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论斩马谡 |
释义 | 论斩马谡孙吴所以能制胜于天下者,用法明也。[2]是以扬干乱法,魏绛戮其仆。[3]四海分裂,兵交方始,若复废法,何用讨贼邪![4] 校注 [1]本文写于建兴六年(201)。本文反映出诸葛亮为恢复中原,匡复汉室,法制严明地治理军队的态度。马谡(190—228)三国襄阳宜城(今湖北宜城南)人,字幼常。初从刘备克蜀,任越巂太守。以好论军事为诸葛亮所重。建兴六年(228),诸葛亮攻魏,他被任为前锋,违反节制,大败于街亭(今甘肃庄浪东南),下狱死;一说为诸葛亮所杀。 [2]孙吴:应指孙武。春秋末兵家。字长卿。齐国人。曾以《兵法》十二篇见吴王阖闾,被任为将,率吴军攻破楚国。主张改革图强,战略战术思想有丰富的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因素。著作有《孙子兵法》。孙吴所以能制胜于天下者,《三国志》、《诸葛孔明全集》作“孙武所以能制胜于天下者”。 [3]扬干:即杨干。晋悼公弟,行为不法,魏绛戮其仆以示惩罚。魏绛:即魏庄子。春秋时晋国大夫。初任中军司马,后任新军之佐,旋迁下军之将。曾力主与戎和好,为晋悼公采纳,使晋领地得以扩展。 [4]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说,现在天下处于四分五裂的局面中,战乱不止,如果再废除法制,怎能去征讨敌人呢?何用讨贼邪,《诸葛孔明全集》作“何用讨贼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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