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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实施法币改革政策的效应
释义

实施法币改革政策的效应

实施法币改革是中国货币金融史上的重大变革。过去人们多看重政府用不兑现的纸币代替铸币,为实行通货膨胀,掠夺人民而造成的恶果,故对法币改革持否定态度。但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历史沉淀期的延长,人们更看到它的积极效应。
第一,实行统一发行,采取管理纸币制度,不仅符合世界各国货币发展的共同规律,而且有利于货币统一和国民经济发展。过去,中国货币主体为金属货币,既笨重又不统一,对商品交换极为不利。发行权又不集中,有三十多家金融机构有发行权。法币改革实施后,发行权集中于国家四大银行,把国家银行发行的货币定为法币,这就是统一全国货币,有利于商品交换,促成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国民经济发展。同时,由铸币换成管理纸币,也是顺应历史潮流,符合世界各国货币发展的共同规律,使中国加入世界先进行列[1]
第二,废除银本位制,实行法币改革,效法英美采取货币减值政策,有利于经济发展。1935年11月4日实施法币政策时,规定银币1元兑换法币1元。而实际兑换时却是银币6元兑换法币10元。银行可以用白银60%,票据40%,兑换100%的法币。这样,法币的流动量就比银币增加了。1935年11月2日以前,四行发行的钞票仅为4.57亿元,到1937年6月底就增发到14.07亿元,后者比前者增加了3.2倍[2]
由于货币流通量的增加,使货币紧缩,市场危机得到了缓解,全国物价不断下跌的趋势为之一变,从1935年11月开始呈现出回升的景象:如上海1936年上涨12.6%,到1937年6月底又上升到16%;如果以1937年6月的指数126.1与1935年7月的最低指数90.5相比,则高出39.3%,如果与1931年8月的最高指数130.3%相比,则低3.2。物价的普遍回升又使商品生产变得有利可图,便刺激农工商各业的发展,使国民经济出现了繁荣的景象,如:1936年,中国的农业,除川、豫、粤三省受灾外,全国均获丰收。据中国银行估计,1936年重要谷物收成的价值达法币56亿元,比自1933至1935年的平均产值高出17亿元,几乎增加45%。1936年工业品总产值为1,227,400万元,比1935年的1,104,100万元增加了11.1%,比1927年的670,100万元增加了83.2%。1936年的农业总产值为1.989千万元,比1935年的1.879千万元增加了5.9%。从1916年至1946年铁路运量的工、矿、农、林、畜牧产品历年货量指数表中,还可以看到1936年是旧中国经济发展的最高峰[3]。法币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由于抗日战争的爆发,而使刚刚露出的头角就被淹没了。
第三,实行白银国有,卖银换汇,稳定法币汇价和金融行市,有利于对外贸易发展和国际收支平衡。实行法币政策后,法币对内采取管理纸币制度,1元法币不能兑换1元银币。对外却采取金汇兑本位制,由中、中、交三行无限制买卖外汇来保证。从11月5日起,由中央银行每日挂牌公布汇价。当时规定的汇价是法币1元等于英镑1先令2便士半。其他汇价由镑汇算出,每100元法币等于29.75美元,等于103日元[4]。此后法币对英镑、美元和日元的汇价,直到1938年3月很少变动。这是因为中国政府将全国所有的白银都收归国有,而后又将白银运到纽约和伦敦国际市场去出卖,换回的外汇做法币准备金,由中央银行集中保管的结果。据美籍财政专家恩·杨格统计:“币制改革之际,政府各银行收受其他银行所持有的白银总计约共两亿盎斯,这些都加进政府各银行原已拥有的1亿3千万盎斯之内。此外,1937年中期以前的二十个月内,又从公众方面收集到1亿7千万盎斯。因此在白银国有化方案之下,总共动员了5亿盎斯白银。”[5]又据张公权估计:到抗战前,全国收缴白银总额约达8亿银元[6],占全国存银三分之一以上。收缴如此庞大的数额,有助于法币准备金及外汇基金的设立,对法币改革政策的成功起了良好作用。
收缴如此庞大数额的白银,封藏国内,如遇国际银价下落,将会大贬值;又恐中日战争爆发,外运不及,不如早运国外出售,换回外汇,充作中、中、交三行无限制买卖外汇的基金,以稳定汇价,建立法币的国际信誉。而且国人对管理纸币(法币)的信任程度不佳,而法币可随时按稳定汇率换取外汇,也可安定国内法币价值,稳定民心。世界银价均受美国购银政策影响,故国民政府寻求美国协助。在1935年11月2日法币政策公布前一天,美财长摩根索同意购银,13日签订协议,美方以每盎司美元6.625角向我购买白银5千万盎司,限定所得款数悉作稳定新币值用。1936年初,财政部又请求美国收购白银1亿盎司,美国建议派代表团磋商。中国于3月13日派陈光甫、顾翊群、郭秉文等赴美洽商,至5月14日达成协议[7]。美向中国购银7500万盎司,每盎司售价为美元4.5角,另以5千万盎司为担保,贷给中国2千万美元。并约定中国保持币制独立,不与世界任何货币集团联系,及中国至少保持25%的白银为发行法币之准备[8]。财长孔祥熙随后宣布:法币现金准备,可用外汇充之,唯白银准备最低限度,应占发行总额的25%[9]。从此,中国法币既同英镑有联系,又以美元集团为后盾;还有充裕的外汇作准备。这样既能稳定法币对外汇价,又能扩大法币对内准备金的范围,法币发行量亦随之扩大,金融市场因而活跃。到抗战爆发前夕,中国在美存银尚有6200万两,卢沟桥事变后,将所有存银售予美国,所得价款又买回美国黄金3000万两,存储联邦准备银行,作为发行准备[10]
