在一个显赫的汉族移民家族中的例子,由此可见,一般民众类似的情况可能会更多。民族之间,婚姻的禁忌都可打破,文化上的交流更不必说了。贵州境内各民族间文化上的交流、影响在各个层次上都能发现。 有的经过长期交流、学习,将异民族文化因子消化、改造、吸收为本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 汉族中的屯堡人在文化上是相当封闭的,但当屯堡人祖先移居贵州后,他们的建筑形式虽移用了中原三合院、四合院式样,但垒墙却改用了石块而不是砖,这虽是因地制宜,但也反映了当地原居民布依族建筑的特点,可以说是汉族屯堡人吸收了布依族垒石为墙的建筑文化,将它消化成为自己的文化了。同样,地戏(傩)应是屯堡人带来的一种戏剧样式,布依族却将它吸收,与本民族文化结合,演变为布依地戏,从布依地戏演出的剧目和形式,仍可看出汉族屯堡地戏的痕迹,但现在布依地戏已成为安顺一带布依族文化的特点了。类似的例子还可举出侗族民族建筑的标志——鼓楼。鼓楼无疑是侗族文化的精华,它的外形与汉族类似建筑完全不同,但它的斗拱等建筑部件,却与汉族亭阁建筑有某种联系,无疑侗族人民是学习了汉族有关建筑上的长处,将它吸收到本民族建筑上来,从而成为本民族建筑文化的组成部分。 在贵州,类似的文化交流与影响几乎遍及并深入各民族生活的各个方面。节日文化中,汉族的春节、端午、中元、中秋已成为各民族的共同节日,以至在某些民族区域内,如苗族,通常过两个年即春节和苗年;而在另一些苗汉杂居区内,苗年习俗相对淡薄,变成只过一个年即春节了。节日风俗中,各少数民族在端午节普遍包粽子,居住水边的还划龙舟,尽管有些民族对上述风俗的铨释与汉族不尽相同,至少在形式上已与汉族一致。 应当指出,在文化交流中,由于汉文化处于较高层次,加之历代统治者的行政措施、教育措施都积极鼓励各民族学习汉文化,汉文化便处于交流的主导地位,许多民族上层也以学习汉文化为荣,因此贵州还出现过一批少数民族文化名人,他们以汉语作工具写出来的作品,水平相当高,如明代宋昂、宋昱兄弟,他们出身水东土司世家,系仡佬族,他们的诗集名《联芳类稿》,清代着名文人朱彝尊编的《明诗综》就特选了他们的作品。清代安吉士、安淦章父子(均为水西土司安氏后裔,彝族),他们合撰过《贵州新志》,安淦章还单撰了《西南彝志》,在史志写作和翻译彝文经典上多有贡献。 上述的文化影响和交流,一种是吸收、消化,一种是直接取用,无论哪一种方式,都反映了在民族交往中,一种民族对异民族文化一方面存在着排斥性,另方面也存在着吸纳性,在吸纳方面,各民族文化都是互动的,既吸收异民族文化的长处以补充自己,自己的长处也会被其他民族所吸收。而发现其他民族文化的优点、长处,从欣赏、消化吸收或移植借用,这个过程尽管很漫长,但却是不可避免的,贵州地域文化的丰富多采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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