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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典论》自叙
释义

《典论》自叙

帝自叙曰:初平之元,董卓杀主鸠后, 荡覆王室。是时四海既困中平之政,兼恶卓之凶逆, 家家思乱,人人自危。山东牧守,咸以《春秋》之义, “卫人讨州吁于濮”,言人人皆得讨贼。于是大兴义兵,名豪大侠, 富室强族,飘扬云会, 万里相赴, 兖、豫之师,战于荥阳;河内之甲,军于孟津。卓遂迁大驾, 西都长安。而山东大者连郡国, 中者婴城邑, 小者聚阡陌, 以还相吞灭。会黄巾盛于海、岱, 山寇暴于并、冀,乘胜转攻, 席卷而南。乡邑望烟而奔,城郭观尘而溃, 百姓死亡,暴骨如莽。

时余年五岁,上以世方扰乱,教余学射,六岁而知射。又教余骑马,八岁而能骑射矣。以时之多故,每征伐,余常从。建安初,上南征荆州。至宛,张绣降, 旬日而返,亡兄孝廉子修、从兄安民遇害。时余年十岁,乘马得脱。夫文武之道, 各随时而用。生乎中平之季, 长于旅戎之间,是以少好弓马, 于今不衰,逐禽辄十里,弛射常百步, 日夕体倦, 心每不厌。

建安十年,始定冀州。濊貊献良弓, 燕岱献名马。时岁之暮春, 勾芒司节, 和风扇物, 弓燥手柔,草浅兽肥。与族兄子丹猎于邺西终日, 手获麞鹿九、雉兔三十余。

后军南征,次曲蠡。尚书令荀彧(17)奉使犒军, 见余谈论之末,或言: “闻君善左右射,此实难能。”余言: “执事未睹夫项向口纵,俯马蹄而仰肢也。”或喜, 笑曰: “乃耳!”舍曰: “埒有常经, 的有常所, 虽每发辄中, 非至妙也。若夫驰平原,赴丰草,邀狡兽,截轻禽, 使弓不虚弯, 所中必洞胸, 斯则妙矣。”时军祭酒(20)张京在座,顾或拊手曰:“善。”

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惟京师为善。桓灵(21)之间,有虎贲(22)王越善斯术,称于京师。河内史阿言: “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之, 甚精熟。

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 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 谓言: “将军法非也,余顾尝好之, 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时酒酣耳热, 方食芋蔗(23),便以之为枚,下殿数交, 三中其臂, 左右大笑。展意不平, 求更为之。余言:“吾法急属,难相中而,故弃臂耳。”展言: “愿复一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中也, 因伪深进。展果寻前,余却脚鄛(24),正截其颡(25),坐中惊视。余还坐, 笑曰: “昔阳庆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术。今余亦愿邓将军捐弃故伎,更受要道也。”一坐尽欢。

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晓持复, 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楯为蔽未户。后从陈国袁敏学, 以单攻复,每为若神,对家不知所出。先日若逢敏于狭路, 直决耳。

余于他戏弄之时少所喜,惟弹棋略尽其妙, 乃少为之赋。昔京师先工有马合乡侯、东方安世、张公子,常恨不得与彼数子者对。

上雅好诗书文籍, 虽在军旅, 手不释卷。每每定省从容,常言:“人少好学则思专, 长则善忘。长大而能勤学者,惟吾与袁伯业耳。”余是以少诵《诗》、《论》,及长而备历五经、四部、《史》、《汉》、诸子百家之言,靡不毕览。所著书论诗赋凡六十篇。至若智而能愚, 勇而知怯, 仁以接物, 恕以及人, 以付后之良史。

(“四部丛刊”影宋本六臣注《文选》卷五十二)

