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实施法币改革政策的效应 |
释义 | 实施法币改革政策的效应实施法币改革是中国货币金融史上的重大变革。过去人们多看重政府用不兑现的纸币代替铸币,为实行通货膨胀,掠夺人民而造成的恶果,故对法币改革持否定态度。但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历史沉淀期的延长,人们更看到它的积极效应。 第一,实行统一发行,采取管理纸币制度,不仅符合世界各国货币发展的共同规律,而且有利于货币统一和国民经济发展。过去,中国货币主体为金属货币,既笨重又不统一,对商品交换极为不利。发行权又不集中,有三十多家金融机构有发行权。法币改革实施后,发行权集中于国家四大银行,把国家银行发行的货币定为法币,这就是统一全国货币,有利于商品交换,促成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国民经济发展。同时,由铸币换成管理纸币,也是顺应历史潮流,符合世界各国货币发展的共同规律,使中国加入世界先进行列[1]。 第二,废除银本位制,实行法币改革,效法英美采取货币减值政策,有利于经济发展。1935年11月4日实施法币政策时,规定银币1元兑换法币1元。而实际兑换时却是银币6元兑换法币10元。银行可以用白银60%,票据40%,兑换100%的法币。这样,法币的流动量就比银币增加了。1935年11月2日以前,四行发行的钞票仅为4.57亿元,到1937年6月底就增发到14.07亿元,后者比前者增加了3.2倍[2]。 由于货币流通量的增加,使货币紧缩,市场危机得到了缓解,全国物价不断下跌的趋势为之一变,从1935年11月开始呈现出回升的景象:如上海1936年上涨12.6%,到1937年6月底又上升到16%;如果以1937年6月的指数126.1与1935年7月的最低指数90.5相比,则高出39.3%,如果与1931年8月的最高指数130.3%相比,则低3.2。物价的普遍回升又使商品生产变得有利可图,便刺激农工商各业的发展,使国民经济出现了繁荣的景象,如:1936年,中国的农业,除川、豫、粤三省受灾外,全国均获丰收。据中国银行估计,1936年重要谷物收成的价值达法币56亿元,比自1933至1935年的平均产值高出17亿元,几乎增加45%。1936年工业品总产值为1,227,400万元,比1935年的1,104,100万元增加了11.1%,比1927年的670,100万元增加了83.2%。1936年的农业总产值为1.989千万元,比1935年的1.879千万元增加了5.9%。从1916年至1946年铁路运量的工、矿、农、林、畜牧产品历年货量指数表中,还可以看到1936年是旧中国经济发展的最高峰[3]。法币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由于抗日战争的爆发,而使刚刚露出的头角就被淹没了。 第三,实行白银国有,卖银换汇,稳定法币汇价和金融行市,有利于对外贸易发展和国际收支平衡。实行法币政策后,法币对内采取管理纸币制度,1元法币不能兑换1元银币。对外却采取金汇兑本位制,由中、中、交三行无限制买卖外汇来保证。从11月5日起,由中央银行每日挂牌公布汇价。当时规定的汇价是法币1元等于英镑1先令2便士半。其他汇价由镑汇算出,每100元法币等于29.75美元,等于103日元[4]。此后法币对英镑、美元和日元的汇价,直到1938年3月很少变动。这是因为中国政府将全国所有的白银都收归国有,而后又将白银运到纽约和伦敦国际市场去出卖,换回的外汇做法币准备金,由中央银行集中保管的结果。据美籍财政专家恩·杨格统计:“币制改革之际,政府各银行收受其他银行所持有的白银总计约共两亿盎斯,这些都加进政府各银行原已拥有的1亿3千万盎斯之内。此外,1937年中期以前的二十个月内,又从公众方面收集到1亿7千万盎斯。因此在白银国有化方案之下,总共动员了5亿盎斯白银。”[5]又据张公权估计:到抗战前,全国收缴白银总额约达8亿银元[6],占全国存银三分之一以上。收缴如此庞大的数额,有助于法币准备金及外汇基金的设立,对法币改革政策的成功起了良好作用。 收缴如此庞大数额的白银,封藏国内,如遇国际银价下落,将会大贬值;又恐中日战争爆发,外运不及,不如早运国外出售,换回外汇,充作中、中、交三行无限制买卖外汇的基金,以稳定汇价,建立法币的国际信誉。而且国人对管理纸币(法币)的信任程度不佳,而法币可随时按稳定汇率换取外汇,也可安定国内法币价值,稳定民心。世界银价均受美国购银政策影响,故国民政府寻求美国协助。在1935年11月2日法币政策公布前一天,美财长摩根索同意购银,13日签订协议,美方以每盎司美元6.625角向我购买白银5千万盎司,限定所得款数悉作稳定新币值用。1936年初,财政部又请求美国收购白银1亿盎司,美国建议派代表团磋商。中国于3月13日派陈光甫、顾翊群、郭秉文等赴美洽商,至5月14日达成协议[7]。美向中国购银7500万盎司,每盎司售价为美元4.5角,另以5千万盎司为担保,贷给中国2千万美元。并约定中国保持币制独立,不与世界任何货币集团联系,及中国至少保持25%的白银为发行法币之准备[8]。财长孔祥熙随后宣布:法币现金准备,可用外汇充之,唯白银准备最低限度,应占发行总额的25%[9]。从此,中国法币既同英镑有联系,又以美元集团为后盾;还有充裕的外汇作准备。这样既能稳定法币对外汇价,又能扩大法币对内准备金的范围,法币发行量亦随之扩大,金融市场因而活跃。到抗战爆发前夕,中国在美存银尚有6200万两,卢沟桥事变后,将所有存银售予美国,所得价款又买回美国黄金3000万两,存储联邦准备银行,作为发行准备[10]。 