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反生活 [美国]罗斯 |
释义 | 反生活 [美国]罗斯【作品提要】 美国新泽西州的牙科医生亨利·朱克曼生活美满、幸福,但有一天却发现患上了心脏病。不幸的是,一个简单的心脏手术却夺走了他的生命。他的妻子卡罗尔和他的哥哥——知名作家内森·朱克曼在葬礼上痛苦万分。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在另一个场合(“犹太区”)中,亨利却顺利接受了手术,并去了以色列旅行。 无独有偶,哥哥内森后来也因同样的原因死于非命。亨利在参加完哥哥的葬礼后偷偷来到内森的家中,发现一本尚未完成的手稿,内容竟然是写自己的隐私。为保护自己,他取走了小说的前两章,仅仅留下了称之为“基督世界”的那一章。 同样令人不解的是,“死于非命”的内森,与他怀孕的新妻玛丽亚一起回英国娘家。但在那里,他因自己的犹太身份而处处碰壁,就连玛丽亚的母亲、姐姐,都对他构成了威胁,甚至心爱的妻子也卷入与他的对抗之中。最后,玛丽亚给他留下了一封告别信,离开了他。 【作品选录】 第二章 犹太区① 我在他所在的报社找到他时,舒基起初不知道怎么叫我——他假装糊涂地说:“在这个地方你这么位好端端的犹太老兄干什么来了?” “我二十年定期来看一次,看看一切是不是都好。” “啊,情况不错,”舒基回答说,“我们以六种不同的方式越弄越糟。连开个玩笑都太别扭了。” 我们十八年前见过面。那是1960年,是我第一次也是我以前唯一一次到以色列的时候。由于我的第一本书《高等教育》被认为“有争议”,一方面得了犹太奖,另一方面也引起一大群犹太教士的愤怒——他们邀请我到特拉维夫参加一次公开对话: 犹太裔美国作家和以色列作家共同的课题“文学作品中的犹太人”。 舒基虽说只比我大几岁,但在1960年,他已经干了十年的陆军上校,最近才被提拔为本·古里安②的新闻专员。有一天他把我带到总理办公室,去同那位“老头子”握手。这件事尽管有点特别,但比起我在民塞特餐厅与舒基的父亲共进午餐来,就算不上有什么教育意义了。“会见一个普通的以色列工人,你也许能学到点东西,”舒基说道,“对他来说,倒是喜欢来这儿与大人物们一道吃饭。”当然,他之所以特别喜欢到尼塞特吃饭,为的是他儿子在这儿替他的政治偶像干活。 艾尔恰南先生当时六十五岁左右,但还在海法当焊工。1920年他从敖德萨移居到当时的巴勒斯坦委任统治地。那时苏维埃革命逐渐证明,比俄国犹太人的支持者们所预见的更加敌视犹太人。他用英语同我交谈。他用英语作自我介绍。英语讲得不错,但每个重音都特别重,那是他在当年英国统治巴勒斯坦时学会的。他说:“我来的时候已经是个老资格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了,那时我才二十五岁。”他身体不太结实,却有两只强有力的手,他的手就是全身的中心,在整个外表上确实显得突出。他的眼睛是褐色的,目光非常温和慈祥,不过身体其他部分却无甚特色。他相貌平常,除了一张和气的圆脸,并不给人以特别的印象。他不像舒基那么高,是个矮个子。下巴不但不明显突出,反而微微向内收。由于一辈子从事体力劳动而影响了部分关节,他的背微驼。头发灰白。要是在公共汽车上他坐在你对面,你可能连看都不看他。这位貌不惊人的焊工,他是多么聪明!我想,实在了不起,养活这么一个好家庭,将舒基和他弟弟抚养成人。他弟弟已经成了特拉维夫的建筑师。当然,最明智的还是在1920年。他明白如果坚持要同时是一个社会主义者又是一个犹太人的话,最好还是离开俄国。在谈话中,他表现出极大的才智。在考验我的本事时,甚至还表现出一种幽默的、富有诗人般想象力的气质。我本人很难看出他是一个普通工人,不过那时我不是他的晚辈。事实上很难看出他和我自己的父亲是同一辈的以色列人。我父亲那时还在新泽西当手足病医生。