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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曾巩《南齐书目录序》原文、赏析和鉴赏
释义

曾巩《南齐书目录序》原文、赏析和鉴赏

曾巩

《南齐书》八纪、十一志、四十列传,合五十九篇。梁萧子显撰。始江淹已为十《志》,沈约又为《齐纪》,而子显自表武帝,别为此书。

臣等因校正其讹谬,而叙其篇目曰:将以是非得失、兴坏理乱之故而为法戒,则必得其所托而后能传于久,此史之所以作也。然而所托不得其人,则或失其意,或乱其实,或析理之不通,或设辞之不善;故虽有殊功韪德非常之迹,将闇而不章,郁而不发;而梼杌嵬琐、奸回凶慝之形,可幸而掩也。

尝试论之:古之所谓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知之意,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

何以知其然也?昔者唐虞有神明之性,有微妙之德,使由之者不能知,知之者不能名,以为治天下之本。号命之所布,法度之所设,其言至约,其体至备,以为治天下之具。而为二典者,推而明之,所记者岂独其迹也,并与其深微之意而传之,小大精粗无不尽也,本末先后无不白也。使诵其说者,如出乎其时,求其旨者,如即乎其人。是可不谓明足以周万事之理,道足以适天下之用,智足以通难知之意,文足以发难显之情者乎?则方是之时,岂特任政者皆天下之士哉?盖执简操笔而随者,亦皆圣人之徒也!

两汉以来,为史者去之远矣。司马迁从五帝三王既殁数千载之后,秦火之余,因散绝残脱之经,以及传记百家之说,区区掇拾,以集著其善恶之迹,兴废之端;又创己意以为本纪、世家、八书、列传之文,斯亦可谓奇矣。然而蔽害天下之圣法,是非颠倒而采摭谬乱者,亦岂少哉!是岂可不谓明不足以周万事之理,道不足以适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难知之意,文不足以发难显之情者乎?夫自三代以后,为史者如迁之文,亦不可不谓俊伟拔出之材,非常之士也。然顾以谓明不足以周万事之理,道不足以适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难知之意,文不足以发难显之情者,何哉?盖圣贤之高致,迁固有不能纯达其情而见之于后者矣,故不得而与之也。迁之得失如此,况其他邪? 至于宋、齐、梁、陈、后魏、后周之书,盖无以议为也。

子显之于斯文,喜自驰骋,其更改破析刻雕藻缋之变尤多,而其文益下,岂夫材固不可以强而有邪?数世之史既然,故其事迹暧昧,虽有随世以就功名之君,相与合谋之臣,未有赫然得倾动天下之耳目,播天下之口者也。而一时偷夺倾危,悖理反义之人,亦幸而不暴著于世,岂非所托不得其人故也? 可不惜哉! 盖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 故为之者,亦必天下之材,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岂可忽哉,岂可忽哉!

这篇文章是馆阁群臣校定梁·肖子显所撰《南齐书》后曾巩为该书写的一篇序。为他人之书作序; 一般都是以书作者或书籍内容为主,侧重于介绍和评论,但这篇序却不守成法。虽名之曰序,全篇却以史论为主; 所论内容又与本书密切相关,在对正题的论述之中很自然地评价了《南齐书》的价值,指出本书根本缺陷之所在,以论带评,有破有立,至有条理,非但是曾巩书序体散文中之佼佼者,同时也是书序体中驰誉后世的名篇之一。曾巩学有根底,博古通今,曾任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编校史馆书籍,元丰四年宋神宗手诏,赞“曾巩史学见称士类”,使典修撰五朝史事,可知曾巩的史学素养颇深。更兼作者清正古朴、意蕴深沉的文字功底,无怪乎曾巩的这篇序备受当时及后人的称赞。

文章的第一段,简单明了地介绍了《南齐书》的结构及与前代同类史籍的渊源关系,引出撰人,并特识“子显自表武帝,别为此书”,这一笔,就为后面的论述引起了话头。肖子显是齐高帝肖道成之孙,豫章王肖嶷的第八子,齐封宁都县侯,梁初降为子。自请撰修南齐史书,奉梁武帝敕,撰写毕,表奏之,诏付秘阁。以前朝帝王子孙而修前朝史书,二十四史中只此一家。正因为前代未远,且子显与前朝贵族恩怨纠结甚深,撰写中未免乖乱史法,“更改破析”、“事迹暧味”之处尤多,遂为后世识者交讥。曾巩特识于此,既为后文批评《南齐书》埋下伏笔,暗地里又讥刺了梁武帝“所托不得其人”,由此生发,展开了下面的议论。

