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醉封诗筒寄微之 |
释义 | 醉封诗筒寄微之
这首诗大致作于长庆年间 (821—824) ,当时白居易为杭州 (或苏州) 刺史,他的挚友微之即元稹,为越州 (今浙江绍兴) 刺史。由于任所邻近的缘故,两个人之间的唱酬往来更见频繁。有这么一天,白居易于小酌之后,把自己的几篇诗作装入邮筒,准备交邮吏传送给邻州的元稹。在封口之际,他尚觉意犹未尽,遂乘着酒兴写下了这首七言律诗。 首联写他和元稹多年来相同的遭际。白居易年长元稹七岁。有趣的是,元稹于贞元九年 (793) 明经及第后,时隔七年,白居易才于贞元十六年进士及第。虽然及第的时间早晚不一,但他们却在贞元十九年 (803) 同时制举登科,又于元和元年 (806) 同时对策入等。元稹授左拾遗,未几拜监察御史;白居易先调盩厔尉,第二年入为翰林学士,第三年也官拜左拾遗。这几年中,元、白和志同道合的李绅、张籍、王建等人大量创作了反映现实的乐府诗,后人称之为 “新乐府运动”。元和五年 (810),元稹因事贬江陵士曹参军,白居易也于同年改京兆府司户参军。后来,白居易因上书请捕刺武元衡的凶手,贬江州司马;元稹也于同年转为通州司马。贬谪岁月中,元、白二人互通音问,相濡以沫,写下许多酬答的诗篇,讴歌了他们之间真诚宝贵的友谊。至元和十五年 (820) ,元稹入京为祠部郎中,又迁中书舍人; 白居易也于同年入京为主客郎中,后也迁中书舍人。两年之后,两人又同时出京为州刺史。回顾两人订交后二十余年几乎是摩肩接踵的仕宦经历,白居易不禁发出了颇有欣慰意味的慨叹: “一生休戚与穷通,处处相随事事同。”这二句看似平常叙事,但若仔细推考元、白二人的仕宦生涯,吟咏数遍,则不难体会到这是一位历经官场风波的垂老之人在拨动着自己孤凄郁闷的心弦,倾诉着数十年与挚友渡过的风风雨雨。字面浅显,意蕴深沉。 次联写二人近几年来相似的境况。如今二人任职于濒临东海而又邻接的杭州 (或苏州)和越州,已经四五十岁的人了,却还都未有子嗣。个人生活中共同的缺憾,更加缩短了两人之间的心理距离。这两句分别着一个 “又” 字和“俱”字,继上文意绪,愈突出了他和挚友共同的命运。 三联紧扣诗题,叙写诗人目前唯以诗酒自娱的生活。事事不如人意,只有借酒浇愁,酌后微醺,心情庶可舒畅一些。他和挚友以诗为书,频频款曲,千言万语尽在薄薄的诗笺之中。“只”、“唯”二字,透露出诗人此时政治上心灰意懒,生活上孤寂闲散的状况,更显示出诗酒往来在诗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 尾联宕开一笔,以略带戏谑意味的口吻叮嘱着邮吏,全诗在一句告诫语式中戛然而止。此联字面上是对邮吏而言,内里却蕴含着对挚友答诗的殷切期待。弦外之意,发人深思。 在这首诗中,诗人纯用赋笔,叙述了他和挚友数十年的交谊和共同的遭际,写得迂徐和缓,而又曲尽思致。全诗既不挦扯典故,也不炫耀辞藻,于淡淡的笔触中浸满浓郁的友情,读来平易流畅,亲切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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