除了职业的不同外,我想他们会谈得来的。甚至比我和舒基相处得更好。 我们刚刚开始喝汤,突然艾尔恰南先生对我说:“你要留下吧?” “我吗?谁说的?” “那,那你不回那边去了,是吗?” 舒基不停地用匙子舀汤——显然对于这个问题,他听起来一点也不感到惊奇。 开始我以为艾尔恰南先生在同我开玩笑。便微笑着说,“回美国?下星期走。” “别瞎说了,你会留下来的。”说着把匙子放下来,走到我坐的桌子这边来,用他那不寻常的手一把抓起我的胳膊,将我推到餐室的窗前,从那里越过耶路撒冷,可以看到有城墙的古城。“看见那棵树吗?”他问道。“那是一棵犹太树。看见那只鸟吗?那是一只犹太鸟。瞧,那边,一片犹太云彩。只有这儿才是犹太人的国家。”接着他拉我坐下,让我继续吃喝。 低头吃东西的时候,舒基对他父亲说:“我认为内森的经历使他有不同的看法。” “什么经历?”调门儿有点粗,像是冲着我来的。“他需要我们,”艾尔恰南先生向儿子指出,“——胜过我们需要他。” “是这样的吗?”舒基心平气和地说,还在吃东西。 不管我在二十七岁上多么地认真过,不管我有多大的责任感,忠实却近乎顽固,我实在不愿意告诉这位朋友好心肠的驼背父亲,他大错特错。对于我们之间的谈话,我只好耸耸肩。 “他住在一座博物馆里!”艾尔恰南先生生气地说道。舒基微微点点头——这一点似乎他已经听说过——接着艾尔恰南先生转过身来直接对我说,“你住在哪儿?你住在一家犹太剧院里,一座犹太博物馆里!” “内森,对他讲讲你那博物馆的事,”舒基说道,“别担心,打从我五岁时起他就一直和我争论——他能理解的。” 于是我照舒基的意思办了。在午餐的其余时间里——我用二十岁时的风度(尤其是对长辈们)告诉他,满腔热情,讲得十分详细。我并不是心血来潮,这些结论是我自己经过好几天的思考才得出来的。在犹太人的祖国里作了三个星期的旅行,不可能不对这个国家感到亲切。 我告诉舒基的父亲,作为一个犹太人,我一直觉得自己恰如其分。我不需要住在犹太人的国家里,正如我理解的一样,他也并不感到一定要每天到犹太会堂祈祷三次。我的背景不在盖内夫荒原,不在加利利丘陵,也不在古老的非力士海滨平原,而是在工业化移民的美国——纽瓦克,我在那儿长大;芝加哥,我在那儿受教育;还有纽约,我曾同穷苦的乌克兰人和波多黎各人同住在下东区街地下室套间里。我的圣书不是《圣经》,而是翻译成我自己开始用来写小说的语言的俄文、德文和法文小说——不是古典希伯来文的语义范畴而是美国英语的那种弹跳节律使我振奋。我不是从纳粹死亡营中逃出来的幸存者,要求安全和受人欢迎的避难所,也不是犹太社会主义者。对这些人来说,一切不公正的根源在于资本的罪恶。我也不是认为内聚力是犹太政治需要的民族主义者。我不是笃信宗教的犹太人,不是犹太学者,也不是那种不能容忍异教徒的排外型犹太人。我是一个普通加里西亚商人的孩子,出生在美国。我的祖先在上世纪末就得出像西奥多·赫茨尔③一样预言性的结论——犹太人在基督教的欧洲没有前途,他们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不可能面对凶恶的暴力煽动而继续生存下去。但他们并不在奥斯曼帝国遥远的角落里,那个被《圣经》称为巴勒斯坦的地方建立起自己的祖国,使犹太民族免遭毁灭。他们只顾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由于犹太复国主义认为犹太人要生存就得自己承担责任,而不是寄希望于他人,这就是他们的犹太复国主义。而这一点起了作用。我和他们不同。我并没有生长在令人不安的天主教农民包围之中,其实他们也是在当地地主和乡村教士的高压下才具有反犹情绪的;更确切一点讲,我祖父要求合法的政治权利,没有处于一群土生土长的居民包围之中,尽管他们并不信奉犹太经典上规定的权利,也不同意犹太人的上帝在书中所讲关于建立永久犹太国的主张。