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宋太宗杀人 |
释义 | 宋太宗杀人这则《宋太宗杀人》的轶闻记述了宋太祖赵匡胤弟弟赵匡义继承兄位登上皇帝宝座后,恐臣下不服,采用不测手段杀人立威的故事。小说开篇点明宋太宗赵匡义取得乃兄皇位后,“思有以帖服内外者”,来巩固其统治。接下便由“思”转入具体施为的描写。一天,京城街市有一乞丐乞讨未得,靠着人家门口大骂,主人百般陪话不能免解,许多人围观,忽有一人跳出来杀死乞丐,弃刀而去。次日太宗闻之大怒,严责有司缉拿凶手归案。有司没有捉到凶手,就拿主人充作凶手复命。宋太宗要求复查清楚,且携刀来。几日后,有司再报案状,带来了刀。太宗询问审清没有,得到肯定回答,于是让内侍取自己的刀鞘来,刀与鞘合。太宗“拂袖而起”,进入里面,同时生气地说:“如此宁不妄杀人!”故事就此收住。 一篇二百多字的短作写来活灵活现,事象纷纭,乞丐的泼皮耍赖;主人的吝啬怕事;忽一人跳出杀死乞丐又弃刀而去,神秘而扣人心弦;皇帝以京都白昼杀人有蔑皇威,龙颜大怒严责缉究;有司久追无获,惧罪而栽陷主人。案情究竟如何,令人迷离不解,悬念迭生。但笔锋一转,杀人者就是皇帝,错判者咎在有司,故事戛然而止。留下了无穷的余音。主人蒙冤忽解,绝处逢生,感激太宗自不必说;有司误勘案件,忽被皇帝指破而叱,怎不战战兢兢?太宗的威严由此而树,令人生畏,可说是此举的后果影响。但乞丐撒泼,罪不当诛,杀人立威,震慑群臣,虽多为封建君主所常为,终难为人心所赞附,而有司塞责误判,制造冤案,则更是封建专制司法制度下的痼弊。宋太宗因之以立威树誉,可见其对于司法的黑暗是了然的,此举作为考察吏治、惩一儆百,或有其效,但毕竟只是一时之计,不能成为长久之功。可以说,冤狱是封建专制制度下蔑视人权、官僚作风的必然产物,宋太宗即使诚心整顿司法,励精图治,也难以超越制度和时代的局限。 小说在情节上已具现代推理小说的笔法,事端突兀奇特,布置悬念,牵引读者步步跟进,最后结局大出意外,令人回味,可读性很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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