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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卷十四 诠言训
释义

卷十四 诠言训

〔题解〕 诠,就也。就万物之指以言其征,事之所谓,道之所依也,故曰“诠言”。
〔要略〕 《诠言》者,所以譬类人事之指,解喻治乱之体也,差择微言之眇,诠以至理之文,而补缝过失之阙者也。
〔一〕 稽古太初,人生于无,形于有,有形而制于物。能反其所生,若未有形,谓之真人。真人者,未始分于太一者也。圣人不为名尸,不为谋府,不为事任,不为智主;藏无形,行无迹,游无朕;不为福先,不为祸始;保于虚无,动于不得已。欲福者或为祸,欲利者或离害。故无为而宁者,失其所以宁则危;无事而治者,失其所以治则乱。
〔二〕 自信者不可以诽誉迁也,知足者不可以势利诱也。故通性之情者,不务性之所无以为;通命之情者,不忧命之所无奈何;通于道者,物莫不足滑其调。詹何曰:“未尝闻身治而国乱者也,未尝闻身乱而国治者也。”矩不正,不可以为方;规不正,不可以为员;身者,事之规矩也。未闻枉己而能正人者也。原天命,治心术,理好憎,适情性,则治道通矣。原天命则不惑祸福,治心术则不妄喜怒,理好憎则不贪无用,适情性则欲不过节。不惑祸福则动静循理,不妄喜怒则赏罚不阿,不贪无用则不以欲用害性,欲不过节则养性知足。凡此四者,弗求于外,弗假于人,反己而得矣。天下不可以智为也,不可以慧识也,不可以事治也,不可以仁附也,不可以强胜也。五者,皆人才也,德不盛,不能成一焉。德立则五无殆,五见则德无位矣。故得道则愚者有余,失道则智者不足。渡水而无游数,虽强必沉;有游数,虽羸必遂;又况托于舟航之上乎!
〔三〕 善游者,不学刺舟而便用之;劲筋者,不学骑马而便居之;轻天下者,身不累于物,故能处之。泰王亶父处邠,狄人攻之,事之以皮币珠玉而不听,乃谢耆老而徙岐周,百姓携幼扶老而从之,遂成国焉。推此意,四世而有天下,不亦宜乎?无以天下为者,必能治天下者。霜雪雨露,生杀万物,天无为焉,犹之贵天也;厌文搔法,治官理民者,有司也,君无事焉,犹尊君也。辟地垦草者,后稷也;决河浚江者,禹也;听狱制中者,皋陶也——有圣名者,尧也。故得道以御者,身虽无能,必使能者为己用;不得其道,伎艺虽多,未有益也。方船济乎江,有虚船从一方来,触而覆之,虽有忮心,必无怨色。有一人在其中,一谓张之,一谓歙之,再三呼而不应,必以丑声随其后。向不怒而今怒,向虚而今实也。人能虚己以游于世,孰能訾之!释道而任智者必危,弃数而用才者必困。有以欲多而亡者,未有以无欲而危者也;有以欲治而乱者,未有以守常而失者也。故智不足免患,愚不足以至于失宁。守其分,循其理,失之不忧,得之不喜。故成者非所为也,得者非所求也;入者有受而无取,出者有授而无予;因春而生,因秋而杀,所生者弗德,所杀者非怨,则几于道也
〔四〕 圣人无思虑,无设储。来者弗迎,去者弗将。人虽东西南北,独立中央。故处众枉之中,不失其直;天下皆流,独不离其坛域。故不为善,不避丑,遵天之道;不为始,不专己,循天之理;不豫谋,不弃时,与天为期;不求得,不辞福,从天之则。
〔五〕 处尊位者,以有公道而无私说,故称尊焉,不称贤也;有大地者,以有常术而无钤谋,故称平焉,不称智也。内无暴事以离怨于百姓,外无贤行以见忌于诸侯,上下之礼,袭而不离,而为论者莫然不见所观焉,此所谓藏无形者。非藏无形,孰能形?三代之所道者,因也。故禹决江河,因水也;后稷播种树谷,因地也;汤、武平暴乱,因时也。故天下可得而不可取也,霸王可受而不可求也。在智则人与之讼,在力则人与之争。未有使人无智者,有使人不能用其智于己者也;未有使人无力者,有使人不能施其力于己者也。此两者常在久见。故君贤不见,诸侯不备;不肖不见,则百姓不怨。百姓不怨则民用可得,诸侯弗备则天下之时可承。事所与众同也,功所与时成也,圣人无焉。故老子曰:“虎无所措其爪,兕无所措其角。”盖谓此也。