从长远说,作为一个犹太人,我在我的祖国可能比艾尔恰南先生和舒基及其子孙们在自己的祖国生活得更安全。 我坚持说,美国并不简单地归结为犹太人和非犹太人的问题,反犹主义者也不是美国犹太人最大的问题。在这点上,让我们现实一点。对于犹太人来说,问题总是出在异教主义身上。在一段短时间内,这个问题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有什么人能够在本世纪内立即消除这种情况呢?如果有人拿出证据来说美国是个偏执、粗鄙和野蛮的地方,在那里美国价值一文不值,那就听起来更没有道理——事情可能变成这样”。可是我接着说,问题是我还想不起历史上有任何社会,达到像美国那样宗教宽容制度化的水平。也没有一个地方像美国那样,将自己公开宣称的梦想置于多元文化的中心。我只希望雅可夫·艾尔恰南对犹太人的生存和独立问题所作出的解决办法,将来会同我那移民美国的祖父母所建立起来的非政治性、非意识形态的“家庭犹太复国主义”一样成功。就在本世纪之内的美国,一个没有半点排外观念的国家。 “虽然我回到纽约并不承认这点,”我说,“但我对美国还有那么点儿理想主义,也许就像舒基对以色列有点儿理想主义一样”。 他的笑容是否意味着对我的话有很深的印象,我可没把握。我想,他应该是这样的——他肯定没有从其他焊工那里听到过类似的话。事后我甚至有点懊悔自己讲得太多,恐怕我这个老犹太复国主义者把他的一些天真的设想打击得太彻底了。 可是他还是笑着,甚至站起来绕过桌子,又一次抓起我的胳膊,将我带到那能够看得见犹太树、犹太街、犹太鸟和犹太云的地方。最后他对我说话,声音里带那么一点儿嘲笑的味道,倒是比那云彩更富有犹太人的情调。他说:“讲了那么多,解释得那么好,思想那么深刻。内森,我一生中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们永不再离开耶路撒冷,比你说的更有道理。 他的话就是我们最后的谈话。因为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吃完食品,舒基就赶快把我带上楼,实践与另一位矮胖先生的约会。他穿着短袖衬衫,看起来容易使人误会他前后矛盾。他的报纸和家庭照片堆里的坦克模型,就像在这个小小的工作间里给他孙子做的玩具一样。 这可使本·古里安高兴了。“这么说你要留下来了。”他对我说,“那好,我们会作出安排的”。 有一位摄影师已经在那儿,摆好姿式想拍一张以色列之父与内森·佐克曼握手的照片。那张照片上的我正在哈哈大笑。因为按快门的时候,本·古里安悄悄对我说,“你记住,这可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你父母。让他们有理由为你感到自豪”。 他说得不错——如果那是一幅我穿着童子军制服帮助摩西从西奈山下来的照片,他不知会高兴成什么样子。这张照片不但漂亮,而且还是他的弹药,用来向他自己证明,居领导地位的犹太教士从讲坛上对听众说我作为犹太人自怨自艾,那是毫无根据的。 后来照片被用镜框装起来,在我双亲活着的时候一直挂在他们起居室电视机柜上边。旁边挂的就是我弟弟接受牙医文凭的照片。这些对我父亲来说,都是我家最大的成就,也是他的最大成就。 “我坐在这所破败的犹太宗教学校的石窗台上。室内有一个班,全是八到十岁的孩子。他们戴着便帽,拿着课本,尖声背诵课文给教师听。他们尽量提高嗓门,齐声背诵着。我在听背书的时候,心潮起伏,感到某种领悟——我的生命之源,还是我的生命之源,我就是他们。我从前就是他们中的一个。孩子们用希伯来语朗诵,我连一个字都不懂,一个音都分辨不出。但我还是专心听着,好像是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正在追求的东西,突然来到我的跟前。我整个星期都呆在耶路撒冷。每天早上十一点左右,我就到那所学校去,坐在窗台上听。