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伐柯 |
释义 | 伐柯
【注释】①伐:砍。柯:斧柄。②匪:通“非”。克:能,成。③取:通“娶”。④则:法则,榜样。不远:指手中所持的斧柄。⑤觏 (gòu):见。之子:这个人。⑥笾(biān):竹制食具。豆:木制食具。践:陈列整齐的样子。 【鉴赏】这是婚姻礼俗之诗。 全诗二章。首章以伐柯需用斧,比娶妻需聘媒。后世称作媒为“伐柯”,就是由此而来。末章以伐柯需有法则,比婚姻需备礼仪。砍伐新斧柄,手中所持的斧柄就是榜样。要成就婚姻之事,也要有一定的规矩。我看这个人,将盛满佳肴的食具陈列得整整齐齐,就合乎礼法。这首诗生动地反映了当时的婚姻礼俗。 《诗序》说:“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其意是说,周公平定了“四国”,而朝廷犹不知周公之志。周公班师回朝,朝廷还疑惑不已,故周大夫作此诗讽刺朝廷,要求朝廷“以礼迎周公”。陈子展《直解》说:“(首章)言伐柯取妻各有其道,以喻迎周公亦必有其道。……(二章)明言迎周公之归,当用飨燕之礼。”陈氏即承《诗序》此说。揆之情理,这种说法恐难成立。正如方玉润《诗经原始》所说:周公率军东征,大权在握,一朝凯旋,“朝廷奉迎之不暇,何致迟留未归,犹烦周大夫作诗以刺朝廷耶?”这话问得有理。另外,朱熹《诗集传》说:首章是东人“以比平日欲见周公之难”,二章“以比今日得见周公之易”,这使诗意更为晦涩难解。总之,此诗与周公没有必然的联系,故“美周公”之说实不可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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