鼓不灭于声,故能有声;镜不没于形,故能有形。金石有声,弗叩弗鸣;管箫有音,弗吹无声。圣人内藏,不为物先倡,事来而制,物至而应。饰其外者伤其内,扶其情者害其神,见其文者蔽其质。无须臾忘为质者,必困于性;百步之中不忘其容者,必累其形。故羽翼美者伤骨骸,枝叶美者害根茎,能两美者,天下无之也。
〔六〕 无为者,道之体也;执后者,道之容也。无为制有为,术也;执后之制先〔51〕,数也。放于术则强,审于数则宁〔52〕
〔七〕 圣人之接物,千变万轸,必有不化而应化者。夫寒之与暖相反,大寒地坼水凝,火弗为衰其暑〔53〕;大热铄石流金〔54〕,火弗为益其烈: 寒暑之变,无损益于己,质有之也〔55〕

〔注释〕 ① 指: 通“旨”。差择: 选择。眇:“妙”,微妙、精妙的意思。 ② 稽: 考查、考察。太初: 天地未分之时。 ③ 尸: 主宰、承担、承受。谋府: 谋略的聚集处,谋略的储藏库。这里是指出谋划策的人,所以可译成“谋略的储藏者”。事任: 事务的执行者。 ④ 朕: 征兆、迹象。 ⑤ 不得已: 指自然使然。 ⑥ 离: 遭受。 ⑦ 无奈何: 无可奈何,无法左右、支配。 ⑧ 莫不足滑其调: 王念孙认为当作“物莫足滑其和”。这里“不”是衍文,“调”应是“和”。 ⑨ 詹何: 上古有道术的人,据说以善钓闻名。 ⑩ 阿: 徇私,偏袒。这里指偏差。用: 王念孙认为第二个“用”字因第一个“用”字而衍。 ⑪ 五者: 即“智为”、“慧识”、“事治”、“仁附”和“强力”。 ⑫ 见: 表现、突出。 ⑬ 游数: 游泳技术。羸: 瘦弱。航: 两艘船连接起来的大船。 ⑭ 刺: 撑。 ⑮ 筋: 肌腱。劲筋: 这是指脚力强健。 ⑯ 亶父: 周文王祖父。邠: 今陕西省彬县。 ⑰ 谢: 辞别。耆老: 老人。岐周: 岐山。周族定居岐山下,故称为岐周。 ⑱ 推此意: 由此意推论。四世: 四代,指太王、王季、文王、武王。 ⑲ 厌: 有疲倦、操持等意思。一曰“厌”为“案”。搔法: 执法、操法。 ⑳ 浚: 疏通。 ㉑ 听狱: 审理刑狱、审理案子。制中: 裁决公正。皋陶: 也称咎繇,舜时掌管刑狱的大臣。 ㉒ 方: 拼、并。方船: 拼并起来的筏或船。忮心: 指内心的一种恼怒。怨色: 这里指愤怒的语言。 ㉓ 张: 撑开。歙: 原注为“持舟楫者谓近岸为歙,远岸为张也”。这里指靠边。丑声: 辱骂之声。 ㉔ 訾: 诋毁、责难。 ㉕ 智不足: 刘文典认为“足”下当有“以”字,即“智不足以免患”。 ㉖ 无予: 是指不求回报。 ㉗ 几: 近也。 ㉘ 设储: 储备、积聚。 ㉙ 将: 送。 ㉚ 枉: 曲。 ㉛ 坛域: 范围,这里指立足点。 ㉜ 善: 王念孙认为“善”当为“好”。不为善: 指的是不有意显美为善。 ㉝ 专己: 独断专行。 ㉞ 期: 和合、会合。 ㉟ 私说: 偏私的主张,这里指“私见”。 ㊱ 钤谋: 权谋、计谋。 ㊲ 离: 罹,遭受、招来。 ㊳ 孰能形: 应改为“孰弗能形”。 ㊴ 三代: 夏、商、周。因: 因顺,有“因势利导”的意思。 ㊵ 在: 王念孙认为应作“任”。 ㊶ 常: 尚。久: 蒋礼鸿认为“久”当作“不”。见: 现。 ㊷ 承: 通“乘”,利用。 ㊸ 无: 应理解为“无为”或“无与”。 ㊹ 语见《老子·五十章》。兕: 兽名,指犀牛。措: 置、放,这里指使用。 ㊺ 灭: 王念孙认为应作“藏”。“没”应作“设”。这是说鼓不以声自见,人击之始发声;镜不以形自现,物靠近之始有影像。 ㊻ 无声: 王念孙认为应改为“弗声”,这样可与上文“弗鸣”相类。 ㊼ 扶: 扶持。扶情: 指纵情、放纵情感。见: 现。 ㊽ 质: 王念孙认为应是“贤”。无须臾忘为质者: 《文子·符言》作“夫须臾无忘其为贤者”。故何宁认为“无”为“夫”。而这“无”应在“忘”字上。 ㊾ 茎: 孙诒让认为应作“荄”。这样与下文的“之”和上文的“骸”押韵。“荄”也指根部。 ㊿ 容: 通“庸”,用,功能的意思。 〔51〕 执后: 这里的“执”为衍文。 〔52〕 放: 仿,效仿。审: 审察。 〔53〕 坼: 裂开。暑: 王念孙认为应为“热”。 〔54〕 热: 王念孙认为应为“暑”,这是因为“火可言热,不可言暑,且热与烈为韵”。 〔55〕 质: 本质。

