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四史 |
释义 | 四史“正史”的典范,指《史记》、《汉书》、《后汉书》和《三国志》。唐代以前,《史记》、《汉书》、《东观汉记》被合称 “三史”,唐玄宗以后,《后汉书》 取代 《东观汉记》 而跻身 “三史”之列。唐宋科举考试,其中的“史科”,也以所谓 “三史” ( 《史记》、《汉书》、《后汉书》) 为限。尽管唐太宗时官修的 《隋书·经籍志》 总论 “正史” 时,将 《史记》、《汉书》、《东观汉记》、《三国志》、《后汉书》并提,但并没有 “五史” 或 “四史” 的名目。以 《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 合称 “四史”,始于清代。乾嘉学者王鸣盛 《十七史商榷》说: “唐宋以来,学者恒言五经三史,则专指班、马、范矣。愚窃以为宜更益以陈寿称 ‘四史’,以配五经,良可无愧。其余各史皆出其下。”唐以后历朝官修正史多是宰相领衔的 “集体项目”,虽能存一代之史,但多是官样文章,既缺乏司马迁、班固、陈寿、范晔那样的史识,又没有诸位高手的传神之笔,如同一部部陈年 “流水帐”。这些缺憾,历代史家不是没有认识到,但无人能改变这种局面。事实上,历代官修正史,都是召集当朝第一流的史学家撰写的。但即使胆识超群、才气横溢的史学家,一旦被召进朝廷的史馆,也笔不由己,为各种清规戒律所拘,只能炮制“遵命史学”。清代学者推崇 “四史”,劝读史者宜先读 “四史”,可见他们对唐以后的官样文章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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