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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澳門婚禮
释义

澳門婚禮

婚禮包括戀愛、訂婚、結婚等全過程,在中國的婚禮中實際上包涵著成年禮的意義,因中國古代的成年禮(冠禮、笄禮等)早已失傳了。
婚姻標誌著成年生活的開始,這是一個新的人生時期。結婚之前還是孩子,結婚之後才成了大人。這是中國普遍的人生觀念。
婚姻不祇是夫妻二人的個人結合,不祇是生理上性的結合,而且也是兩個家庭——家族之間的結合。它不僅關係到男女雙方今後一生的幸福,而且也會直接影響到兩個家族之間的聯繫,關係到子孫後代的興衰,具有很大的社會意義。所以婚姻在世界各地都受到人們很大關注,作為一種很重要的人生禮儀。有關婚姻的各種風俗習慣,反映了深層的民俗心理和諸多文化內涵,值得仔細調查研究。
澳門是中西文化交匯最早的地區,澳門的婚俗中表現了中西文化交匯、交流和交融的特色,出現了世界罕見的一些婚俗特點。
現將澳門婚俗的歷史發展與現代的情形分述如下:

(1)華洋通婚與葡人婚俗


葡萄牙人一五五三年據居澳門之後,在與華人的交往中,逐漸發生了婚姻關係,或葡人娶華人為妻(或妾),或葡人招華人為婿,這種華洋婚姻在過去的古藉、文獻中屢有記載。
本來,按理說,葡人娶華人為妻妾者應是多數,但在古藉記載中卻很難找到;相反,葡女嫁華人者卻屢見不鮮。
明末清初屈大均《廣東新語》“澳門”條云:
“彼中最重女子,女子持家計,承父資業,男子則出嫁女子,謂之交印。男子不得有二色,犯者殺無赦。女人寺,或惟法王所欲,與法王生子,謂之天主子,絕貴重矣。得一唐人為婿,舉澳相賀。婿欲歸唐,則其婦陰以藥黧黑其面,髮捲而黃,遂為真藩人矣。”
這一段記述,反映了當時澳門葡人的婚俗,是很重要的史料。其主要內容可歸納為如下幾點:
① 嚴格的一夫一妻制,男子不得納妾,否則要殺頭。
② 重女輕男,男子出嫁到女方,謂之交印。女子當家,承父資業。
③ 教會“法王”(即主教)可與民女生子,叫“天之子”,絕貴重矣。
④ 葡女娶華人,受到熱烈祝賀,漸變為夷人矣。
這個記載,當時屈大均在澳門見聞之實綠,是否有道聽途說的不實之處,亦可考慮(如他說“凡番人有罪至寺,法王不許懺悔,即立誅斬;許懺悔,剛自以鐵鈎鈎四體,血流狼藉,以為可免地獄之患”云云,即誇張失實。)但其中大部份可能還是真實的。即:
① 葡人實行一夫一妻制。
② 男子可出嫁到女家。
③ 不少華人娶葡女,成為洋化的華人(教徒、改洋名……)。
④ 一些教會主教不守清規與民婦生子,或有此事。
據清代暴煜《香山縣誌·濠鏡澳》記載:
“(葡人)貴女賤男,生女則喜。女年及笄,父母與擇偶,通知子女,如允從,女則解戒指以定男。媒聞於僧,僧訪無故舊之親,方准其匹配。至婚期,媒引男女至廟,僧即面問: ‘你夫婦日後有無怨悔呢?’均曰無之,僧誦經文,令媒引其齊至女家,設席以待。父母姊妹將女送到男家,亦設席,名曰交印。”
這裏進一步記載西方在教堂結婚、實行一夫一妻制的情况。
父母給子女擇偶,這是中國的做法。西方當以自己戀愛為主,但當時肯定也有父母參與擇偶的,不過要自己“允從”才行,這是與中國不同者。此處記載與屈大均所述不同之處為:“父母姊妹將女送到男家,亦設席,名曰交印。”而屈大均則曰是“男子出嫁女子,謂之交印”。
這種不同是否說明:葡人與中國人之重男輕女不同,可以招婿入贅,作為常規之一;但並不一定全是“男子出嫁女子”。
“交印”指結婚作為一種社會禮儀,在教堂進行,交換戒指,有法律意義,不一定是“交權”之義。
此交還記載,乾隆十二年禁止天主教時,對華人“私習其教及現服夷服者,遵照示諭,准其自首,改裝出教,免治其罪”,對“娶有夷婦及生有子女者,亦許自首在案。”於此可見,確有一些華人是娶了葡女為妻者。
乾隆年間的張汝霖、印光任合著之《澳門記畧》“澳蕃篇”則作如下綜合記載:
“(葡人)重女而輕男,家政皆女子操之,及死女承其業。男子則出嫁女家,不得有二色,犯者女訴之法王,立誅死。或許悔過,則以鐵鈎鈎其手足,血流被體而後免。女則不禁。得一唐人為婿,皆相賀。”
“婚姻不由媒妁,男女相悅則相耦,婚期父母攜之詣廟跪,僧誦經畢,訊其兩諧,即以兩手攜男女手,送之廟門外,謂之交印。”
這裏記載了自由戀愛擇偶的民俗,有了進步。
但“交印”解釋為傳教士攜新郎新娘送之門外,則為教士交印了。
說男子出嫁女家,不得娶妾,但“女則不禁”,似乎可以有二夫,不是太明確。說男子有“二色”則處死或鐵鈎钩其手足,則不一定真確。
此書還談到傳教士與女教民的性關係:
“(澳門傳教士)無妻室。而左右列侍蕃女,於廟於家惟所便,蓋火居衲子之流。……諸僧往來蕃人家,其人他出,徑入室見其婦,以所攜藤或雨傘置諸戶外,其人歸見而避之。唯三巴戒律綦嚴,蕃婦入寺者為之持咒禳解,寺僧不苟出入。”照此書所記,似乎與前人所述基本一致,即傳教士可以與女教民發生兩性關係,其夫不能過問。祇是三巴寺(即聖保禄教堂)最嚴守清規。
《澳門記畧》作者之一張汝霖《請封唐人廟奏記》,還記載了與葡女结婚的華人的情况:他們均信天主教,並穿洋服,參加洋人的貿易活動,有的還當了水手出洋,當了工匠或洋兵:
“惟澳門一處,唐夷雜處,除夷人自行建寺奉教不議外,其唐人進教者約有二種:一係在澳進教,一係各縣每年一次赴澳進教。其在澳進教者,久居澳地,集染已深,語言習尚漸化為夷。但其中亦有數等,或變服而入其教,或入教而不變服,或娶鬼女而長子孫,或藉資本而營貿易,或為工匠,或為兵役。……”
“(在禁教時)其娶有鬼女、挾資貿易及工匠、兵役人等,穿唐衣勒令出教,穿蕃衣者勒令易服出教,均俟鬼女身死之日,攜帶子女回籍。其未回籍之日,不許仍前出洋貿易及作水手。出洋充當蕃兵等項,應先勒令改業。至買辦、通事,澳夷所必需,但勒令易服出教,不必改業。
張汝霖在此舉了兩個例子,是比較突出的,一是林先生,一是周世廉:“林先生蕃名咭吠嘰吵,住持‘進教寺’内,率其子與其徒,專以傳教為事。周世廉蕃名安哆彌咽離吔,又呼賣鷄周,儼然為夷船之主,出洋貿易,娶妻生子。此二人尤為在澳進教之魁也。”由此可以看出,林先生已起了洋名字,成了唐人廟的傳教士,向華人傳教,而他並非獨生,而是有兒子的。林先生住在唐人“進教寺”中,“以行醫為名,實為傳教。”附近各縣信徒“入寺禮拜。一切進教之人,俱向林先生取經誦習。……”當禁教令一下,“林姓旋即潜逃”,進教寺由蕃兵看守。
於此可知華人娶鬼女的情形。
有的記載說澳門葡人,女多男少,所以嫁華人的多,並以為可賀。
張甄陶《澳門圖說》:“今在澳之夷約六百餘家,每家约三男而五女,其樓房多空曠無居人……今澳夷中已有流為乞丐匪類者,行乞之夷婦尤多,……今澳中乃真夷絕少,有粵人與夷妻私產者,有華人貧乏無賴,衣其衣,操其音而為偽者。……夷少男而多女,又多挾資遠出,纍歲不歸,則苦於漢奸之誘拐……”這裏說葡國商人多在外經商,長年不歸,故女多於男,此外女傭奴僕也較多,其中有黑人女奴、印度、菲律賓、馬來亞女奴或華人女傭等。“行乞之夷婦”是否多為此類奴僕,還是白人婦女?
一般說來,白人婦女是比較少的,主要原因是當時商船、兵船容量有限,不可能都帶家屬。葡人到東方後,多與當地人婚配,在中國則娶華人為妻,這種情况應比葡女嫁给華人者為多。但在漢文記載中則甚少,有的則說這是葡人對華人妻奴的“役使”。
明嘉靖四十三年(一五六五)葉權《遊嶺南記》寫下了他在澳的見聞:
“今數千夷團聚一澳,雄然巨鎮,役使華人妻奴子女。守澳武職及抽分官但以美言獎誘之,使不為異,……”
文中還說:
“日餘在番人家,見六七歲小兒啼哭,余問通事: ‘番人所生耶?’曰: ‘非。是今年從東莞拐來賣者,思父母哭耳。’番人多者養五六人,女子多者十餘人,俱此類也。……島中男女為夷僕妾何下千數,悉中國良家子,可恨可嘆!”
這些拐買來的中國女子,不少成為葡人妾婦,或為奴僕,更多的可能轉賣到馬六甲(新加坡)、印度(果阿)等地。
在澳門,華女作奴傭者少,主要是黑奴多。華女很多成為葡人的妻妾,這種情况在葡人的記載中較多,也較明朗:
一五八四年羅曼(J.B.Roman)在《中國風物誌》中記曰:澳門葡萄牙人“幾乎全部都娶了中國女子為妻” ,這個數目實在是很大的了。當然,他們娶的不是上層婦女,“不是顯貴人家的女兒,而是女奴或者平民。”(見澳門《文化雜誌》,一九九七年,第三十一期。)
一五八八年,耶穌會的阿倫素·桑切斯傳教士給葡王菲力普二世的計劃書中也說:葡萄牙人喜歡同中國女子結婚,葡人與中國女子通婚,可以得到中國方面的最惠待遇。(參見《中外關係史譯叢》第五輯中博克塞關於澳門的文章)
一六二五年,另一耶穌會傳教士的報告書,也說: “澳門葡萄牙人的妻室大都是中國人和具有中國血統的人。”(同上書)
這些葡文的報告書應該是比較可靠的文獻,說明葡國商人、特別是軍人,大多是娶華人為妻的。所以至今澳門不少葡人有中國血統,這在土生葡人中是佔有較大比例的。很多葡國軍人娶了船民蛋家女為妻。
結婚儀式:
葡人結婚,用標準的天主教的教堂婚禮儀式。
但土生葡人如有一方為華人或非天主教徒,則要在天主教教堂婚禮之後,再進行一次中國式的婚禮,這是澳門的一個重要文化特色。
下面先介紹教堂婚禮,然後講中國式婚禮,最後講中西合璧的“雙重婚禮”。
教堂婚禮即“西式婚禮”,其主要結婚儀式是在教堂中舉行的,其具體過程如下:
明代末年尤侗的竹枝詞《佛郎機竹枝詞》對此有所描述:

蜈蚣船櫓海中馳,
入寺還將紅杖持,
何事佛前交印去,
定婚來乞比丘尼。


這裏描寫了從海外來到澳門的天主教婚禮的情况,“寺”即教堂,“比丘尼”指僧侶傳教士,持紅杖者則是主持教堂儀式的神父或主教。所謂“交印”,即是一種結婚儀式。西方基督教婚禮比較注重在上帝面前婚姻的合法性,新教與舊教都是如此,差別不大。近代汪兆鏞《澳門竹枝詞》之十五對西式婚禮作了更細緻的描寫:

女郎齊送七香車,
新婦裙衫曳地斜,
簽約諷徑肫摯甚,
豈容浪說自由花。


注曰:“澳蕃結婚,郎君與親族先候於禮拜堂,新婦乘藤轎,鮮花四垂,頭罩與裙皆用白紗,長曳地數尺,送嫁女郎數十人,乘人力車隨之,新婦入堂,伏地持經默誦,新郎脫帽立正,牧師為之祈禱,新郎以指環授婦,婦脫手套受之,戴指上,入牧師室讀證書,郎婦媒妁均親筆簽字,乃出。諸客男女分別握手、接吻為禮,送嫁諸女郎贈新婦以花球,各拍掌而散。”
這種教堂婚禮,如今已有些變化,但主要內容不變,強調其法制性及嚴肅性,要在教堂誦經祈禱,在證書上簽字,在神前與衆人前戴戒指……這些是與中國的“事實婚”不同,是要到政府登記並經教會批准的。如今的西式婚禮儀式與歐美婚禮相近,具體過程如下:
男女雙方自由戀愛,家長一般都同意,然後去澳門政府的“婚姻和死亡登記局”正式登記,經過一段時間調查,了解到不是重婚,符合一夫一妻制,即張貼公告表示已得批准(如今已不張貼,而由局長發一文件“結婚許可證明書”,一譯“結婚能力證明書”,給有關堂區的主教),表示無重婚,在教堂簽明即正式成婚。由神父作證婚人。
西式婚禮一般在星期日舉行。如今實行雙休,也有在星期六舉行婚禮的。
婚禮要在教堂舉行,過去多在聖安多尼教堂,所以此堂又稱“花王堂”。在婚禮之前,衆親友、嘉賓先進入教堂,男女方分別坐在兩邊,一般是男方親友在左側,女方親友在右側。新郎新娘的家人則坐在最前列。
新郎穿西裝打領帶,胸前帶紅花,在教堂等着。
新娘的父親帶著新娘最後進入教堂。新娘穿白色婚紗,打扮得非常漂亮;進入教堂後,由父親將新娘交給新郎(沒有父親的,由教父或監護人帶著)。他們進入教堂時,由一對小孩扮演的花仔、花女引路,伴娘也隨同一起。一路上,有樂隊奏婚禮進行曲。
婚禮由神父主持。
神父先宣讀一段簡短的經文。
然後問新郎:是否願意娶某某(新娘名)小姐為妻?是否願意同甘苦、共患難,一生相親相愛?
新郎作了肯定的回答後,再同樣問女方,女方回答“我願意”之後,神父叮囑二人要相愛終生,並宣布二人為正式夫妻。於是簽字畫押,雙方交換戒指,互相親吻。衆親友鼓掌祝賀成婚。禮成。
新郎、新娘及伴郎、伴娘等先步出教堂,衆人向他們撒金粉、彩色纸屑,並跟隨他們走出教堂。
當一對新人走到教堂門口時,門上懸掛的白色婚禮鐘便被搖動而響起清脆的鐘聲,金粉和彩紙屑也紛紛落在二人頭上及衣服上,五彩繽紛,香氣撲鼻,氣氛熱烈,象徵新人婚姻美滿幸福。
此時新娘把手中的花球由左肩順手向背後扔給親友嘉賓,讓他們轟搶,一些未婚的年青人趕緊去搶花球,搶得者即有好運,大家相信他(或她)將是下一個要結婚的人。
一對新人登上花車〔汽車上裝飾上紅色或粉紅色彩色絲帶、紅花及公仔(胖娃娃)等物〕,衆車跟隨,離開教堂,馳向過海大橋,赴氹仔島或路環島“行個大運”,在風景優美的地方攝影留念。
婚禮還包括宴會和舞會。
西式婚禮的宴會比較簡單,但一定要有一個高高的奶油蛋糕,放在餐廳顯眼的地方,新人和親友要在蛋糕旁拍照留念。
宴會前,親友們紛紛向新人熱烈祝賀,並送上結婚禮物。結婚禮物多為小的紀念品。
宴會開始後,新郎、新娘二人合拿一把餐刀,剖開蛋糕,裝在盤中請衆人享用。宴會有鷄尾酒和西餐。
宴會後,舉行文藝聯歡與舞會。

(2)華人婚俗禮儀


華人在澳門佔百分之九十五左右,華人的婚禮雖然受西方的一些影響,但至今仍保持著中國
古老的婚俗禮儀的主要內容,即所謂“三書六禮”。三書指“聘書”(提親書)、“禮書”(禮單
等)、“迎書”(正式盟約、證書)。中國古代的“六禮”婚儀是:

“納采”請婚
“問名”相親
“納吉”定婚
“納徵”下聘
“請期”擇日
“親迎”合卺


這些大禮的主要部份在澳門華人婚禮中都仍然存在,但形式已發生巨大變化。現據多人調查的情況,叙述如下:
① 華人傳統婚姻,往往由父母包辦,叫“盲婚啞嫁”,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如今澳門青年通過自由戀愛結婚的已佔大多數。有些雖經媒人介紹,但仍要有一個自由戀愛的過程才能成婚。
不過,澳門不少人還遵循舊禮,即使已通過自由戀愛,仍要請媒人到女家去“納采”提親。
② “問名”的主要事項是:雙方家長交換新郎新娘的生辰八字庚帖( “八字”出生的年、月、日、時,用干支記時,共為八個字,故名),然後到廟祝、算命的占卜師處給二人“合婚”,如認為二人“八字相沖、相尅,即不能結婚。”如今不少人的科學水平提高,已逐漸改變這一算命合婚的做法,但“相親”的儀式還是有的。雙方家人互相見面會談,主要是去看看對方的家庭情况、健康情況與經濟收入等等,這是雙方家長最關心的事。
③ “納吉”訂婚:當合婚完成,雙方家長皆無異議,雙方即可訂婚。訂婚儀式主要是交換戒指。
這種儀式往往在宴會上舉行,宴會在男家或女家或在酒店舉行,富有的人家要大排宴席或舉行鷄尾酒會招待親友。當眾交換戒指作為定婚的證物。此後兩人就正式成為未婚夫妻。
④ “納徵”下聘禮(過大禮):定婚以後,雙方家長要在酒樓一起商談結婚事項,主要是:
A.禮金的數目。
B.禮餅的數目。
C.婚宴酒席的桌數。
D.結婚的大致日期。
禮金分兩部份:
a.聘金——是給新娘辦嫁妝的,數目根據家境來定,從幾千幾萬到幾十萬都有。
b.鞋金——給新娘的弟弟買鞋的錢。
除禮金外,還要送許多禮物給女家,澳門叫“過大禮”。“過大禮”一般在結婚之前半個月舉行,看“通勝”(即曆書)或請廟祝卜算吉日。過大禮時要敬神,燒“觀音衣”(給觀音的)。“過大禮”又稱“過文定”、“擔酒”,父母不去送,請大妗姐送去。用大紅封套寫上“鸞章”、禮單,列明禮品名稱數量,表示祝福,這是“三書六禮”之內的二書。“過大禮”的禮物包括許多“好意頭”的吉利物品,各有象徵意義,禮品的數量必須是雙數。
如:一對椰子,貼上紅紙剪的雙喜字——表示有爺有子。
兩對公母鷄——表示有公有母。
龍鳳蠟燭一對——龍鳳呈祥。
幾斤切成“雙飛”的豬肉——一片連開二,表示雙雙對對飛騰向上。
活鯉魚一對——表示年年有餘、生猛健壯。
茶葉兩包——因茶樹不能移植,故茶為婚姻下定的象徵,“吃了人家茶”表示已嫁給人家。
酒四瓶、四種海味:魚翅、鮑魚、蠔豉、元貝(瑤柱)等。
髮菜(表示發財)不可缺少,還有冬菇、蓮藕、蝦米、海參、生果、香煙二條等等,均貼紅雙喜字。
禮金盒:內有檳榔兩對、紅棗、綠豆、紅豆、蓮子、百合、核桃仁、龍眼肉、扁柏、紅頭繩……還有飾金、利是、聘金紅包等。
此外,還有一頭烤乳豬(金豬)。
同時送去的還有禮餅,又稱“嫁女餅”。
過去的禮餅主要是中式的蓮蓉實心餅、紅綾餅、白綾餅、黃綾餅、酥皮餅、棗泥酥、皮蛋酥、老婆餅、核桃酥、蠔豉酥餅等等唐餅。每個餅都印有紅字雙喜,並用透明塑料袋包裝。後來又有了西式餅,主要是各種奶油蛋糕、蛋撻等等。
過去,過大禮時,禮餅要用擔子挑去,遇上親友多時,要送好幾擔。為省事,近年已由“餅卡”代替;收到禮餅卡的人,持卡到餅家去選取自己喜愛的糕餅是了。
禮餅相當貴,一石(一百斤)要上萬元甚至二、三萬元,幾石就要十幾萬元了。
女方收禮時,除金豬和禮餅外,其餘均返還一半,並加蓮藕、芋頭、石榴(多子)、賀帷巾、利是(上寫“五代同堂,百子千孫”。有的寫一“褲”字,意為“大富大貴”),還有油器(煎堆等,一對煎堆頭,每個重一斤以上,供神用)、粽子、百子糕及送給新郎的西裝布料、皮帶、碗筷(十份)等物,由男方帶回。燒豬則返回頭、尾,表示“有頭有尾”。還有送褲子的,表示祝願以後“大富大貴”,把“好意頭”送給男家。還送“龍鳳杯”和茶盤、茶壺,供新娘向長輩奉茶時用。“龍鳳被”和枕頭、子孫桶。子孫桶即馬桶,現為大痰盂,內放一對紅蛋、紅包、生薑、芙蓉、扁柏,用紅繩捆起,名“開枝散葉,百子千孫”。女家在收到禮品和禮金後,要以禮品禮餅祭祖,向祖先叩拜上香、燒元寶,表示家庭又添新的姻親。還有“太婆餅”——送給女方最長的長輩太婆,另加十至二十斤禮餅,由她老人家自己處理分發。
然後,在向各親友發放結婚請柬時,同時附上禮餅或禮餅卡(咭),而男方發放的結婚請柬則附上“吉元”,即一元錢的紅封包,以祝好運。請柬有中式和西式二種,有的有中文和英文的吉祥祝語。
五、“請期”擇日:
結婚的日期,要看“通勝”或請人選吉日,並且要和女家商定,徵求女家意見。
儀式是雙方家長開聯席會議,參加者有的還包括爺爺奶奶,共同商談婚期、婚宴的桌數等等事項。
結婚的日期最大的原則是要吉利,避開不吉之日及其他有礙之日。一般在雙月結婚,雙雙對對,是婚姻的標誌。
六月和七月是不適宜結婚的:因為六月正好是半年,六月結婚忌意味著祇能做半世夫妻,不能白首偕老;七月是鬼月,不吉利。最好是在八月,八月中秋月最圓,如果結婚團圓,即有“人月兩圓”之喜。
若遇春節和立春在同一天,這就是幾十年一遇的大喜吉日了,所以許多人在此日成婚。
碰上吉日,酒樓餐廳都很熱鬧,所以要在幾個月或一年之前事先預訂才行。
此外,婚期也要避開所有家人的生日,以免沖撞,還要避開雙方老人的忌日,避開新娘的月經期等等。
婚期決定後,提前半月左右擇吉日“過大禮”。提前十天發出結婚請柬。“過大禮”後,新娘與新郎不再相會,直到結婚之日。
六、“親迎”合卺:
結婚大喜之日是婚禮的高潮,在婚前一天要作許多準備工作,製造喜慶氣氛:在窗戶上或牆
上貼上紅雙喜剪紙,在大門和新房的門旁或門上貼上喜聯。澳門的喜聯甚多,如:

鴛鴦福禄宜家室;龍鳳呈祥慶其昌。
鼓瑟鼓琴能引鳳;宜家宜室喜乘龍。
龍到鳳臺跨鳳閣;鳳生龍子躍龍門。
教之四德千秋盛;期以百年萬世昌。
吉日佳期偕好合;良辰美景訂百年。
此日良辰成佳偶;他朝鴻案慶齊眉。
鵲橋既驾于歸日;鳳閣催妝正合時。
千秋絲蘿欣有託;百年琴瑟喜和諧。
天賜良緣諧好合;蓮開並蒂結同心。
幸有香車迎淑女;愧無旨酒宴嘉賓。


横額為“之子于歸”、“百年好合”、“鸞鳳和鳴”等。
女家的妝奩要送到男家,多用樟木箱装满陪嫁的衣物,視經濟情况而定。
男方要佈置好新房,叫“安床”。主要是請一“全福”老婦人為新人床上鋪好全新的床單、枕頭、被褥等,邊鋪邊說吉利喜話,祝福新人白首偕老、兒孫滿堂、大富大貴、和睦安康。大床旁放兩個痰盂,俗稱“子孫桶”(過去是馬桶)。在枕頭底下放兩封利是。
床铺好後,還要讓一些小男孩上床滾幾下,隨意在床上玩耍、跳動,寓意多子多孫——早生貴子,這叫“壓床”或“跳床”。
“上頭”是结婚前一晚的重要活動。
“上頭”又稱“做大人”,表示结婚以後就是“大人”了,要梳成人的髮型。過去是把辮子盤起來梳成髻,故曰“上頭”。但如今新郎也要進行“上頭”儀式,與新娘一樣。
“上頭”之前,新人先洗澡,换上全新的内衣。然後祭祖、拜神,請一“全福”老人為新人“上頭”。
對天放供桌敬神,點龍鳳燭,上大香小香,放湯圓、長壽面等祭品,拜祭天公、祖先。
這全福老人又叫“好運婆”、“好運佬”、“梳頭婆”、“長壽佬”。有的同時請“上頭公”、“上頭婆”二人。有的新人還要穿上白色的“上頭衣”,這“上頭衣”將來在老人去世時可以作孝服穿,是吉利的。
“上頭”要準備好鏡子、梳子、尺、芙蓉、扁柏等物。梳頭時,邊梳邊說喜話,許多人家的喜話是三句:

一梳梳到尾,
二梳白髮齊眉,
三梳兒孫滿地。


但也有内容更多的,如:

一梳梳到夫妻從頭到尾,
二梳梳到夫妻白髮齊眉,
三梳梳到夫妻兒孫滿地,
四梳梳到夫妻榮華富貴,
五梳梳到四條銀笋盡標齊。
        (澳門船民“上頭謡”)