【鉴赏】 所谓“诠言”,是指解释阐明事理的语言,正如许慎的题解中所说:“就万物之指以言其征,事之所谓,道之所依也,故曰‘诠言’。”本卷通篇讲的是“无为”两字,所以《诠言训》实际上是一卷解释阐明“无为”的诠言。在上一卷《氾论训》中,《淮南子》已经深刻地揭示了现实世界的活动性,提出人们要随着世事和时势之变化而行“权”,乘时而动,与化推移,这主要是从“动”的一面来论“道”;本卷则试图从这“动”中寻找出“不变”的因素,以使人们更容易找到自己所当行之道,从而不至于被变动不居的现象所迁扰。这个“不变”的因素,即是“无为”。其实,在上一卷的末尾,当作者提出除了“变”,还应当向内用功,“审动静之变,而适受与之度,理好憎之情,和喜怒之节”(《氾论训》)时,作者即已经暗示了反诸己身、虚以待物的“无为”原则,本卷只是对这一原则的全面展开而已。
承接上卷“审动静”、“适受与”、“理好憎”、“和喜怒”的思想,本卷亦以与之相通的“原天命”、“治心术”、“理好憎”、“适情性”来诠释“无为”,并且作了更为深入的阐析。在作者看来,“原天命则不惑祸福,治心术则不妄喜怒,理好憎则不贪无用,适情性则欲不过节”,这里出现的四个“不”其实也即“无为”之“无”,而“不”字之后的几种后果“惑祸福”、“妄喜怒”、“贪无用”、“过节”也即“无为”之“为”;由上述的对应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无为”并非是消极的无所作为之意,而是不妄为、不要不合时宜地去为之意。正是由于“无为”的真正内涵是积极的而非消极的,因而上述的四种“不”为导致的结果也必然是积极的:“不惑祸福则动静循理,不妄喜怒则赏罚不阿,不贪无用则不以欲用害性,欲不过节则养性知足。”
同时,“无为”的上述四个原则,并非外在的一种规则,而是需要反求诸己,正如作者所说:“凡此四者,弗求于外,弗假于人,反己而得矣。”也就是说,“无为”首先是一种对于自身性命修养的要求,只有“通性”、“通命”,做到“不务性之所无以为”、“不忧命之所无奈何”,使自己的精神上升到一定的境界,才能够不为外物所牵累;也只有不使外物扰乱人之内心平和,才能真正做到“动静循理”、“赏罚不阿”、“不以欲用害性”、“养性知足”。这样,身亦正、国亦治、道亦通,才算得上是行其当行之道,才能够“无为而无不为”。
除了从内在心性修养的一面来诠释“无为”,《诠言训》还进一步将“无为”原则与“天”相联系,从天道本体之一面来诠释“无为”:“不为善,不避丑,遵天之道;不为始,不专己,循天之理;不豫谋,不弃时,与天为期;不求得,不辞福,从天之则。”在这里,作者连用了八个以“不”字开头的短语,并且连用了四个“天”,以说明“无为”与“天道”之间的关联。首先,八个“不”的短语所要表达的思想,主要是提示人们不要任凭自己主观的臆想、价值观或欲望而刻意妄为;而四个“天”则提示人们,凡事要善于遵循天地万物自然发展之理而行,顺之则吉,逆之则凶。一句话,“无为”的真正意蕴在于“顺天理以应万化”。正是由于“顺”而不妄为,因而称之为“无为”;同时也是由于善于“顺”应事物自然之理,因而才能够“应万化”,也即无不为。
这种顺应天地万物自然之理的思想,《诠言训》又称之为“因”:“三代之所道者,因也。故禹决江河,因水也;后稷播种树谷,因地也;汤、武平暴乱,因时也。”虽然夏、商、周三代的历史情境有所不同,其具体的治政方针也各异,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即他们的开国国君都善于“因”顺事物之理,因而才能得以平天下。具体来说,大禹疏导江河,是因顺水性;后稷种植谷物,是因顺地力;汤武平定暴乱,是因顺时势。这“三代之所道”哪里是拼命有为做成的,恰恰相反,他们都是因势、因时、因顺自然而成的,所以人们要明白“天下可得而不可取也,霸王可受而不可求也”的道理,硬做、妄做是成不了事的。