你得弄清楚那地方并非风景如画。四周破破烂烂,建筑物之间都堆着些破砖碎瓦,门廊和院子里都堆着旧家具——样样东西都很干净。但是破烂不堪,皱皱巴巴,而且锈迹斑斑,看起来没有一样完好的。没有颜色,没有花,没有树叶,没有一根草,也没有一层新的油漆。到处都找不到一点鲜艳、醒目的东西,什么也不令人感到赏心悦目。从表面看,每样东西都清理过了,烧掉了,那没关系——小事情。院子里晒衣绳上挂的是他们的内衣,又宽大又难看,分不出男服和女服来,还是一百年前人们穿的内衣式样。而女人们,结过婚的女人们——头上围着头巾,头发剃得光光的。她们不论怎么年轻,都毫无吸引力。我想找个漂亮点的,结果一个也找不到。孩子们也是一样——呆头呆脑,脸色苍白,没有一点红润色彩。半数的老年人像侏儒,个子矮小,身着黑色长上衣,鼻子就像反犹漫画上画的那样。我想不出别的方式来形容。只是样样都显得更丑陋,更枯燥乏味。越是吸引我的东西,本身就变得越清楚。整个星期五我都在那儿徜徉着,看着人们准备过安息日。我看见男人们腋下夹着毛巾向浴室走去,那毛巾就像祈祷时戴的披巾一样黑糊糊的。我看到脸上没有血色的小孩们匆匆忙忙往家里跑,从浴室里出来,还一边拧着湿湿的耳后小辫子,然后匆忙回家过安息日。在对面的理发店里,我看到那种穿外衣戴礼帽的正教徒走进去理发。那店里拥挤不堪,地下厚厚的一层头发到了人们的鞋边,谁也不耐烦去扫——而我却不想动。只是一家理发店,然而我却不想动。我在一家小小的地下室面包店里买了一块白面包,那是犹太人过安息日吃的——我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买的那块白面包,整天放在袋子里,夹在腋下。等到我回旅馆后才把它拿出来放在写字台上。我没有吃,却让它放了整整一星期——让它在写字台上给我看,就像是一段经文,或是从博物馆里偷来的什么珍宝似的。什么都像这个样。内森,我没法不看,一次又一次地跑回去凝视着同样一些地方。这时我才开始领悟到属于自己的一切——我什么也不是,从来也没什么,我就是这样一个犹太人,我从前不知道,一点也不知道。我一辈子到处奔波与它对着干——然后在那犹太学校的窗外坐着听孩子们读书,突然这一切属于我了。其他一切都是表面的,其他一切都化为灰烬了。你能理解吗?也许我讲得不对,不过你或别人听起来感到怎样我并不在乎。我不仅是个犹太人,我又不单是犹太人——我是一个与那些犹太人一样深沉的犹太人。其他一切都不在话下,而就是那几个,那几个月,死死地盯住我的脸!事实就是,那是我生活的根源。 他在电话里把第一晚回来后的事全都告诉了我,讲得极快,几乎令人听不清楚,好像不这样不足以讲述所发生的一切,而这一切使他的生活重新赋予意义。突然使生活具有极大的重要性。然而到了第一周周末,那些宗教学校的孩子们显得温暖了他的身心,他不再对人讲了。他找不到任何人认真地诉说。四周的环境越糟糕,他感到越纯净;根本没有人赞赏他这些转变,只是一种单纯的任性,一种具有转化力量的任性。他的激情变成了痛苦的失望,开始比以前感到更加忧郁了。 卡罗尔已经精疲力竭,自己也变得十分忧郁。她打电话告诉心脏病专家,说亨利这次旅行失败了,他的病情比以前更严重。专家告诉她,说她忘了他一开始就警告过她——对某些病人来说,手术后的情绪变化甚至比手术本身更严重。“他回来了,天天上班,”医生提醒她,“尽管发生了一些不平常的事情,他还能工作。这就是说,他还是会复元的,会变得和没病时一样。” 也许这就是三个星期以后发生的事。那天中午,他告诉温迪,取消下午的预约病人门诊,随即脱下白大褂,走出诊室。他雇了一辆出租汽车,从新泽西一直开到肯尼迪机场。在机场上他打电话给卡罗尔,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了她,并且同孩子们告别。除了几天都随身带着的护照外,他只带了一个背袋和自己的信用卡,便乘以色列航空公司的班机夜航到以色列去了。 