這是徐贊源、譚炳棠記的澳門船民、漁民在上頭時說的喜話。還有的為八句,句子有些不同,如“四梳梳到五谷頂門楣”、“八梳梳到官運亨通,四海親朋朝拜你。”
有的人家在“上頭”時,還有一定的場面佈置:
新人在四方櫈上坐下,前面放米篩一個,米篩上放一把“量天尺”(一說“子孫尺”)一把“天秤”、一把梳子、八個銅錢,其內圍還放些花生、蓮子、糖果、爆榖、糖冬瓜……
梳頭婆前面還放一瓶“神仙水”,用來蘸著為新人梳頭。邊梳邊說梳頭喜話。梳畢給新人頭上用髮夾、紅頭繩夾上扁柏和芙蓉,據說有辟邪的作用,可擋住惡鬼的破壞。然後吃甜湯圓,表示甜蜜、圓滿。
梳完頭,就用線給新娘“開面” ,纏去面孔上的絨毛。最後放鞭炮慶祝。
如今也有的新人到事先預訂好的美髮店去梳上新娘時興的髮型,美容師給新人化妝。
晚飯後,新郎新娘各自在家中約同至親好友(如儐相、戥穿石等)共同聊天、玩牌、遊樂唱歌等,直到深夜。陪女們共同商議在婚禮迎親時,如何戲弄新人與迎親者;迎親者則商議如何對付她們的戲弄……夜宵則共食湯圓和美食點心、水果等等,祝賀新人甜甜蜜蜜、百子千孫。有的人家玩牌、卡拉OK直到天明。
婚禮當日:
首先忙著給新人化妝、穿禮服。如今許多人要到美髮舖梳“新娘妝”、“伴娘妝”、“新郎妝”等發型。
新郎過去穿長袍馬褂,如今則為定做的新西裝,打領帶(西裝料子約六至七百元,做工則為二至三千元,是比較考究的)。
新娘則穿紅衣、花鞋,多從婚紗店租用。一般租一套裙褂和兩套晚禮服,租用二十四小時,費用每套三至四千元,比較貴。但這一輩子的終生大事,還是要打扮得豪華艷麗一點的,也就不怕費錢了。
新娘穿好禮服,即在家和伴娘一起等待新郎來接親。如今已很少用鳳冠和紅巾蓋頭了。但紅繡花鞋卻不可少。
新郎家更忙一些,新郎父母點香燭拜神。親友們幫新郎佈置“新娘車”和花車。新娘車過去是花轎,如今則是高級轎車,用紅色或粉紅色絲帶裝扮起來,上面還有花球與鮮花。車頭除花球外,還要放一對一男一女塑料公仔(洋娃娃)。隨行的花車四至六輛,也都用紅綢和花球裝飾,有的用鮮花紮成“心”形的圖案,表示愛情的真誠。汽車愈豪華就愈體面。
準備就緒後,新郎和男儐相(戥穿石)、大妗姐等人,乘花車到新娘家迎親。放鞭炮出發,衆親友看守蠟燭,不使熄滅。
當迎親隊伍來到女家時,在門外要通過一道道關口,新娘的女友們千方百計給新郎、儐相等出難題,還需讓他們回答。如: “第一次約會在何年何日何時?”“第一次接吻在何時何處?”等,還需唱歌、做體育動作,如作“掌上壓”(即俯卧撑)一百個,跑樓梯好多次,宣讀對新娘“愛的宣言”,大聲喊“我愛某某(新娘名)”,要猜新娘手或腳,有的由新郎回答,有的則由儐相、戥穿石等人幫著做;最後總算通過了,還要給女方儐相等人利是——討價還價也非常幽默有趣,女方先出價“五條九”即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元,說這是一個最吉利的數字,要男方按此數給紅包。男方則說:“還是九百九十九元好些,三條九,三為陽數,最吉利。”女方說:“太少了,拿得出手嗎?我們這麼多人分哩。”經過反復討價還價,最後多定為三千九百九十九元。
新娘女友們得了利是後,大門開了,還要進行一些考驗才讓新郎與新娘見面。如猜新娘現坐在哪間屋?或找出新娘的鞋等。這種“玩新郎”的活動,增加了喜慶氣氛,但適可而止。新郎等人也樂於被愚弄。
至於婚前半個月新娘新郎不能見面之由,據說是見了面不吉利。(當然,這一傳統習俗在當代已逐漸淡化。)
新郎見了新娘,由新娘父親親手把她交給新郎,新郎即獻上一大把玫瑰花,贈金首飾並輕吻之。
然後,二人一起向新娘父母敬茶(過去是先叩拜天公、祖先,然後再向女方父母及長輩依次叩頭奉茶,如今許多人還是跪著向長輩奉茶,以表示孝道及尊長)。長者接茶後,便給新人派發利是,有的還送金銀首飾、鑽石戒指、項鏈、手鐲等,並向新人祝福。而父母則向女兒反覆叮嚀:“出門(結婚)以後,要善待公婆和家人,勤勞和睦,做個好媳婦和賢妻良母。”新娘要離家出嫁,往往有哭嫁之舉,有的認為不哭就不吉利,或對父母感情不深。同時,岳父岳母也囑咐新女婿要好好照顧妻子。苦口婆心,場面動人。
奉茶一般由大妗姐遞茶,同時,說些吉利話。如:“飲過新娘茶,富貴又榮華”等。敬茶後,新郎便帶新娘出門上車。同行的還有其同伴們。
出大門時,伴娘即打開一把紅色的洋傘遮著新娘,意為“開枝散葉”。大妗姐邊走邊向傘上撒紅豆、綠豆與米粒,叫“喂金鷄”。傳說天上有金鷄,會飛來啄走新娘的幸福,所以要用傘擋著,並撒米和豆,使金鷄轉移目標,不致啄走新娘的好運。(過去新娘出門是由大妗姐背著走的。)
同時,燃放鞭炮,以驅趕邪氣、惡鬼,並象徵心花怒放地歡送新娘。彩車車隊上路後,並不直達新郎家,而要繞一個大圈子,叫“行大運”。“行大運”必經之處為大三巴、主教山(西望洋山)、玫瑰山莊、離島氹仔的十字公園等地,有的還遠繞路環島的海邊。每到風景佳美之處,即下車拍照留念。披紅掛彩的花車車隊,浩浩蕩蕩,馳過如天街似的跨海長橋,一路喜樂開懷,實在是非常壯觀而令人嚮往的。這是過去花轎繞城傳统的繼承。
迎親車隊到達男家時,新娘下車,伴娘仍用紅傘遮著她,大妗姐向傘撒大米、紅豆和綠豆以喂金鷄。男家燃放鞭炮迎接新娘。
有的人家在門口放一火盆,新娘進門前要跨過火盆,以去邪氣,不使帶入男家。還有的要“踢轎門”,新娘才出來,新郎拿扇子在新娘頭上敲一下。
如新郎的哥哥未婚,在門口要掛上哥哥的褲子,新娘低頭從其胯下通過入門,以表示對兄長的尊敬。便於以後和睦相處,如今有的已改為新娘送新郎哥哥一條長褲,而不必掛褲子了。
新娘新郎進門要同步,同一腳跨進門檻,才合規矩,表示“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新娘新郎進入喜堂後,先拜天地、祖先、然後對拜,行合巹之禮。行大禮之後,新人雙雙給新郎父母及衆長輩敬奉香茶。香茶用紅茶、紅棗、蓮子等做成,表示甜甜蜜蜜,連生貴子。過去奉茶都是跪著進行的,表示尊老之傳统;如今還大多如此,可見澳門優秀傳统文化之繼承;講究孝道,也在這裹有生動的表現。给長輩奉香茶後,新郎送小兄弟們一個紅包,新娘還给同輩和晚輩喝一點“新娘茶”,當然也是甜甜蜜蜜的。全家老少,其樂融融。
澳門船民在婚禮上還有歌謠:

