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乐府指迷》 |
释义 | 《乐府指迷》《乐府指迷》 南宋沈义父著。沈义父,字伯时,一字时斋,震泽(江苏吴江)人。宋理宗嘉熙元年(1237),以赋领乡荐,为南康军白鹿洞书院山长,宋亡不仕,以遗民终。沈氏著作除《乐府指迷》外,还有《时斋集》、《遗世颂》,但均已失传。 此书是论作词之法的专著,共28条。因短小,向无单行本,附刻于陈晦伯《花草粹编》卷首。198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蔡嵩云的笺释本。 沈氏在该书中主要记述作词技巧,提出四条词论宗旨:“音律欲其协”,“下字欲其雅”,“用字不可太露”,“发意不可太高”。作者对音律造诣颇深,提出四声运用三原则,《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此评价极高,称“剖析毫芒,最为精核”。对后世影响较大的是第3条,“用字不可太露”。以至于提倡用代字,如说桃,用“红雨”、“列郎”;说柳,用“章台”、“灞岸”等。尽管作者强调作词含蓄,婉曲,但对因用代字而致晦涩之病也不以为然。 他认为咏物应写出事物具体特征。“如咏梨花,须用樊川、一枝带雨等事”,“若全篇只说花之白,则凡白花背可用,如何见得是梨花?” 作者与吴文英(梦窗)过从甚密,“暇日相与唱酬”,“讲论作词之法”,因此词论受梦窗影响颇深。蔡嵩云先生说,宋末词风,梦窗家法,均于是编窥见一斑,此论甚为肯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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