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苏轼《刘沈之履》原文|赏析|鉴赏 |
释义 | 苏轼《刘沈之履》原文|赏析|鉴赏苏轼 南史,刘凝之为人认所着履,即与之。此人后得所失履,送还,不肯复取。又沈驎士亦为邻人认所着履,驎士笑曰:“是卿履耶?”即与之。邻人得所失履,送还,驎士曰:“非卿履耶?”笑而受之。此虽小事,然处世当如驎士,不当如凝之也。 散文的笔法,自唐代开始的“古文运动”鼎新革陈,已一扫汉魏以来的浮夸虚空的文风,到了唐宋八大家集大成者苏轼的手上,高山大川抒情之文,能畅达心态情思,而款款别致随笔,不动声色道来,状物叙事论理,鞭辟人事,入木三分。作为读书笔记的《刘、沈之履》,随取《南史·隐逸传》中两隐士对自己“所着履”为人误认拿走又送还的取舍态度,臧否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处世哲学,于微小处见东坡精神。 刘凝之、沈驎士皆为南朝著名的隐士,在当时都以名节清逸风雅而为人称道。有意思的是,两位名士在对待同样性质的“所着履为人误认去而复还”的小节上,风格表现却一东一西,大相径庭。刘凝之、沈驎士所着履皆为人所认,“即与之”,两人都不加理论潇洒地脱下蔽足之物给了索履之人。在“即与之”这一层上,都反映了两位名士不计个人得失、与人为便的优雅大度。事理发展下去,刘、沈的举措便分道扬镳了。认错刘凝之鞋的“马大哈”,“得所失履”,知错改错,把误认的鞋送还原主时,刘凝之却“不肯复取”,死活不要了。而沈驎士又如何呢?“曰:‘非卿履耶?’笑而受之。”怎么,不是您老兄的鞋? 好吧! 那我就收回了。既然不是您老兄自己的鞋,您不想要了,而归还原主,哪能再强迫您老兄收下呢?给哈哈老兄以纠正错误的时间和机会,这正是沈驎士高于刘凝之的地方。即便退一步说,当初刘、沈明知他人错认鞋,而把鞋给了他人,算是纵容他人犯错误,那么当他人知错而璧还时,刘氏却“不肯复取”,不给人以改错的机会,等于纵容他人也是纵容自己再犯错误。而沈氏却“笑而受之”,事理原本怎样,周折一番,仍还它怎样,实事求是也。您老兄马大哈错认了鞋,不自知,不为罪也! 现在认错了,送还,当然既往不咎,宽大为本,这才是真君子真名士风度。 “此虽小事,然处世当如驎士,不当如凝之也。”东坡在此文中首肯的沈驎士的处世哲学,正是他自己恬淡自然的待人接物的旁注,淡于蝇蝇功名,疏于苟且利禄,随缘而适。短文中,东坡好沈之意,仅写沈之二“笑”,即写尽沈之优雅自如的风度。一笑为:“笑曰:‘是卿履耶?’即与之”; 二笑为“曰:‘非卿履耶?’笑而受之”,散文的叙事写人的笔法,漂亮得不能再比这更漂亮了。 至于东坡褒扬的沈驎士的处世哲学,“当”与“不当”,公允与否,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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