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 |
释义 |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贞观二年,太宗谓房玄龄等曰:“朕比见隋代遗老,咸称高颎善为相者,遂观其本传,可谓公平正直,尤识治体,隋室安危,系其存没。炀帝无道,枉见诛夷,何尝不想见此人,废书钦叹!又汉、魏已来,诸葛亮为丞相,亦甚平直,尝表废廖立、李严于南中,立闻亮卒,泣曰:‘吾其左衽矣!’严闻亮卒,发病而死。故陈寿称:‘亮之为政,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卿等岂可不企慕及之?朕今每慕前代帝王之善者,卿等亦可慕宰相之贤者,若如是,则荣名高位,可以长守。”玄龄对曰:“臣闻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故《尚书》云:‘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又孔子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今圣虑所尚,诚足以极政教之源,尽至公之要,囊括区宇,化成天下。”太宗曰:“此直朕之所怀,岂有与卿等言之而不行也?” (《公平》) 【鉴赏】 这是唐太宗与房玄龄的对话,“公平正直”为治理国家的关键是两人的共识。“公平正直”就是传统公正观,其初始形态在先秦就出现了。《荀子·赋篇》中就有“公正无私”的概念。韩非更多地把“公正”应用于政治领域的运作中:“故群臣公政而无私,不隐贤,不进不肖。然则人主奚劳于选贤?”(《韩非子·难三》)臣民们推举人才时,不要隐匿贤人,也不要不荐举不肖之人。这样君主就不必为“选贤”担心了,可以做到无为而治。在传统的“公正”观中,“公”主要是对统治者或执政者的要求,是君主的执政理念、为政之要。《吕氏春秋》有《贵公》与《去私》篇。《贵公》篇讲,理想中的执政者应以天下为重,以公平为准则。“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吕氏春秋》作者引用了《尚书·洪范》中的话,也是房玄龄所引的话,说没有朋党,没有偏私,治理天下的道路是正直的、畅通的。“公”的含义,是指行为的正当与公正,去治理天下。《去私》篇的宗旨,是说执政者要去除私心。举了祁黄羊的例子,他向晋文公荐举了两个人,一个是自己的仇敌解狐,另一个是自己的儿子。这叫“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 《公平》篇中有唐太宗引用这句话的记载。其实唐太宗不只是征引,而且实践了此话。对宿敌李建成与李元吉的部下,唐太宗是先于秦王府的旧部下给予了提拔。听到怨声后,唐太宗依然不改初衷。唐太宗重用魏徵,是“外举不避仇”的典范。魏徵先是依附窦建德,窦建德事败,做太子李建成的洗马。他力劝李建成防秦王李世民夺位。但唐太宗不究往日恩怨,即位后擢为谏议大夫,历任秘书监、侍中、太子太师。魏徵前后陈谏二百余事,多被采纳。又如虞世南,隋时为秘书郎、起居舍人。入唐后,授弘文馆学士。贞观时,官至秘书监,后授青光禄大夫。每与唐太宗论及古今政事,必为规谏,为唐太宗所敬重。唐太宗称魏徵有五绝: 德行、忠直、博学、词藻、书翰。大量收罗前朝人才,而以宽恕之心待之,这就是唐太宗心目中的“公平”。“至公者,盖谓平恕无私”,是唐太宗对房玄龄说的话。公平,就是宽容而无私心。“公平正直”的核心,就是以公心去对待一切。树立公心,就要去除私心杂念。在处理人和事的行动中,不因以往的恩怨与是非,不因亲人、旧部下、仇敌的纠葛,产生任何偏差。公则平,即能平等地对待人和事。这样去处理政务,心中自然感到正大光明、理直气壮。 入宋以后,对“公正”的论述不绝于书。集理学大成的朱熹说:“公者,心之平也;正者,理之得也。一言之中,体用备矣。”他指出,“惟公然后能正”(《朱子语类》卷二六)。“公”是“体”,“正”是“公”之“用”。唯持“公心”,处事才能无偏无颇,才能得之理。“公”是实现“正”的前提,“正”是“公”所要达到的目标和结果。明代名臣吕坤在《呻吟语·治道》中说:“‘公正’二字是撑持世界底。没了这二字,便塌了天。”英国经济学家、道德哲学家亚当·斯密也说了相类似的话:“正义犹如支撑大厦的重要支柱,如果这根柱子松动的话,那么人类社会这个雄伟而巨大的建筑必然会在顷刻之间土崩瓦解。”(《道德情操论》)两人都肯定了“公正”作为社会价值对于维系社会秩序的重大意义。 自近代以来,西文“justice”一词被译为“公正”或“正义”,西方关于“公正”(“正义”)的理论学说也大量引入中国。罗尔斯的《正义论》中文本出版以后,“公正”就成了舶来货,很少有人去深入发掘自己先人的“公正”或“正义”的思想。一谈到“公正”,人们头脑里的第一反应,就是从西方人那里去寻找理论依据和学术滋养。以往许多学术论著,都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对中国传统“公正”观的研究。《贞观政要》有《公平》的专篇,参与讨论的不只是唐太宗与房玄龄,还有戴胄、魏徵等人,内容相当丰富。“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是中国古代执政者关于治国理念的一次有益探索,应当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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