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苏洵《六国》原文、赏析和鉴赏 |
释义 | 苏洵《六国》原文、赏析和鉴赏苏洵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 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奉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 与赢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救,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 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 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下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六国》是苏洵的代表作。约成于宋仁宗至和元年左右。本文是《嘉祐全集·权书》中的第八篇,通行选本题为《六国论》,“论”字是后人所加。 苏洵在《权书·叙》中说:“权书,兵书也。”这个“兵书”的涵义比较宽泛,如这篇《六国》。就既可以说是史论,又可认说是政论。它引古鉴今,将北宋屈辱苟安的外交政策与战国时的“赂秦”类比;借古讽今,以六国“赂秦”导致败亡的道理来证明宋王朝对外纳币求和,屈辱苟安的危险性,借古讽今,提醒北宋统治者接受历史教训,勿重蹈六国灭亡的复辙。 文章开宗明义,立论缜密,片言居要地提出论点:“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十五字劈面而来,直接指出,失败不在武器和作战方面的原因,把“赂秦”推在首位。“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下面是对论点的解释:首先说明“破灭”与“赂秦”的必然联系。割地赂秦,资敌弱已,只图一时苟安,而损耗国力,丧失元气。“赂秦”则力亏,力亏则不能御敌,不能御敌则国家灭亡。“赂秦”是原因,“力亏”是关键,“破灭”是结果。但与它距离较远的齐、燕、赵三国并没有“赂秦”。为什么也被秦国兼并了呢?作者以设问自答的方式揭示论题,打消这个疑团,行文用“擒纵”之法。“不赂者以赂者丧”,一语破的,犀利明快,笔力扛鼎。“赂秦”造成“力亏”,不但导致自己国家的“破灭”,也因此无法援助别的国家,使不“赂秦”的国家得不到有力的外援而败亡。所以说“弊在赂秦”,仍然归到论点上来,解决了理论概括和局部具体情况的关系,使立论浑然圆合,无懈可击。这样就在总论点之下自然形成两个分论点:一是韩、魏、楚三国因“赂秦”而“破灭”;二是齐、燕、赵三国虽未赂秦却因其它三国的“赂秦”而“不能独完”,终至灭亡。下文分别论证,先以一段论证“弊在赂秦”;再以一段论证“不赂者以赂者丧。”话分两头,兼及六国,先概括后周详。 论证前一个分论点,作者从分析历史事实入手,深入透彻地讲明“赂秦”“力亏”,不战而亡的道理。“赂秦”使秦国“小则获邑,大则得城。”秦不战而得到的土地远远超过战之所得:而韩、魏、楚诸国“赂秦”失去的土地也远远超过战之所失。得失相较,怵目惊心。对于秦国来说,扩张欲望不战而实现,根本不需要通过战争来满足了; 对于诸国来说,最大的祸患正是在于“赂秦”割地,也根本不在于战争。即对双方来讲,都“固不在战矣。”以下就“诸侯之大患”在“赂”不在“战”,进一步展开论析,鞭辟入里地阐明论点。诸国的祖辈先人,创业唯艰,而今却轻易与人,“如弃草芥”,创业所得,极言其小,以“尺寸”为量,“赂秦”所失,则言其大,至“五城”,“十城”。得之难,失之易,形成鲜明对照。(“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形象化地概括各国“赂秦”的情景。) 割地赂秦,所失甚大,所得甚微——仅只是“一夕安寝”而已。“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用小说笔法示现,活画出诸国手忙脚乱,朝不保夕的窘态,形象地说明“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以有限之土地填无限之欲壑,只能启秦之贪心,炽秦之欲望。所以“奉之弥繁,侵之愈急”。“赂秦”求安,结果适得其反。最后仍将议论归结到“固不在战”上来,秦得地则日强,诸国失地则日弱,不需要交战而胜负之势日渐分明,清清楚楚。