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子视父母有五事 |
释义 | 子视父母有五事子视父母有五事:一念家事,二修负债,三解诫,四为供养,五令父母欢。①(《善生子经》) 【注释】 ①视父母:把父母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孝敬父母。 【译文】 子女孝敬父母,有五件事要做:一是惦记着家中的事务,二是发展经济、偿还父母欠下的债务,三是为父母讲解戒律,四是供养父母、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五是想方设法让父母欢喜。 【评说】 “令父母欢喜”,这是父母最需要的,也是对我们做子女的最高的要求。 父母的欢喜,有大有小:一家人和睦相处、平安健康,子女学业优异、事业有成,成龙成凤、光宗耀祖,这是大欢喜;一个报平安的电话、一句亲切的称呼、一张笑脸,这是小欢喜。 多以“笑脸”相迎、少以“黑脸”相逢,这是我们做子女的,无论贫富都能够做到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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