分而言之,“因顺”又可以从人和天两个角度来理解。从人的一面来说,“因顺”也就意味着不要过分彰显自我。作者举例说,鼓不以声自见,所以能敲之有声;镜不以形自现,所以能照之有形;以物理喻事理,人就不能自我表现、张扬过分,如张扬、表现、有为过分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饰其外者伤其内,扶其情者害其神,见其文者蔽其质”,这于人于事都无好处。接着作者提醒大家设想一下: 连走路都不忘表现自我、注意仪容的人,会不累吗?所以最好是不表现、张扬自我,不有为做作。如君王能做到这些,就能“内无暴事以离怨于百姓,外无贤行以见忌于诸侯”,这样就能在“百姓不怨”之中利用民众,在“诸侯弗备”之时乘机而行。这就是“鼓不灭于声,镜不没于形”之中喻晓出的道理,即“无为”和“无形”。
从“天”的一面来说,人所“因顺”的,不是人内心所凭空臆想的东西,而是天地万物良好运行的当行之道。因此,人对于自己所生活的具体情境就不能懵懵懂懂、毫无认识,而是要有一种宽广的视野和博大的历史情怀,既要“有公道而无私说”,对于物事不偏执;又要“稽古太初”,对于物事的来龙去脉都能够把握清楚;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把握天道之所在,也即找到人所当行之善道,而得其适中。也正是由于“无为”意味着对于“道”的追寻和践履,因而作者在本卷直截了当地指出,“无为者,道之体也”。
在对“无为”的内涵进行系统诠释的同时,《诠言训》还结合不少事例来诠释“无为”的种种表现和特征。比如在我们节选的第三段材料中,作者就由强调“无为”,深入到分析“无为”的四个特征: 一、 “无为”是指自然而然,无意干涉事物,如自然界是“霜雪雨露,生杀万物,天无为焉,犹之贵天也”,社会领域是“厌文搔法,治官理民者,有司也,君无事焉,犹尊君也”。因为不有意干涉事物,所以万物“因春而生,因秋而杀,所生者弗德,所杀者非怨”。君王如以无为治天下就要达到这种状态,充分尊重事物本然之理。二、 “无为”具体表现为“无欲”,即“有以欲多而亡者,未有以无欲而危者也”。因为有为者欲念妄起,所以他必定有张扬,激而上之,并以此来获取名誉、声望,这样,人之心境就容易为外物所牵引、所扰动,最终导致人“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庄子·齐物论》)。三、 “无为”还表现为不“任智”、不“崇智”,即“智不足以免患,愚不足以至于失宁”,“任智者必危,用才者必困”。因为相对广博的天下事物来说,“智”总是浅薄的,“智”总是不够用的,谁要是独任其智,失之必多;相反,只有虚心待物,因势利导,善用实践智慧而非固守私智,才能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四、 因为世上很多事物是“成者非所为也,得者非所求也”,所以“无为”表现为不刻意追求,受取、授予任其自然。作者认为,如能有上述这些“无为”,“则几于道也”。
总而言之,本卷围绕“无为”这一主题,通过譬喻推论应对时势、世事变化之要旨,剖析解说社会治乱的本原,精选微妙的言辞,用最根本的道理加以诠释,从而最关本质地提示了“无为”对于“道”的关键意义。就思想史的发展脉络而言,道家创始人老子曾提出“无为而无不为”的至理名言,儒家创始人孔子亦曾赞叹道:“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诠言训》对于“无为”的讨论,紧扣人之所当行之道,可谓恰当地把握了先秦诸子“无为”思想的根本精神,并将其阐发得臻于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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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1 1: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