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诗经·南山 |
释义 | 诗经·南山
(程俊英译) 【注】 据《左传》桓公十八年和《公羊传》庄公元年记载,鲁桓公的夫人文姜是齐襄公的妹妹,但却同襄公私通。桓公十八年,文姜与桓公一起到齐国去,桓公发现了文姜和襄公的暧昧关系,便责备她,她告诉了齐襄公,襄公便派公子彭生把鲁桓公害死了。这,就是《南山》诗的本事。时人对这种丑恶行为非常憎恶,唱出这首歌,对齐襄公、文姜和鲁桓公都做了无情的讽刺。《诗小序》说: “《南山》,刺襄公也。鸟兽之行,淫乎其妹,大夫遇是恶,作诗而去之。” 《序》与诗合,诗义自明,历代解诗者皆不出此范围。 兄妹私通,乃野蛮之遗风。文姜出嫁后仍不从妇德,继续淫乱,实在无耻之极。人们对这种“鸟兽之行”的憎恶也达到极点,但由于事关最高统治者,不得不有所顾忌,所以在作诗进行讽刺斥责时,采取的是比较隐讳的手法。诗中并未直斥齐襄公、文姜、鲁桓公三人,何以知道诗人讽刺斥责的矛头之所在呢?值得注意的是此诗每章的起兴。 这首诗运用了《诗经》中常用的“比而兴”的手法,每章用不同的事物起兴,而每个起兴都精心选择了与讽刺抨击的对象有一定关联的事物,既含蓄地讽喻了齐襄公、文姜的丑恶行径,又自然地将诗歌过渡到诗人要咏唱的主要内容上来。诗人首先要斥责的是齐襄公,所以第一章的起兴诗人选择了齐国的南山和南山的雄狐。狐,本是一种邪媚之兽,它居住在高高的南山之上,不正象居于齐国最高位子上而又荒邪淫乱的齐襄公吗?齐襄公竟荒淫到与自己同父异母的胞妹私通的地步,这种行径和那尾随着雌狐求欢的雄狐又有什么两样?诗人憎恶这种“鸟兽之行”的态度,通过以南山雄狐发兴,就鲜明地表达出来了。 第二章,诗人以成双成对的葛鞋、帽带起兴,这是以物作比,告诫文姜: 物各有偶,不可乱也,何况是人?所以接下来诗人责问道: 既然你已经出嫁鲁国,有了夫婿,为什么还要顺从你的哥哥呢?程俊英译诗释“曷又从止”的“从”为“跟从”意,方玉润《诗经原始》释为“顺从”,二说皆通。 第三、四章以“艺麻”、“析薪”起兴,这两个起兴中也有比喻的因素。种麻须先“衡从其亩”,挖好田垅,这是比喻娶妻须先有禀告父母的礼节。而“析薪”更是 《诗经》中提到婚姻时常用的比喻,娶妻须有媒人就象劈柴须用斧头一样。用 “艺麻”、“析薪”起兴,这是在斥责鲁桓公: 你既然以父母之命、凭媒妁之言,郑重其事地娶了文姜,为什么又纵容姑息她,让她回齐国去继续干淫乱的勾当呢?诗人精心选择的每章的起兴,给我们理解诗意提供了线索。 每章的起兴各有不同,而每章的结尾诗人却采用了同一句式——反诘。“曷又怀止”、“曷又从止”、“曷又鞠止”、“曷又极止”四个问号触目惊心。这种诘问法,不需作答,答案已很清楚。它比直接揭露丑行的语言更含蓄,更有力。在这样的质问面前,被讽刺斥责的齐襄公们是难以置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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