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以战止战,虽战可也 |
释义 | 以战止战,虽战可也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谓正,正不获意①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②。是故,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故仁见亲,义见说,智见恃,勇见方③,信见信④。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也。(《仁本第一》) 【注释】 ①不获意:不能如愿实现。②中人:此指“忠信与仁爱”。③方:通“仿”,效仿。④见信:使人信任。 【译文】 在古代,以仁爱作为施政的根本,用正义作为治理民众的方法,这是正当的措施。如果正当的措施不能符合意愿,就该采取权变的措施。此种权变来自战争的需要,并不出于忠信与仁爱。所以,如果杀一个人,可以安定其他人,那么杀掉他是可以的;如果攻击一个国家,却爱护他的老百姓,那么攻击他也是可以的;如果发动战争可以制止战争,那么战争也是允许的。因此,仁爱使人亲近,正义使人喜悦,智慧使人依赖,勇敢使人仿效,诚信使人信任。在国内受人爱戴,可以守住国土;在国外获得声威,就可以对外作战。 【评说】 《司马法》虽然提倡以仁施政、以德化人,但它并未轻易否定战争。“以战止战”的主张体现了它对战争的灵活与变通态度。因为它揭示了战争的内在规律,此说历来为后世兵家所称道,也为后世主政者所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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