注释 ①《典论》——曹丕精心撰写的一部学术性著作,共二十卷,原书已佚。“典论”,就是讨论各种问题的法则。②初平——汉献帝年号(190—193)。③中平——汉灵帝年号(184—189)。④“卫人讨州吁”句——语出《春秋·隐公四年》。鲁隐公四年,卫国的州吁杀了卫桓公, 自立为国君。后来, 州吁到陈国拜访陈桓公,卫国人派右宰丑到陈国,在濮地杀了州吁。⑤“兖豫之师”二句——兖,即兖州;豫,即豫州,均属汉武帝时所设十三刺史部之一 。荥阳,县名,在今河南省。⑥孟津——县名,在今河南省。⑦阡陌——田间小路。⑧黄巾——黄巾军,东汉末年张角领导的农民起义军。⑨上——指曹操。⑩建安——汉献帝年号(196—220)。⑾荆州——汉武帝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东汉治所在汉寿(今湖南常德市东北)。⑿孝廉子修——孝廉,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子修,曹操长子,名昂,字子修。⒀濊(wei)、貊(mo)——均为古族名。⒁勾芒司节——指春天。勾芒, 古代传说中主木之官,又为木神名。⒂邺——古都邑名。建安十八年(213), 曹操定都于此。曹丕时仍为王都之一。⒃次曲蠡——次,行军途中停留。曲、蠡(li),古地名,在今河北境内。⒄荀或——三国时曹操谋士,字文若,颖川颖阴(今河南许昌)人。初依附袁绍,继归曹操。曾建议曹操迎汉献帝都许,任尚书令,参与国事。后以反对操称魏公,被迫自杀。(18)“俯马蹄”句——马蹄、肢,都是箭靶的名称。(19)埒——山上的水道。(20)祭酒——学官名。(21)桓灵——桓,汉桓帝(147—167);灵,汉灵帝(168—189)。(22)虎贲——官名,皇宫中卫戍部队的将领。(23) 芋蔗——甘蔗。(24)脚鄛 (chao)——用脚横扫。(25)颡——前额。

赏析 世人之于曹丕《典论》, 多述及《论文》篇,而疏谈其《自叙》。事实上,《自叙》是一篇文质优美的自传性随笔,其传人记事, 自叙生平,娓娓道来,亲切如故。那通脱、活泼的文风,毫无帝王之骄气,也不见时风之绮靡,读来轻松自然,如听一段好故事,妙趣横生。

文中作者历数平生经历, 信笔所至,无所不谈,真正体现了“随笔”之随意的特点。统观全文,无丝毫刻意经营之感。从时政之乱、民生之苦,到一己之好,从习骑射、练击剑到弄弹棋、览诗书,作者不忌琐细,纵笔驰骋,随意为之,却也收纵自如,颇带一股谈话风。为文或简或繁,简则一言概之,繁则不惜笔墨。略则言简意明,详则翔实可信。如记其驰猎,既绘时序之宜:暮春、风和、弓燥、手柔、草浅、兽肥,兼及战备之利, 良弓、名马,还载其收获之丰,“麞鹿九、雉兔三十余”。在不遗余力的铺叙中,传达出一种少年得意之气。文之所录, 皆为生活琐事,作者去巨存细,详而述之,以生活为文,显得活泼、随便,尽现建安文学“尚通脱”之旨。在汉赋余韵犹存的文学背景下,给人以新鲜之感。

该文名为序,却无涉书之内容、体例,超越了一般序文之规则,尽叙旧事。善叙事是其一大特点。短短一篇叙文,以时间为经, 以事件为纬, 勾勒出这位帝王之子的前半生。其间详述了两项技能:骑射和击剑,均写得有情有景,颇富意趣,而尤以后者见工。作者从师学击剑,慎选良师,得其善术,且甚精熟。何以证之?进而通过与邓展比试,尽显其技艺之高。比剑一节有铺垫,有过程,有结果,绘形绘声,读来如临其境。作者先借世人之口碑,展示对手之不凡,“宿闻展善有手臂, 晓五兵, 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这既是对展的充分肯定,又是对下文的铺垫。作者欲借他人之高,尽显自己之能。比试过程写了两次交手,前略后详。后者尽管是一交之功,但曹氏揣其心意,讲究策略,巧胜对手,在轻盈的叙述中,一显自我之功力。简短的故事,有人有事,有言有行,有铺陈渲染,有过程记略,写得有声有色,趣味无穷。

语言上,一洗时文之铅华,力避繁文缛藻,求其清新畅达,文笔生动而活泼。观此文,不见汉赋遗留之诟病。句式长短相杂, 随文而用, 不曲意为之,增强了文章的张力,形成错杂美。略有铺排,则整饬有序,工于对偶。如“若夫驰平原,赴丰草,邀狡兽,截轻禽,使弓不虚弯,所中必洞胸”,骈散交错,富于变化,字里行间透着一种志得意满的少年豪气。

读此文,似聆听长者对丰华之年的回忆, 为其意气所染, 为其才气所倾,亲切如在身边。又似见一个才高气盛、能达自信的帝王之子翩翩而来,清晰如在眼前。张溥评其“善述生平”,大概意在于此。由是,我们在《论文》篇的严谨、凝重之外,又看到了一个挥洒自如、清丽娟媚的曹子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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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0: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