由上可见,实行白银国有,卖银买汇,稳定法币对外汇价和安定国内金融行市,既可解除金融恐慌,又可用法币买汇支付中国所欠各国的外债,以避免用白银偿债所带来的许多干扰和损失,有利于国际收支平衡。而且法币与英镑、美元、日元有固定比价,也有利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如法币改革之后的头几个月内,出口超过了进口。“国外对中国出口货物的要求,特别增加了农业生产者的购买力”,因而到“1937年上半年,进口比一年前同期增加了40%”[11]。同时,中、中、交三行外汇准备金充足,又可为农工商各业提供大量贷款,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第四,缓解金融危机和解决财政困难,为准备战时财政,促进全国实质统一创造条件。法币政策实行以后,放弃银本位,银价与币值完全脱离关系,法币对内不再与定量白银有等价关系,对外汇价也可以作人为的控制。如法币改革前,每一银元所含白银的价值为英镑24便士,而法币实施时,却规定法币每1元只能购买英汇14.5便士,等于贬值40%。这就可以冲销世界各国因放弃金本位而采取货币贬值政策,向中国低价倾销汇兑的不利影响。同时,中国放弃银本位,实行白银国有,杜绝外流,使法币与白银脱钩,终止世界银价涨落对中国币制发生不利影响,使中国币值稳定,金融行市正常运行,这就缓解了金融危机。与此同时,国民政府的财政危机也得到解决。法币改革后,由国家四行独享货币发行权,原为地方及商业银行分占的发行利润,全归政府所有。而且法币发行准备金由白银十足准备,改为收回6元银币,发行10元法币,降低40%。这样,国家收回8亿元银币,就可发行12亿元的法币,政府无形中增加了4亿元的收入。同时,实行白银国有,集中准备,国家总共收回8亿盎司白银,将这些白银分批运往纽约,换回美元和黄金,稳定金融行市,政府财富顿形增加。资金因集中而雄厚,金融因调剂而活泼,国家的金融危机和政府的财政困难立时得到缓解或解决。到1936年秋天,国家的旧外债基本还清,中英、中美贸易和经济关系日趋密切,法币对外汇率稳定,无形中提高国家的国际政治、经济地位。法币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货币发行权被取消,白银被收缴为国有,在财政上不得不依附中央,受中央节制,各省之间因货币、市场的统一,商品交换经济交流更加密切;随着法币流通范围的扩大,人民对法币信用的依赖程度提高,对政府威信的认识有所加深。这就使中央政府同地方政府,同全国人民的关系密切起来,无形中加强了全国经济、政治、思想的实质上统一。这就为全民族抗战的发动创造了条件。 
第五,实行法币改革,对坚持抗战起了保证作用。法币改革后,改银本位制为管理纸币制度,钞票发行富有弹性,可以根据国家财政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行有计划的增加发行。一旦国家面临生死关头,政府可以采取适当的通货膨胀政策来解决战争急需。抗战前期,法币价值尚称稳定,后期增发量大,出现通货膨胀。战时,世界各国普遍采取通货膨胀政策,德国马克贬值更厉害。全民族抗战八年之久,军用浩繁,国民政府能坚持抗战,获得最后胜利,法币政策功不可没。
此外,实行白银国有,战前即将白银运往国外,所得外汇存在海外。战争期间,得以外汇购买外国物资和军火运回国内,充实抗战力量。法币改革后,铸发新辅币,将大量的含铜量较多的铜元收回国有,铜为军需金属,用来制造军火,对抗战大为有利。
同时,法币政策实施后,资金集中,调度较易,对筹备战时财政、支援军事作战,特具功效。日本人曾说:“中国如无1935年之法币政策,则无1937年之抗战。”[12]银行家陈光甫亦云:“抗战之成功在于法币,若无法币,必更艰难。”[13]冯玉祥在1935年11月4日日记中记载说:“本日政府已宣布法币办法。我以为此事关系抗敌之计甚大,此事若成,将来诸事都好办了,要大家起来拥护此善政。”[14]蒋介石认为:在抗战前,因“统一币制,实行法币政策,奠定了国家统一与独立的基础。我们今日抗战,使军事与经济都能立于不败之地,实赖于此”[15]。总而言之,币制改革,不仅挽救经济危机,有利民生产业,而且对国家存亡与抗战成败,均具重要意义。中国币制,由混乱分歧到统一健全,由传统过渡时期的毫无制度,到现代货币制度的建立,确实是货币史上重大事件,正如当时在中国的日本三菱银行上海分行负责人吉田政治所言:“国民政府的币制改革,在中国经济史上可谓破天荒之事,任何外国的货币改革,其复杂与困难程度诚不能比拟,亦可谓为世界上无与伦比大改革与大成功。”[16]
为避免日本人破坏,此次法币改革方案的筹备计划是极端保密的,对于实施办法六项内容,孔祥熙除同宋子文协商外,甚至事前未送交立法院审议,是事后送请追认的。故宣布后,日本大起恐慌,视为外交上一大失败。英国因为商务关系,早已答应给予协助。中国宣布后英皇已下诏在华侨民及汇丰、麦加利等银行,须遵行中国新币制。日本为此曾责问过英国政府,但想阻挠,已来不及了。因此,此事不仅是中国财政金融史上一项特大成功,亦是外交史上一大胜利。法币改革进行得比较顺利,除国民政府做了精心策划和认真推行外,孔祥熙将自家祥记公司交给英商亚细亚火油公司的保证金2.5万英镑,按当时的汇价,兑换法币40万元,人们听说孔本人肯将英镑兑换法币,疑虑顿消[17]
法币改革的成功,废除了中国二千多年的硬币制度,实行管理纸币制度,使中国的货币金融制度进入现代世界先进国家行列,是中国币制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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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0 6: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