手持茶盤家過家,
有錢人女落在窮人家,
功夫要做不在話下,
做人新婦要服待老人家。


據說要新娘大聲唱,聲音小了通不過,叫“唱四句”,其字句可有變化。在奉茶過程中,大妗姐(一寫為“大襟姐”)起重要作用,她就象司儀一樣,一邊給新人遞茶,一邊說吉利話。
長輩在接茶時,向新娘送利是和金器禮品,當場给她戴上戒指、手鐲、項鏈等,有的富家还送鑽石禮物。新娘則送新毛巾還禮。
奉茶後,新娘新郎和大家吃一點湯圓、點心,表示圓滿、如意。
過去是“三朝回門”,如今大多合並在一天了,當天下午即回訪女家。
有的人家在奉茶後,新人入洞房,新娘换上白色婚紗後和新郎、儐相等人上花車回娘家,在回門時“行大運”(在迎親時不“行大運”,二者對調了),在風景點照相留念。
“回門”時,要帶“金豬”(燒豬,即烤小豬,過去以此表示新娘的貞潔)、西餅、生果等禮品,還要帶兩支甘蔗和利是等。到娘家後,用禮品祭祖,並再次向新娘父母奉茶。女方也準備兩根帶葉的甘蔗(要八尺長,喻發——發財),連燒豬的頭、尾、四足,给新人帶男家。還帶葱(聰明)、蒜(會打算)、生菜(生財)。
婚宴:
晚上舉行盛大的婚宴。
婚宴一般在酒樓預訂。五時恭候,八時入席。
來賓先在紅绸包装的“名冊”上簽名,同時送利是,一般為二、三百元,也有的送五、六百或上千元的。
酒樓準備了麻將(麻雀)牌、撲克牌、卡拉OK、跳舞等設備,先來者可以先打牌、唱歌、跳舞、聊天娛樂。
婚宴一般比較盛大,有十幾席甚至幾十席的,事先都排好座位,依次入席。由於客人多,其中有的重要人物往往姍姍來遲,所以婚宴往往要到九點才能開始。
婚宴正式開席前,新郎、新娘及家人先在大廳的聯婚“囍”字帳前合照,然後又到各親友處分別拍照。新娘盛装,將所有金器全戴上表示榮華富貴。待客人到齊後開席,此時響起婚禮音樂。有時還有簡短講話、祝酒,衆人熱烈鼓掌。
席間一道道吉利好菜上來。“主家席”共兩桌:
“男家席”十二人,其中有二新人及二女儐相共四人,其餘為父母兄弟姊妹等。“女家席”也是女方父母、兄弟姊妹等至親。
新人喝“交杯”合卺酒。然後二人共執一刀,將結婚蛋糕剖開分給貴賓。第一道菜多為“金豬”(烤乳豬,豬皮已切成一個個小方塊),約到第四道菜時,新人及父母、兄弟等一齊向各桌賓客敬酒,感謝賞光。衆賓客起立,舉杯祝賀。客人向新人敬酒,新人往往由兄弟代飲。
男女青年友人中好事者在席間“玩新人”,成為婚宴的高潮,歡笑哄鬧,此起彼伏。
“玩新人”的花招很多,如上菜時上了一隻整鷄,轉盤轉,新娘手指那兒,就要新郎吻新娘那兒。或由姊妹們在新娘身上掛幾串葡萄,用布蒙著新郎的眼,讓他吃掉所有的葡萄;掛葡萄的地方多是比較敏感的部位,如胸前、腰下、臀部……或要新郎抱著新娘繞場一周。還有的要新娘拿一個生鷄蛋從新郎一褲管中放進去,用手在外推動鷄蛋再從另一褲管中取出來……還有的讓新人合吃一塊糖、一條面條、一粒葡萄……這些玩鬧不斷引起哄堂大笑,充滿喜慶氣氛。
一般為九道菜,奉送一果盤,也有的十二道菜或更多的。
新娘在宴會上有時要換三套晚裝。有的酒樓可以出借豪華晚禮服,使新娘顯得更加神采飛揚,艷麗華美。
最後,新郎新娘還要再喝合卺酒,以求白頭到老,永結同心。
一般十一時散席,酒樓送新人一對龍鳳碗筷。主家逐一給所有酒樓侍應人員派發紅包。
散席時,鞭炮與音樂齊鳴,新人及其父母依次分立酒樓餐廳門口送客,新郎排在最外邊,多謝客人光臨,客人再次祝福新人婚姻美滿,百年好合。新人回家後即進入洞房,有時青年男女友人還要鬧新房,直至深夜才准行“周公之禮”。
婚禮後,不少新郎、新娘即出發進行蜜月旅行。目的地有大陸的山水名勝如桂林、杭州西湖、黃山、廬山、華山等,還有不少人去歐洲、美國、澳洲等地旅遊。
攝影留念很普遍。現又興錄像(錄影)留念,請專人用攝像機或攝影機把婚禮的全過程拍攝下來,把錄相帶複製或灌入VCD磁盤,作永久紀念。

