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二、体类 |
释义 | 二、体类《典论·论文》:“夫文,本同而末异。”(人性总有同处,生活亦有同处,而且语言文字都同。) 汉人认为,自有文字始,就分为记言、记事二体。《礼记·玉藻》篇:“左史记言,右史记动。”由此可见,汉人从文字之作用上把文分为二类,也就是从实用来分的。所谓记事、记言是比较而言的,纯粹记言或纯粹记事都不可能。《国语》、《尚书》记言,《左传》记事(也有记言成分)。春秋时,从《左传》可看出,当时文体似可分为二,就是“辞”和“诗”。不过,“诗”有时亦可当“辞”用,但究竟体裁不大相同,诗有韵。这是因为春秋时记言、记事其实已经相混了,就以其与音乐是否相连来分。然而,实际上还是重视其是否实用。 及汉,有诗赋及杂文二类。诗赋(乐府与赋)是无实用的(乐多写社会生活,但帝王贵族只用来配乐,用作音乐欣赏)。杂文则实用。这样分类,就是以实用与非实用来分了。 及六朝,颜延年《庭诰》把以前的书分为二类:咏歌之书和褒贬之书。咏歌之书是诗歌;褒贬之书就是《春秋》、《易》等,褒贬意即批评。 唐柳宗元《杨评事集后序》:“文有二道:辞令褒贬,本乎著述者也(指《尚书》、《易》、《春秋》之类);导杨讽谕,本乎比兴者也(指《风》、《雅》之类)。”这种说法,似与春秋时辞、诗之分,汉时诗赋、杂文之分,有其相似之处。除了记言、记事是按文体发展来分,都是从文之实用来分,都是从读者之立场而非作者之立场来说的。记言、记事之分,也是从读者方面说的。 曹丕分文体,则是从作者的立场来说的。我们现在所说的体裁,就是从作者方面来说的,所以就从《典论·论文》说起。 曹丕说,文分四科:“奏议宜雅,书论宜理(二者俱与政治、社会有关),铭诔尚实(与不朽有关),诗赋欲丽。”又说:“能之者偏。”他以诗赋放在最后,因他以为文学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既如此,则重应用,而诗赋并不与应用有关。他分了四科,又为此四科(即四种体裁)各定了一个标准,这都是为作者说法的。他之所以能够站在作者方面说话,是因为当时文人地位已高,文有作者,文章亦多。如是,才能分类,才能引起批评的欲望。自后就渐向这方面发展。批评,举标准,就与模拟有关系。 陆机《文赋》说,文体有十类:“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悽怆,铭博约以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颂人,颂神)优游以彬蔚(华丽),论精致而朗畅,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虽区分之在兹,亦禁邪而制放。要辞达而理举,故无取乎冗长。”他分得较仔细。他举出标准,就是为作者说法。 说到各体文体之作用的: 《文选·序》说:诗:有六义 戒畋游 纪事 咏物 骚:失志 颂(比骚散文化):德业、成功——颂是《诗》中颂类的扩大 箴:补阙(有韵) 戒:弼匡(无韵) 论:析理 铭:序事(有韵)——着重在墓铭 诔:美终(哀悼死者) 赞:畚像 其中各类文体之分类,有分得很细的。所以分,都是基于实际应用之需要。分科分类,都是为了应用。固然,诗赋不是为狭义的应用,但广义说来,亦是人生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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