过了五个月他还没有回来。 (楚至大、张运霞 译) 注释: ① 犹太区: 古代巴勒斯坦三个传统区划的最南一段,以色列人占领之前由迦南人控制。现泛指与今以色列相同的区域。 ② 本·古里安(1886—1973): 犹太政治家、犹太复国主义运动领导人,以色列主要缔造者和首任总理。 ③ 西奥多·赫茨尔(1860—1904): 犹太复国主义者创始人。 【赏析】 《反生活》被公认为是罗斯最难理解、最错综复杂的一部小说,也是后现代主义实验小说的典型。 从内容上看,朱克曼兄弟都是死而复生的,他们各自的生活与行为令人大惑不解。 从人物角度看,除了内森和亨利兄弟外,还有温和的犹太知识分子舒基和他的父亲艾尔恰南先生,那个激进的犹太复国主义者李普曼,以及基督教世界里的反犹分子,玛丽亚的母亲和姐姐等。 而最为奇特的是,故事的背景分别发生在美国、以色列、英国甚至是穿越国界的飞机上。读者不禁会问,如此离奇纷乱的内容与结构,罗斯究竟想告诉我们什么? 其实,如果我们忽略了或者不了解小说的主题,那将是很难读懂这部小说的。 罗斯作为一个犹太作家,尽管他的创作思想始终处在变化发展之中,从早期的现实主义,经过了现代主义一直走到晚期的后现代主义,但其作品的主题,基本没有离开对犹太人,特别是散居在美国的犹太人命运的思考。开始时他主要探讨第二代犹太移民对自身身份的回避,写他们急于融入美国社会的情结。接着,他又敏感地接触到在第三代犹太移民身上所出现的对自身身份和民族属性之异化的忧思。罗斯在他中晚期的创作中,细腻而深入地表达了新一代犹太移民渴望“回归”的心态,引起了人们普遍的共鸣与关注。 20世纪的世界形势风云变化,犹太人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反而在更广与更深的层次上凸显出来。很自然,罗斯以他那深邃的眼光和犀利的笔锋,指向了这些新的思考领域。 《反生活》试图解答一个犹太人,特别是散居在世界各国包括一些“格托”(异国的犹太人聚居区)中的当代犹太人最关心的问题: 何处才是他们安身立命的“希望之乡”? 对于这样一个关系犹太民族前景的大问题,身处不同环境下的犹太人可能给出许多不同的答案。罗斯以一个第二代美国犹太人和一个深具影响力的作家的身份,在《反生活》中对这个问题作了全面的考察,又由小说的主要人物、也是他的代言人——内森·朱克曼来道出他自己的看法和立场。显然,《反生活》中有关犹太人身份的回归以及犹太人未来的去向之争辩,成了它的主题。 本文撷取的是小说第二章“犹太区”开头的精彩篇章。 内森·朱克曼为劝说弟弟亨利·朱克曼返回美国和家人团圆,他来到以色列。他曾于18年前也即1960年来过此地,并结识了几个当地的犹太人。因此,此次来到特拉维夫,他首先造访了旧友舒基。舒基是以色列的新闻官员。政治上是一个温和的民主派人士,既有坚定的犹太信念,又对现时好走极端的政治环境深感不满。面对民族矛盾日益尖锐的形势,舒基坚决主张与阿拉伯人和平相处。尽管他的弟弟在战争中惨遭杀害,他还是反对以暴抗暴,他对内森说:“有理性的人从文明的观点出发,对暴力和流血深恶痛绝。” 舒基的观点与罗斯相当接近,代表了一大批具有理性的知识分子的思想倾向,也与散居在美国的受实用主义、个人主义以及存在主义思潮影响的第二、第三代犹太移民的观点相似。但舒基的思想倾向只是代表了一部分人。犹太民族何去何从的问题,还有许多不同的意见。他的父亲艾尔恰南先生就与他有别。 艾尔恰南自称25岁时就是一个老资格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他是一个普通电焊工,却对政治相当敏感与执著,这一切都出自于他深厚的民族情感和坎坷的经历。他劝说内森留在以色列,而不必再回美国。在餐厅的窗前,他指着外面对内森说: “看见那棵树吗?”他说道。“那是一棵犹太树。看见那只鸟吗?