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鸟说》 - 〔清〕戴名世 |
释义 | 《鸟说》 - 〔清〕戴名世〔清〕戴名世 余读书之室,其旁有桂一株焉,桂之上,日有声鵱鵱然者。即而视之,则二鸟巢于其枝干之间,去地不五六尺,人手能及之。巢大如盏,精密完固,细草盘结而成。鸟雌一雄一,小不能盈掬,色明洁,娟皎可爱,不知其何鸟也。雏且出矣,雌者覆翼之,雄者往取食,每得食,辄息于屋上,不即下。主人戏以手撼其巢,则下瞰而鸣,小撼之小鸣,大撼之即大鸣,手下,鸣乃已。他日,余从外来,见巢坠于地,觅二鸟及鵱,无有。问之,则某氏僮奴取以去。 嗟乎!以此鸟之羽毛洁而音鸣好也,奚不深山之适而茂林之栖,乃托身非所,见辱于人奴以死。彼其以世路为甚宽也哉! ——《戴名世集》 〔注释〕 鵱(guān)鵱:二鸟和鸣。 鵱(kū):鸟卵。 《鸟说》是戴名世的一篇讽世寓言。全文不足三百字,却隽永清新,意味深长,对封建社会的残酷现实予以无情讽刺。 清统治者于公元1644年定鼎中原以后,为了加强对人民思想的控制,大兴文字狱。发生于康熙初年(1662)的庄廷鑨《明史》案,因各级官吏深文周纳,形成所谓“瓜蔓抄”,株连近七百余家。本文作者戴名世也是文字狱的一位牺牲者,仅仅因为他所著《南山集》中有《与余生书》,称明季三王年号,又引及方孝标《滇黔纪闻》,就以“语悖逆”之罪名下狱论死(见《清史稿》卷四八四《文苑传》),无辜被杀之冤与本文二鸟的遭遇恰似。从本篇末的议论“嗟乎!以此鸟之羽毛洁而音鸣好也,奚不深山之适而茂林之栖,乃托身非所,见辱于人奴以死”来看,《鸟说》的基本思想是君子可以远祸。这与他二十九岁时所作《魏其论》一文的思想是一致的,即:“夫君子处乱世,不幸而遇小人,远之亦死,近之亦死,而吾谓远之犹可以得生。”实际上,在黑暗的封建社会中,这种想法并不现实,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不过是诗人的幻想而已。戴名世五十三岁中举,那一年他写了《蓼庄图记》一文,中有“余久怀遁世之思,嗟宇宙无所为桃花源者,何以息影而托足”的话。感慨万分的表白,说明他已意识到正人君子避祸无门的现实。作为封建社会中一个较有识见的知识分子,戴名世对于“当世之故不无感慨忿怼”(《与何屺瞻书》),在出世与入世的思想斗争中,他选择的是一条积极入世的道路,所以他五十七岁时仍参加会试与殿试,并考中了一甲二名进士。尽管他也意识到“仆古文多愤时嫉俗之作,不敢示世人,恐以言获罪”(《与刘大山书》),但最后终于没有逃脱统治者的屠刀,二鸟的命运竟成了他自身的悲剧。封建社会的“世路”的确太窄了,正所谓“江头未是风波恶,别有人间行路难”(辛弃疾《鹧鸪天》)。联系戴名世的遭际,读这篇《鸟说》,不是更加令人深思吗? 戴名世青少年时期就以擅长古文著称。他的散文取法自然,雅洁严整。“君子之文,淡焉泊焉,略其町畦,去取铅华,无所有乃其所以无所不有也。”(《与刘言洁书》)这段话道出了他的文学主张。如果说他是桐城派的先驱人物,有一定道理。从《鸟说》可略见其文风之一斑。全篇没有曲折的构思,仿佛只是平铺直叙,信口道来,其实字里行间都蕴涵着作者充沛的情感。他先开门见山,把构筑于桂树上的鸟巢中二鸟的“娟皎可爱”及其取食盘桓的娇态写出,不事雕琢而情深意长,旨在造成一种和平恬静的气氛。接下忽写巢坠鸟失,本是美好的事物破灭了,使读者于突兀之中顿生感伤之情。最后一段议论,既点明了本篇主旨,又给读者以掩卷深思的余地。文章的魅力也正在此。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是杜甫《春望》中的名句。文学家往往把自己的某些主观感受移情于身边习见的动植物,甚至移情于一些无生命的物体,以表达自己不愿明说或有难言之隐的情感。作者四十九岁游巾山,见群雀相斗于署,就对旁边的人说:“君等志之,此一部廿一史也。”(见《辛巳浙行日记》)这是作者文学家气质的流露。《鸟说》这篇寓言正是作者移情于二鸟,借二鸟的悲惨结局宣泄自己长期郁积的愤懑之情,以达到讽世的效果。最后一句“彼其以世路为甚宽也哉”点明了全篇的主旨,精警有力,发人深省,能够于平淡中毕露锋芒,令人回肠荡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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