“力亏”衰弱,最终“破灭”,是自然而然的道理。 分析了历史事实,又引古人的看法加以印证。这段话见于《史记·魏世家》,魏禧王四年,秦打败魏国,魏国被迫割地请和,苏代向魏王说了这段话。又孙臣也对魏王说过类似的话,语见《战国策·魏策》:“以地事秦,比犹抱薪而救火也。薪不尽,则火不止。今王之地有尽而秦之求无穷,是薪火之说也。”用古人的见解作论据,从而使文章的论点更加“言之凿凿,确可信据”。 论证后一个分论点,“不赂者以赂者丧”,又将不曾割地给秦的齐、赵、燕三国分为两种情况。先说齐国,“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承开篇的设问而起,使文势生一波澜,而且前后照应,“条达疏畅”。齐虽不“赂秦”却“与赢” (和秦相与结好),不支援其它五国抗秦,不明白唇齿相依的道理,恰恰落人秦国“远交近攻”的圈套。远交近攻的谋略就在分化瓦解六国的合纵力量,蚕食弱小,个个击破。“五国既丧,”齐也注定不免于亡了。齐是最后灭亡的。齐的灭亡说明“失强援“而”不能独完(“独完”: 单独地存在),证明了“不赂者以赂者丧”的论点。燕、赵两国,属于第二种情况: 国家虽小,却比大国更具有远虑深谋,能保卫自己的疆土,“义不赂秦”,单独抵抗,对秦用兵。燕国虽小,却灭亡在后,就说明用兵的效果。这呼应了开篇“非兵不利,战不善”的论点。到了燕太子丹不主用兵却重用刺客,幻想依靠荆轲的一次冒险来捍卫社稷,这才招致亡国之祸。这是“用武不终。”赵国曾和秦国大战五次,三胜两败。秦国两次进攻赵国,李牧接连打败了秦军。及至李牧因遭谗言被杀害,赵国灭亡,都城邯郸成了秦国的郡,这是战败而亡,实不得已。这段论证燕、赵的情况,写法有合有分,分而又合,落在“用武不终”上,着重证明“非兵不利,战不善。”最后合起来总写一笔,“燕、赵(此处指代国)契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孤立无援,“不能独完,”这才战败而亡。归结到“不赂者以赂者丧”的论点。行文至此,已经论析了两个分论点。再用合乎情理的假设总括六国,反证总论点作为论证的结束。假使当初韩、魏、楚三国不割地屈服,齐国不甘沦为秦的附属国,燕国用兵不用刺客,赵国信用良将李牧,那么,胜负的命数,存亡的理由,若与秦国相比较,优势还不知在哪一方,恐怕还难以估量。 经过反复剖析说理,论点已阐明得洞若观火。于是作者顺文势发一声慨叹,很自然地作一提顿,“呜呼……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赂秦”而不抗秦,则诸国不得“一夕安寝”;抗秦而不“赂秦”,则秦国将为之食不甘味,难以下咽。两者形成强烈鲜明的对照。“悲夫”,又一声叹惋,再领起一层文意。“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这一叹是为古人而叹,也是为今人而叹。可悲啊!有这样好的形势,而被秦人积久的威势胁迫,割地求和走向灭亡。治理国家可不能被积久的威势胁迫啊!从六国破灭的事实,得出教训,抒发感慨,叙议相间,笔法多变,曲终见意,图穷匕见,论古是为讽今;“苟以天下之大,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暗示出宋王朝妥协屈服的对外政策,尖锐地批评它在重蹈六国灭亡的覆辙。 苏洵一贯主张对辽和西夏用兵,对宋王朝赂外政策深恶痛绝。苏洵的激愤久蕴于心,援笔为文,使《六国》全篇充沛着磅礴激越的感情,倜然轩昂的气势。论辩又具有战国策士的风格,借题发挥,托古讽喻,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为申明自己的主张,即使论史有失于片面也在所不顾。袁宏道在《三苏文范》中评论:“此篇论六国之所以亡,乃六国之成案。其考证处,开合处,为六国筹画处,皆确然正议,末影宋事尤妙。” 《六国》立论卓然高迈,论证严谨周密。纲举目张,井然条贯。行文纵横捭阖,舒卷自如,滔滔汩汩,奔腾而下。语言警策犀利,一针见血,大有所向披靡之势。称为名篇,当之无愧,至今仍有值得学习借鉴之处。三苏父子皆有《六国论》,老苏论“弊”,大苏论“士”,小苏论“势”,各抒己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却都触及到现实,可参照阅读。三苏的文学成就自然首推苏轼,但若讲策论散文的“博辩宏伟”,老辣雄健,苏洵为其巨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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