那是一只犹太鸟。瞧,那边,一片犹太云彩,只有这儿才是犹太人的国家。” 他进而指出,像内森这样的犹太人住在美国,犹如住在一座博物馆里、一家犹太剧院里一般,不可能对这个国家有亲切感…… 内森听了这番说教,马上以自己的观点予以了反驳。他告诉舒基的父亲,自己的情况与他完全不同,他出生在美国,“不是从纳粹死亡营中逃出来的幸存者,要求安全和受人欢迎的避难所……我不是笃信宗教的犹太人,不是犹太学者,也不是那种不能容忍异教徒的排外型犹太人”。他认为自己生活在美国,是理所当然的,“问题是我还想不起历史上有任何社会,达到像美国那样宗教宽容制度化的水平。也没有一个地方像美国那样,将自己公开宣称的梦想置于多元文化的中心”。 内森与艾尔恰南先生一样,都对自己所处的社会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 但与内森相反,他的弟弟亨利却在那次回以色列的康复治疗中赫然顿悟,皈依了犹太教,并毅然留了下来参加了以李普曼为首的激进的犹太复国主义者组织。作者在本章中详细地回述了亨利怎样因手术后的抑郁症而赴以色列做潜水疗养,以及他偶尔在一所宗教学校窗前听到学生诵念经文而感到“心潮起伏”,有所顿悟,重新获得了“生命之源”的经历。 这个经历改变了他的一切。这一切重新赋予了他的生活的意义,“我不仅是个犹太人,我又不单是犹太人——我是一个与那些犹太人一样深沉的犹太人,其他一切都不在话下”。 罗斯通过内森与亨利两兄弟曲折离奇的人生故事以及他们周围的那些人物如舒基、艾尔恰南、李普曼、玛丽亚及她的母亲和姐姐,还有飞机上的吉姆等,让他们各自表达了不同的人生观。最后,读者不难从中得出一个结论: 心安即归处。内森在这许多地方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使他坚定地相信这一点,这个观点既代表了许多犹太移民共同的立场,也是作家本人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比较后获得的信念。 值得注意的是,罗斯要在小说中展开如此复杂而又巨大的主题,传统的艺术技巧几乎无能为力。而后现代主义那些看似无拘无束、天马行空的“反体裁”、“碎片结构”以及“拼贴”、“剪接”、“暗喻”、“戏仿”、“作者侵入”、“虚构”、“假设”等等技巧正好符合作者需要一个广阔的视野和超常的结构之用。在《反生活》中,罗斯巧妙地运用了这些现代艺术技巧而了无生硬痕迹。比如,这部小说中一个奇特的地方就是故事背景分别发生在美国、英国、以色列和没有国界的飞机上。这种看似紊乱的背景变换是作者精心设计的。为了让内森能体验到犹太人在世界各地的生活遭遇,特意让他在多元并蓄、民族宽容的美国本土,纷争时起、偏激独信的以色列和表面上温文尔雅、内在反犹排犹的“基督教世界”的英国走上一圈,甚至在空中都没有犹太人真正安全的地方。因此,这种特定的地理环境与故事背景的安排正是为了契合主题的需要。 又如朱克曼兄弟死而复生的情节,在现实层面上似乎荒诞可笑,但以此来暗喻他们在犹太身份正在美国日益被同化时急于找回自己身份的情结,既形象又深刻。 罗斯在《反生活》中以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法来探讨了一系列当代犹太人最关注的方面,特别是“希望之乡”在哪里,怎样找回自己身份等现实问题,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这部小说是罗斯创作的一个高峰,也是整个后现代主义实验小说一个成功的范例。 (黄铁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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