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姜斋诗话》 |
释义 | 《姜斋诗话》《姜斋诗话》 古代诗论,明末清初的思想家、文学家王夫之著。198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戴鸿森笺注本。 书中共收入王夫之诗论150条,计有《诗译》16条,《夕堂永日绪论内编》48条,《南窗漫记》32条,以及虽多谈经义但也涉及诗论的《夕堂永日绪论外编》54条。王夫之在中国古代美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认为抒情性,形象性是诗最主要的审美属性,强调诗出于“兴、观、群、怨”四情之外,又游于四情之中,“作者用一致之思,读者各以其情而自得”,从哲学认识论上正确揭示了诗歌艺术自身的规律和诗歌鉴赏中审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在艺术形象的创造上,他认为诗人不仅可以想象人物,而且可以想象人物的想象,即“影中取影”之说。如对《小雅·出车》的理解,他认为不是实叙征人凯旋,而是写征人归来途中想象妻子即将面临凯旋场面的欣幸心情,“赫赫南仲”更是代妻设想其心目中对自己的观感,远比《毛诗序》和孔颖达《正义》、朱熹《诗集传》的阐释可信感人。王夫之还认为艺术真实不同于生活真实,诗歌不能与学术或历史著作互相取代。对杜诗“诗史”说,他就有与历代诗论者不同的见解。他认为书、史指一切直接服务于封建政治的实用散文,需“意尽”而“辞俭”;诗指抒写个人“独喻之微”、“引人于轻微幽浚之中”的抒情韵文,故需“意俭”而“辞尽”。因此,他对杜诗中不满现实的感讽诗有所微词,而褒赏以情味风韵动人,较少借助于叙述过程、实写现象的诗。王夫之的诗论对后世有重要影响。清道光年间即有《船山遗书》刻本,1865年曾国荃金陵刊《船山遗书》本,1885年王启原辑《谈艺珠丛》本,1927年丁福保辑《清诗话》和1933年上海太平洋书店排印《船山遗书》本,均收录《诗译》和《夕堂永日绪论内编》,《南窗漫记》和《夕堂永日绪论外编》只见于上述后两种《船山遗书》本。笺注本以《船山遗书》本为底本,与他本互校,对各本皆误之处也据别项材料加以校订,兼对文中所引诗句、人名等的出处及特殊语辞略作注释,是一本较全面完备的王夫之诗论专著,可作为中国古代文论研究、古代美学研究和王夫之思想研究的参考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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