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一、哲学思想 |
释义 | 一、哲学思想庄周的时空观是正确的。他说:“出无本,入无窍,有实而无乎处,有长而无乎本剽(剽本亦作摽,末也。此处据陈寿昌《南华真经正义》认为“有所出而无窍者,有实”九字为衍文,故删去)。有实而无乎处者,宇也,有长而无本剽者,宙也。”①这就是说空间是无限的,时间也是无限的。又说:“夫物量无穷,时无止,分无常,终始无故。是故大知观于远近,故小而不寡,大而不多,知量无穷;证曏今故,故遥而不闷,掇而不跂,知时无止;察乎盈虚,故得而不喜,失而不忧,知分之无常也;明乎坦途,故生而不悦,死而不祸,知终始之不可故也。”②“掇”是短的意思,在这里作短暂解,与上“遥”字的意思相对。遥应作久远解。这段话是说不但空间无限、时间无限,物质也是无限的。由于物质不断运动、不断变化,所以“分无常”,“终始无故”。这种观点也是正确的。 但是庄子在道与物的关系问题上,认识是错误的。他认为道在物先,道可以离开物质而单独存在。他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①庄子所说的“道”,实际上就是今天哲学上所说的“规律”。“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则是说道这种东西,尽管不能用感觉器官去认识(无形,不可受,不可见),并且是因任自然,无有作为(无为),但它是客观存在的(有情有信,可传,可得),不同于精神性的东西。“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以下数语,则是说道与天地即规律与物质的关系。他认为先有规律,后有物质,规律可以离开物质而独立存在,物质是由规律产生出来的。这个观点同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和“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的观点完全一致。这样,庄子就陷入了唯心论的泥潭。 庄子的认识论也同老子一样,是唯心论的。庄子的认识论集中反映在下述一段话里,他说:“至人之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②怎样才能达到“用心若镜”呢? 老子的话可做答案。《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这就是说,“为道”与“为学”的要求不同。“为学”要求“日益”,即一天比一天长进,所谓“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而“为道”则与此相反,要求“日损”,即一天要去掉一点。去掉什么东西呢?一是知识,二是技能。庄子把知识叫做“知”,把技能叫做“故”。他在《刻意》篇说“去知与故”,在《大宗师》篇说“离形去知”,所说的都是这个东西。只有“去知与故”,才能“循天之理”,只有“离形去知”,才能“同于大通”。“循天之理”、“同于大通”,则达到“无为”。庄子所谓“坐忘”①,“心斋”②,“若镜”,都是指已达到这种境界而言。老、庄认为,达到这种境界以后,就能“无不为”,能“胜物而不伤”了。庄子之所以把有知识、技能看成是认识事物的障碍,其道理在于他认为获得某种知识、技能,这个知识、技能就会变成成见。人的思维器官一旦为成见所束缚,所锢蔽,认识事物就一定有片面性。井蛙不可语于海,夏虫不可语于冰,曲士不可语于道,所说的都是这个道理。庄子把成见叫做“成心”。他说:“道隐于小成。”又说:“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与有焉”③,也是说明这个问题。 “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是什么意思呢? “将”的意思是送。“不将不迎”就是庄子在《刻意》篇所说的“不思虑,不预谋”。意思是说,事情不论是过去的也好,将来的也好,都不去考虑它。“应而不藏”就是宋儒所说的“因物付物”,“物来而顺应”。意思是事情来了就处理,处理过后,心里不留余迹。庄子所说的“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神纯粹,其魂不疲”,正是形容能做到这一点的人的心理状态。《老子》说“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就是以这个认识论为根据而得出的结论。 人的正确认识只能来源于实践,又要到实践中去接受检验。一个闭目塞听、同客观世界完全绝缘的人是无所谓认识的。所以,庄子的这套理论,完全是欺人之谈。相信庄子的认识论,其结果只能导致愚昧无知、毫无认识,不会是别的什么东西。 庄子的真理观是地地道道的相对主义。 庄子对于生死、大小、贵贱、是非等等差别,只承认它们的相对性,而否认它们的客观性。他认为这些概念的产生,完全是有条件的,随意的。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他是个主观唯心论者。 他说:“民湿寝则腰疾偏死,鰌然乎哉?木处则惴慄恂惧,猿猴然乎哉? 三者孰知正处? 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蛆甘带,鸱鸦耆鼠,四者孰知正味?猿猵狙以为雌,麋与鹿交,鰌与鱼游,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 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途,樊然殽乱,吾恶能知其辩?”①以上是庄子用处、味、色三者为例,举出许多事实,来证明真理都是相对的,而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因此,他做出如此异乎常情的判断,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②,是毫不奇怪的。 庄子为了证明他的这个观点,还举过另外一个例子。他说:“既使我与若(你)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耶?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你)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暗。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③这就是说,假设彼此双方进行辩论,由于不能找到真正的第三者来做评判,就不能断言谁是谁非。所以,所谓是非就只能是主观的东西,并没有客观上的标准。这样,庄子便由相对主义进而滑到不可知论了。 庄子的上述观点在《秋水》篇里,曾作过郑重的详细的阐述。他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知天地之为稊米也,知毫末之为丘山也,则差数等矣。以功观之,因其所有而有之,则万物莫不有;因其所无而无之,则万物莫不无;知东西之相反而不可以相无,则功分定矣。以趣观之,因其所然而然之,则万物莫不然;因其所非而非之,则万物莫不非;知尧、桀之自然而相非,则趣操睹矣。昔者尧、舜让而帝,之、哙让而绝,汤、武争而王,白公争而灭。由此观之,争让之礼,尧、桀之行,贵贱有时,未可以为常也。梁丽可以冲城,而不可以窒穴,言殊器也;骐骥骅骝,一日而驰千里,捕鼠不如狸狌,言殊技也;鸱鸺夜撮蚤,察毫末,昼出瞋目而不见丘山,言殊性也。故曰:盖师是而无非,师治而无乱乎? 是未明天地之理,万物之情者也。是犹师天而无地,师阴而无阳,其不可行明矣。然且语而不舍,非愚则诬也。”上述这一大段文字,将他的相对主义观点,发挥得可谓透辟之至,酣畅之至。具体分析,文内的“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及“未可以为常”,“其不可行”等等,都是从相对主义立场否认真理之客观性来说的。“以物观之”、“以俗观之”、“以差观之”、“以功观之”、“以趣观之”以及“言殊器也”、“言殊技也”、“言殊性也”等等,都是从相对主义认为真理是有条件的、随意的来说的。语其终极和归宿,依然是不可知论。 总之,庄子的真理观是主观唯心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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