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谏院题名记》 |
释义 | 《谏院题名记》古者谏无官,自公卿大夫至于工商,无不得谏者。汉兴以来,始置官。夫以天下之政,四海之众,得失利病,萃于一官使言之,其为任亦重矣。居是官者,当志其大,舍其细,先其急,后其缓,专利国家而不为身谋。彼汲汲于名者,犹汲汲于利也。其间相去何远哉! 天禧初,真宗诏置谏官六员,责其职事①。庆历中,钱君②始书其名于版。光恐久而漫灭,嘉祐八年,刻著于石。后之人将历指其名而议之曰: “某也忠,某也诈,某也直,某也回。”呜呼,可不惧哉! 宋代设谏院,始于仁宗明道元年(1032),其长官为“知谏院事”。这之前,分属门下省和中书省的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虽名为谏官,但除非皇帝特旨供职,并不得谏诤。谏院主管规谏讽谕,凡朝政缺失,百官任非其人,各级官府办事违失,都可谏正。司马光于嘉祐六年(1061)迁起居舍人同知谏院,本文即作于嘉祐八年知谏院任上。文章的主旨在于阐述谏官的重大责任以及谏官应有的品德。景祐三年(1036)欧阳修写有著名的《与高司谏书》,痛斥身为“耳目之官”(指谏官)的高若讷,“惜官位,惧饥寒而顾利禄”,以至“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可见此文并非凭空而发,实乃有感而作,在当时自有其现实意义。 全文不足二百字,首段为议,次段为记。议的特点是周详无遗,记的特点是简洁利落。议和记两部分截然分开,看似游离,实则紧密相关,都是为了说明同一个主旨,即身为谏官之人,当“专利国家而不为身谋”。 我们先看首段议论部分。“古者谏无官”,用意不在此,而是为了说明“无不得谏者”。《淮南子·主术训》云: “尧置敢谏之鼓”。相传尧时曾设鼓于庭,使民击之以进谏。古时虽无谏官,但人人都可以进谏。到了汉代,才开始设置谏议大夫,专掌指陈朝政缺失之职。行文至此,从“无(谏)官”到“置(谏)官”,说明了谏官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因而接下来关于谏官“为任亦重矣”的议论,就是水到渠成之笔。既然责任重大,身为谏官,就有个怎样尽职的问题,作者是从方法和品德两方面来阐述的: 就方法讲,“当志其大,舍其细,先其急,后其缓”;就品德讲,当抱定不为自身谋名逐利的宗旨。“彼汲汲于名者,犹汲汲于利也。”谏官本无什么实权,看上去与“利”没有什么关系;但谏官的名声很重要,声名狼藉的谏官,又怎能取信于人呢!这两句话非常深警,堪称哲理名言。以上仅一百字的篇幅,行文却如此周详,面面俱到,十分难能。文字的简洁利落,在首段已经得到了体现,不过那是在议论中体现出来的,次段却体现在记叙中。以天禧、庆历、嘉祐三个年号冠头,将设置谏官、谏院题名、易版为石三件事交代得清清楚楚。四十个字,跨越四十余年,可谓惜墨如金。 大凡作文,起笔和收笔都很重要,短文尤其如此。本文起笔突兀,收笔凛然,为文章增色不少。作者记谏院题名,落笔首句却是“古者谏无官”,不读下文,谁知道作者从何说起呢!如此陡峭之笔,增强了文章的吸引力。收笔“某也忠,某也诈,某也直,某也回(奸邪)”,面对后人“历指其名”作不留情面的评判,谁不凛然生畏!诚如作者所言,“可不惧哉”! 字数:1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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