由上可见,实行白银国有,卖银买汇,稳定法币对外汇价和安定国内金融行市,既可解除金融恐慌,又可用法币买汇支付中国所欠各国的外债,以避免用白银偿债所带来的许多干扰和损失,有利于国际收支平衡。而且法币与英镑、美元、日元有固定比价,也有利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如法币改革之后的头几个月内,出口超过了进口。“国外对中国出口货物的要求,特别增加了农业生产者的购买力”,因而到“1937年上半年,进口比一年前同期增加了40%”[11]。同时,中、中、交三行外汇准备金充足,又可为农工商各业提供大量贷款,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第四,缓解金融危机和解决财政困难,为准备战时财政,促进全国实质统一创造条件。法币政策实行以后,放弃银本位,银价与币值完全脱离关系,法币对内不再与定量白银有等价关系,对外汇价也可以作人为的控制。如法币改革前,每一银元所含白银的价值为英镑24便士,而法币实施时,却规定法币每1元只能购买英汇14.5便士,等于贬值40%。这就可以冲销世界各国因放弃金本位而采取货币贬值政策,向中国低价倾销汇兑的不利影响。同时,中国放弃银本位,实行白银国有,杜绝外流,使法币与白银脱钩,终止世界银价涨落对中国币制发生不利影响,使中国币值稳定,金融行市正常运行,这就缓解了金融危机。与此同时,国民政府的财政危机也得到解决。法币改革后,由国家四行独享货币发行权,原为地方及商业银行分占的发行利润,全归政府所有。而且法币发行准备金由白银十足准备,改为收回6元银币,发行10元法币,降低40%。这样,国家收回8亿元银币,就可发行12亿元的法币,政府无形中增加了4亿元的收入。同时,实行白银国有,集中准备,国家总共收回8亿盎司白银,将这些白银分批运往纽约,换回美元和黄金,稳定金融行市,政府财富顿形增加。资金因集中而雄厚,金融因调剂而活泼,国家的金融危机和政府的财政困难立时得到缓解或解决。到1936年秋天,国家的旧外债基本还清,中英、中美贸易和经济关系日趋密切,法币对外汇率稳定,无形中提高国家的国际政治、经济地位。法币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货币发行权被取消,白银被收缴为国有,在财政上不得不依附中央,受中央节制,各省之间因货币、市场的统一,商品交换经济交流更加密切;随着法币流通范围的扩大,人民对法币信用的依赖程度提高,对政府威信的认识有所加深。这就使中央政府同地方政府,同全国人民的关系密切起来,无形中加强了全国经济、政治、思想的实质上统一。这就为全民族抗战的发动创造了条件。 第五,实行法币改革,对坚持抗战起了保证作用。法币改革后,改银本位制为管理纸币制度,钞票发行富有弹性,可以根据国家财政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行有计划的增加发行。一旦国家面临生死关头,政府可以采取适当的通货膨胀政策来解决战争急需。抗战前期,法币价值尚称稳定,后期增发量大,出现通货膨胀。战时,世界各国普遍采取通货膨胀政策,德国马克贬值更厉害。全民族抗战八年之久,军用浩繁,国民政府能坚持抗战,获得最后胜利,法币政策功不可没。 此外,实行白银国有,战前即将白银运往国外,所得外汇存在海外。战争期间,得以外汇购买外国物资和军火运回国内,充实抗战力量。法币改革后,铸发新辅币,将大量的含铜量较多的铜元收回国有,铜为军需金属,用来制造军火,对抗战大为有利。 同时,法币政策实施后,资金集中,调度较易,对筹备战时财政、支援军事作战,特具功效。日本人曾说:“中国如无1935年之法币政策,则无1937年之抗战。”[12]银行家陈光甫亦云:“抗战之成功在于法币,若无法币,必更艰难。”[13]冯玉祥在1935年11月4日日记中记载说:“本日政府已宣布法币办法。我以为此事关系抗敌之计甚大,此事若成,将来诸事都好办了,要大家起来拥护此善政。”[14]蒋介石认为:在抗战前,因“统一币制,实行法币政策,奠定了国家统一与独立的基础。我们今日抗战,使军事与经济都能立于不败之地,实赖于此”[15]。总而言之,币制改革,不仅挽救经济危机,有利民生产业,而且对国家存亡与抗战成败,均具重要意义。中国币制,由混乱分歧到统一健全,由传统过渡时期的毫无制度,到现代货币制度的建立,确实是货币史上重大事件,正如当时在中国的日本三菱银行上海分行负责人吉田政治所言:“国民政府的币制改革,在中国经济史上可谓破天荒之事,任何外国的货币改革,其复杂与困难程度诚不能比拟,亦可谓为世界上无与伦比大改革与大成功。”[16] 为避免日本人破坏,此次法币改革方案的筹备计划是极端保密的,对于实施办法六项内容,孔祥熙除同宋子文协商外,甚至事前未送交立法院审议,是事后送请追认的。故宣布后,日本大起恐慌,视为外交上一大失败。英国因为商务关系,早已答应给予协助。中国宣布后英皇已下诏在华侨民及汇丰、麦加利等银行,须遵行中国新币制。日本为此曾责问过英国政府,但想阻挠,已来不及了。因此,此事不仅是中国财政金融史上一项特大成功,亦是外交史上一大胜利。法币改革进行得比较顺利,除国民政府做了精心策划和认真推行外,孔祥熙将自家祥记公司交给英商亚细亚火油公司的保证金2.5万英镑,按当时的汇价,兑换法币40万元,人们听说孔本人肯将英镑兑换法币,疑虑顿消[17]。 法币改革的成功,废除了中国二千多年的硬币制度,实行管理纸币制度,使中国的货币金融制度进入现代世界先进国家行列,是中国币制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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