议论之始,曾巩率先说明自己对“史”的基本认识。“盖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修史的目的,就是“以(前代)是非得失、兴坏理乱之故而为(后世)法戒”,把圣人之道、把前代的统治经验传诸后世。使后世有所依托、有所借鉴。史之要务,就是得其意、正其实、通其理、善其辞,以圣人之道为准则,明其善恶,正其得失。而要得其意、正其实、通其理、善其辞,整理条贯、传之久远,就一定要“得其所托”,让那些“良史”执简操笔,“为之者必天下之材,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倘若“所托不得其人,则或失其意,或乱其实,或析理之不通,或设辞之不善;故虽有殊功韪德非常之迹,将闇而不章、郁而不发;而梼杌嵬琐、奸回凶慝之形,可幸而掩也”,史法也就乱了,善恶忠伪也就不可分辨了,前代业绩也就不能彰明了。如此,“史”也就起不到传达圣人之道的作用,修史也就没有意义了。这段论述,先明修史之目的,次及“所托必其人”的重要,终以“所托非其人”造成的恶果来反证”所托必其人”这一结论,层次分明,文字干净,论证确实。

到了这里,文气很自然地一转,什么样的人才堪托以修史这样一个论题很自然地被引申出来了,下面所有的文字,都是围绕着“良史”二字展开,论证的细密周致、委婉自然。“古之所谓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知之意,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简言之,所谓良史,必须内蓄道德,外修文章,是圣人之徒,方可措手史籍,这种主张,很明显地和古文家“文者道之器”(李汉《昌黎先生集序》)、和曾巩的文学观保持一致。

论题确定了,下面就从正、反两方面论证“良史”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曾巩并不是单纯以证成论题为目的,而是在论列史学发展史的同时,有破有立,提出了史官、史籍的标准规范,评判了两汉以来史学的优劣得失,寓褒贬于质朴的叙述之中,所以这两段文字虽然简约,但其蕴含的内容却很丰实。

从“何以知其然也”始,为正面的论述。尧舜之时。执政者“有神明之性,有微妙之德”,任政者“皆天下之士”,“号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设,其言至约,其体至备”,“治天下之具”甚为完备,政绩甚为昌明。这个时期“执简操笔而随之”的史官,“亦皆圣人之徒也”,他们能历记当朝政绩,传达圣人之道,“并与其涤微之意而传之,小大精细无不尽也,本末先后无不白也”,产生了《尧典》、《舜典》这样的名著,“史”真正地贯通着“道”,且能发幽显隐,使“诵其说者,如出乎其时;求其旨者,如即乎其人”,道德齐备,文方茂盛,著述辉煌。史学之所以在这个时期能取得如此成就,就是因为当时史官“明”、“道”、“智”、“文”俱足,君臣相得、所托正确之故。这段论述由政业推及史籍,再由史籍推及史官,紧紧扣住了中心论题,层层深入,线索异常清晰、洗炼,显得流畅生动,质朴自然。论证之余,对史籍的体制规范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从“两汉以来,为史者去之远矣”始,是总结经验教训式的反面论证。通过对两汉以来史学的宏观概括,通过对史家巨擘司马迁这个个案的解析,使读者对论题的认识又具体了一步。曾巩对司马迁是贬多于褒的,他在肯定司马迁的贡献——能在秦火之余勤于搜求,“集著其善恶之迹、兴废之端”,创立史书体制的同时,又指出他不能纯达圣贤之高致而现之于后世,“蔽害天下之圣法,是非颠倒而采摭谬乱”。因此,虽然不能说司马迁不是“俊伟拔出之才、非常之士”,但终究“明不足以周百事之理,道不足以适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难知之意,文不足以发难显之情”,不能以文贯道、弘扬圣法,史则史矣,非为“良史”。“迁之得先如此,况其他邪?”后世史书,“盖无以议为也”——不值得细细议论了。

这两段论述,一正一反,一扬一抑,构思精巧,笔力雄健,破立结合,立意鲜明,既证成了论题,又表达了自己对史学的一些基本看法,叙与论、褒与贬结合,细部的描摹与整体的勾画相互呼应,以少少胜许多,堪称大手笔。

最后一段,照应本文写作缘起及第一段的内容,特论肖子显的《南齐书》。“子显之于斯文,喜自驰骋”;而且“其文益下”,显然肖子显不具史才; 文笔章法也不入曾巩法眼。非独文笔低劣,数世之史,资料繁多; 理应线索清楚,史实明确,他却给弄得“事迹暖昧”,褒贬无据,立不定立场,把持不了大道,起不到“明夫治天下之道”的作用,简直是一无是处。很显然,在曾巩看来,肖子显不具备“良史”的条件,《南齐书》算不得是“以文贯道”,斯人斯书,实在没有什么价值可言。文章之末,喟然兴叹,为史者“必天下之材,然后其任可得而称”,史之所托,岂可忽哉! 再一次撮起全文的中心论题,与议论之始遥相呼应。

这篇文章较长,但立论新奇,行笔不落俗套,构思精巧,层次清楚,起承照应法度谨严,结撰的统一整饬颇有变化,论证严密,丝丝入扣。语言上,本文也颇具特色,骈、散结合,长短相间,句式变化大,迭句、问句用得很多,这些都很好地疏导了作者思想感情的流露。总的来说,这是一篇优秀的文章,不论是研究史学史还是文学史,都应很好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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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0 7: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