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迁都北京两京制度 |
释义 | 迁都北京两京制度迁都北京是明成祖时的一项重大措施。朱元璋建都于南京,主要是考虑到江南有财富之饶,北边边事以分封诸王来解决。朱棣因封藩北京,又从北京起兵夺得帝位,永乐元年正月即诏改北平为北京,并在北京设立行部。此后,又多次迁徙直隶10郡和浙江等9省商民、山西居民来北京,以促进北京经济的发展。永乐四年又下诏建九门、六部、诸司公廨。永乐七年,朱棣便借北巡之名,居住北京,在北京设行在六部,而以太子监国南京。永乐十八年,北京宫殿正式落成,明成祖即下令以北京为京师,将国都迁往北京。朱棣在北京生活了20多年,立有根基,迁都在政治上和心理上的作用是很明显的。永乐以后的明朝和整个清朝一直在北京定都。1421年,朱棣迁都北京。明成祖迁都北京,不仅因为北京是其“龙兴之地”,更重要的是处于政治上的考虑,认为北京“山川形胜,足以控四夷,制天下”。国都北迁,军事中枢与防卫的重点地区相近,便于加强和协调北边防卫,从军事上考虑从上古开始,中原地区的防御重点就在北方,长城的修建就是证明,迁都以后有利于抗击从北边袭来的蒙古骑兵威胁,又能进一步控制东北地区,这对于巩固边防及维护全国的统一都有积极意义,是保证北边形势稳定和国家稳定的基础。 两京制度是明朝特有的一种政治制度。早在洪武年间,朱元璋即有将国都北迁之意。而元朝建都北京近百年,使漠北与中原地区加强了政治和经济的联系。作为一个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朱棣的迁都北京与元朝从上都迁往大都,都处于长远的政治上的考虑。江南地区经济处于领先地位,是全国的经济重心所在,朱棣解决这个矛盾采用两京制度,即以北京为京师,以南京为留都。由于元朝建都北京百余年,迁都以后,各行政机构自然也迁往北京,同时又在南京保留了一套机构,在各机构前加南京二字,有皇太子在南京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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