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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鹿崇拜与“跳鹿神”
释义

鹿崇拜与“跳鹿神”

由于鹿性驯良,于人无害,双角峥嵘,体魄雄健,且使用价值极高,所以自古形成了鹿崇拜,认为鹿是触邪避恶的仁兽、仙兽、善兽,鹿的出现是一种祥瑞的象征。早在周代就把“麟凤龟龙”作为四灵,而麟(鹿类)为四灵之首。《说文》:“麒麟,仁兽也,麋身,牛尾,一角。”段注云:“状如鏖(獐),一角,戴肉,设武备而不为害,所以为仁也。
它有斗争武器和能力,然而绝不为害,这和古人以为鹿角是斗争兵甲的象征分不开的。然角是为正义斗争而设,备而不用(不为害),不失为仁。与此同时蛇加双角而为龙,可见古人对鹿角性能的崇拜和移植。从出土文物上亦可见在鸟兽、爬行动物以及某些人物的头上都有加双角的,最有代表性的是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的黑色彩绘棺饰满各种动物和人物,其中不少神怪灵物头上有角。如蚊、龙、牛、马、虎、豹、鼠、兔,都头上有角。还有一个神怪,本身头着鹿角,且双手各持一鹿角作为武器。“山西长子东周墓”出土鹿角一双,也是崇拜鹿的斗争性的明证。论者认为以鹿角为特征的神怪鸟兽崇拜在古代楚文化及中原文化中曾盛极一时。
与此遥遥相对,在北方狩猎民族萨满教文化中,鹿角更是萨满神帽上不可缺少的饰物。在赫哲族,鹿角神帽代表两种意义:一是萨满的品级;一是萨满的派别。前者以鹿角叉数多寡分等级,由三叉直到十五叉。从初级神帽升到戴三叉鹿角神帽要经过两三年之久。升至最后一级戴十五叉鹿角神帽,须有四十五年的神职功夫。后者赫哲族萨满分河神派、独角龙派、江神派三派,也全以神帽上鹿角叉数为区别。河神派帽上鹿角左右各一枝;独角龙派左右各二枝;江神派左右各三枝。叉数越多,资格越老。女萨满不戴鹿角神帽,其所戴神帽和初级神帽相似,可见妇女地位已经低下。达翰尔族新萨满在举行第一次“奥米那楞”(一种企图消灭灾祸的宗教集会)之前,不能戴神帽。举行第一次“奥米那楞”后戴三叉鹿角神帽,举行三次“奥米那楞”后神帽上的鹿角增加到六叉。可见神帽鹿角叉数是神职人员资历高低的标记。在北方信奉萨满教的少数民族中,已通过宗教崇拜的形式,把鹿神化到至高无上的程度。在信仰萨满教的北方上述民族中的萨满服都是鹿皮制作的,包括神手套、神袜等,都是鹿皮制作,甚至连神鼓和鼓槌也都包以鹿皮神衣上贴绣鹿图案。甚至连祈福时所跳的萨满舞,有一种都叫“跳鹿神”。这种风习一直延续到近代。
在凌纯声《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一书和“伊玛堪”文学中,见有跳鹿神舞的浓重宗教情绪和优美的神祠。过去赫哲族“跳鹿神”在春季二三月和秋季七八月举行,为的是给全村人民消灾求福。首先,由萨满在家向爱米神(萨满教保护神)祷告请神,由少年击鼓、摆腰铃,待神降临后,萨满全副神装带着祈前及庄严的队伍,挨家跳鹿神舞以祈福。仪式繁多,不及细述。其较特殊者,跳鹿神之后三四日有求子仪式,萨满做法用鹿皮袋收婴儿灵魂,向求子者注入胎魂,赫哲语谓之“捉雀”(他们以为小儿死后变雀)。因此鹿皮袋亦称“雀的魂”。在往昔赫哲人的观念中,鹿皮有收魂作用。故人皆祈之。此种活动似与汉民族“麒麟送子”传说有关,不过在东北少数民族中,把鹿皮袋巫术化了,不那么雅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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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0 5: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