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十二因缘 |
释义 | 十二因缘人生是苦,苦的原因则是“集”。“集”是指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缘和合而成,没有自体,这种因缘和合既表现为各种因素协同而形成的空间结构关系,缘散即灭,缘聚即有,又体现了由此而决定的生死更替的时间性因果关系。所谓的解脱,一方面是摆脱空间的不真实、虚妄而进入绝对真空的如如之境,一方面是超越生死轮回、无常迁变而进入不生不灭、不动不变的真常状态。这二者是相互联系,不可暂离的,真实无妄自然不迁变,真常唯一自然非虚妄。而佛教的十二因缘说,就主要是从因果关系和时间意义上具体说明作为苦因的“集”及佛教特有的三世生命世界的。 十二因缘包括: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其相互关系如下: 无明缘行:无明是对佛教真理的昏昧无知,是先天的浑沌习气和惑欲,如对人生的“常见”和人本身的“我见”。行是一种意向性精神活动,是无明引起的趋向和取舍活动。无明缘行,说明由于与生俱来的对佛法真理的无知而打破了浑沌的无知无欲的状态,导致趋向世俗的意志活动的生起。 行缘识:识指受胎时的心识。行化生出一种有取舍、爱恶的心识,这种心识在行的牵引下投向所选择的处所受生。 识缘名色:“名”指胎中的分别精神,“色”指胎中的形质、肉体。名色表示胎儿的精神与形体。“识缘名色”,指行牵引下的识投向选定的母胎后与母胎中的形质要素相结合而形成的具有初步的心识和肉体的胎儿。 名色缘六处:“六处”也叫“六入”,指眼、耳、鼻、舌、身、意的器官,称为“六根”(意根为心)。此时胎儿由单纯的名色分化发育成各种认识器官,已然发育成熟,即将诞生。 六处缘触:触指触觉。此指胎儿出生后,六种认识器官与外界发生接触而产生的初步的感觉。时为幼儿阶段。 触缘受:受指感受,分为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三种。指感觉进一步发展为感受,指人的心识已然能够对外界的事物于自身的利害作出反映,从而导致情绪的产生。时为儿童阶段。 受缘爱:爱指贪爱、欲念,是成熟的感情和愿望。人进入青年时期后就从感受和情绪发展产生成熟的情感。 爱缘取:取指执取获求和占有。成年之后,单纯的情感转化成强烈的贪欲,执著地追求外界一切可享受的东西。 取缘有:有指由执取而产生的现世的意向活动,这种意向活动能够导致未来的果报,故名为“有”。 有缘生:生指来世的受生。由于前述爱、取、有所造的业力,尤其是有所导致的意向性使生命活动继续向前延进,不可终止,从而导致来世的受生,使生死轮回流转不已。 生缘老死:生必衰老,衰老必然导致死亡。一般人死后由于前业未曾消尽,仍要由于前业的业力迷妄而产生无明,从而导致再次的生死轮转。 十二因缘是生命流转的时间世界,其中无明、行是前世造业之果,又是招致现在果之因,属过去世;识、名色、六处、触、受为现在果,是过去世的无明、行导致的,爱、取、有为现在因,能招未来果,此八支为现在世;生和老死为未来世。如此十二因缘涵盖了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三世,其中过去因招现在果,现在因招未来果,包含两重因果,故名“三世两重因果”。 十二因缘涵盖了生命活动的全部历程,而且是一种循环往复的过程。三世轮回包含了精神、肉体(物质)两个方面,无明、行、识是精神,名色、六处,指精神与肉体相结合而形成现实的人,触、受、爱、取、有是人在肉体规定下的精神、认识活动;生、老死表明肉体、精神结合而成的人的生存状态,老死之后精神与肉体分离,又回复到精神。精神是轮回的主体,贯穿了整个过程,而肉体和物质只是由精神所选择的辅助部分,只参与生命活动的中间一段,而且是贪欲、染污之源,是精神受到染污的原因,由于受肉体贪欲习气的影响,人死后的精神仍然是不纯粹、不清净的,依然是无明的,这又导致下一次的趋向世俗肉体,再一次被污染,如此循环往复,使人一直轮转于生死圈中,饱受痛苦煎熬,永世沉沦。 十二因缘扩展了人生活的世界,从现在世扩展到过去世与未来世,从单纯的人生扩展到精神(灵魂、识)的自我演化,并且说明了精神与肉体、现在与过去、未来的相互依存关系和连续性,指出人生痛苦的原因和其产生、发展、深化的过程。无明是轮回的根本原因,人对佛法、自我与世界的无知导致了精神的堕落,堕落的精神选择了染污的肉体,肉体的贪欲、无知更加加深了精神的堕落,使回复到自身后的精神的无明习气更加浓厚,开始了下一次的堕落。因此人生轮回的过程是无知、罪孽和痛苦一步步加深的过程,是恶性的循环。无明一方面是精神堕落的原因,一方面又是由前世肉体的染污导致的精神堕落的结果,因此产生无明的原因事实是肉体的贪欲,作为物质要素的肉体在整个生命过程中起的是坏的污染精神的作用。所以原始佛教对肉体是抱着蔑视、否定的态度的,认为人身只是一个臭皮囊,无可留恋,而且人身是有形质的有限的存在,是无常的。佛教对肉体的这种彻底否定的态度,与中国传统文化是根本矛盾的。中国儒家重视现实生活,强调“人之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道家则更是重身爱生,强调人的现实生活和肉体生命的延续,并且把肉身作为长生不老的现实基础和根本前提,把人身作为炼丹修道的丹炉,主张肉身成圣、白日飞升,后来的道教丹士还认为佛教只修性(精神),不修命(身体),是难以入圣的万古阴灵,不能真正地超脱。 十二因缘及因果报应观念对中国民间信仰有很大影响,民间流传的许多转生故事都表现了灵魂转世的思想,丰富了中国民间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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