(3)中西合璧的雙重婚禮


澳門作為華洋交匯的古老城市,四百多年來,中西文化在此交匯、交流乃至交融,在婚俗中表現十分明顯。前述中西兩種婚禮婚俗,有許多是各自獨立進行的,但互相影響的情况屢見不鮮,最突出的就是中西合璧的雙重婚禮。
中式婚禮在澳門受西方影響之處甚多,如:
由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包辦婚姻,轉變為自由戀愛結婚。
澳門是中國最早在報紙上“徵婚”的地方,上海申報之“點石齋畫報”曾對此大驚小怪,但此種西方習俗在如今澳門及內地都已較為普遍了。
由中國傳統的“事實婚”逐漸演變為講求法制的婚姻關係。以前中國人結婚並不用向政府申請、登記,雖葡萄牙治下有“婚姻與死亡登記處” ,華人因覺婚姻喜事與死亡放在一起不吉利而不去登記,仍然多為“事實婚” 。如今已逐漸按法律辦事,在結婚前去登記,合法結婚。一九八七年以後,變化更大,如不去登記即為“非法婚姻”。
结婚禮服,新郎多已不穿長袍馬褂而穿嶄新的西装,新娘雖穿紅色裙褂,但在照相時還要穿白色婚紗。白色在中國是喪事的顏色,作為喜慶的结婚禮服,此變化確實很大。但花車上的彩綢與彩球則多用紅色,不用白色。有的用粉紅色,這種變化,似為中西文化融合之表現。有人以為粉紅色是再婚者所用,其實不對,是新婚者向西方靠攏作出的一種變化,是结婚喜慶之色。
禮餅,如今除傳统中式禮餅外,還有各種西式糕點,並且用餅卡(咭)代替,此皆西方影響。
有的還有结婚蛋糕,這也是西方形式。
花轎變為汽車,汽車上用彩绸裝飾並用玫瑰花组成心形圖象。心形象徵愛情,此亦來自西方。
新郎在迎親時向新娘獻玫瑰花。以玫瑰花象徵愛情,亦為西方習俗。
婚宴上的西方物品如葡萄酒、香檳酒、威士忌、西洋菜、腰果、夏果(夏威夷果)、荷蘭豆之類及卡拉OK、撲克牌、接吻、談戀愛經過、婚禮音樂、照相、錄影等等亦均為舶來之物。
以上都說明:中式婚禮雖然基本上保持了中國古代“六禮”的主要傳统内容,但已吸收西方文化的許多因素,成為整個婚禮的一個組成部份。
西方婚禮在澳門華人基督教徒和土生葡人中是主要的婚禮形式。
西方婚禮比較講法制,宗教色彩較濃,要在上帝面前成婚,由教士主持婚禮,進行嚴格的登記、存檔。在婚制上嚴格執行一夫一妻制,在结婚時,要問新人,是否自願。新人要宣誓忠於上帝、永遠相親相愛。
而中國婚禮則是一種“世俗婚”,人情味較濃,充滿生活氣息。許多婚禮活動,如哭嫁、奉茶、玩新郎新娘、鬧洞房等等,都牽動著親情與友情,令人感到溫馨和諧,有利於密切人際關係。在中西文化交流中,兩種婚俗的美好因子逐漸交合,產生文化的“雜交優勢”,這是民俗“趨美律”在起作用,符合人們追求美好生活理想的人類共同心理,這不是“同化”,而是“融合”。
所以,在澳門華人中,西式教堂婚禮也發生了一些變異。
如原來天主教婚禮比較嚴肅,新人要跪著回答神父的提問,現已改變為站立;在成婚後,新人互相親吻,向祭壇鞠躬然後轉身向男女方父母行禮,众人鼓掌歡呼。新娘在教堂門口向未婚青年抛花球儀式,是中國傳统“拋彩球”婚俗的一種變體,增加了親情和婚禮的熱鬧氣氛。親朋向新人拋酒米粒、紅豆、綠豆等,也是東方式的。
當然,最大的變化還在“雙重婚禮”上。
土生葡人如與華人结婚,在教堂婚禮之後,還要再進行一次中國式的婚禮。過去在第二天進行,如今多已合在一天了。在出教堂之後,男女方各自回家,新娘脱下白色婚紗和高跟鞋,换上中式裙褲和花鞋,等待新郎來迎娶。新郎在儐相等陪同下來到女家時,經過“玩新郎”的種種考驗,给了利是之後,才進大門;然後與新娘一起雙雙跪下,拜天地、祖宗,向新娘父母、長輩敬茶,接受紅包與禮物等。拜堂之後,趕往酒樓參加中式宴會……宴會開支按西方風俗,應由女方出錢,但已改為男方出資或男女方各自負責自己的嘉賓。
華人基督徒的“雙重婚禮”在次序上往往與上述不同:中式婚禮在上午辦,下午到教堂進行西式婚禮。晚上在酒樓舉行婚宴則一樣。
此類“雙重婚禮”近年來在澳門有上升的趨勢。據賈淵等著《颱風之家——土生葡人動態研究》的統計資料:
一九六五至一九六九年華人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結婚佔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七點三七。
一九七○至一九七四年華人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結婚佔總數的百分之六十以上。
一九八七至一九九○年華人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結婚佔總數的百分之八十一點二五。
而土生葡人與華人結婚的比例,一九七五至一九八一年佔其總數的百分之二十多,但一九八七至一九九○年,則上升為百分之四十九點三五,幾佔半數。
七十年代以前,土生葡人娶華人為妻,婚前一定要她受洗禮才行。一九七四年葡萄牙民主革命後,情况已有了改變,有的也不一定都受洗入教。

(4)水上居民(蜑家人)婚禮


男家以小船接新娘。新娘在掛了紅布長條的花傘下,過船到男方的船上來。新娘平時光腳,結婚時穿襪子,但不穿鞋,以免把男家踩低。
婚禮多在午夜舉行。
新娘不“上頭” ,不戴鳳冠。
新郎去女家迎親時,要下跪行禮,聽岳母訓話。
“過大禮”和向長輩奉茶很受重視,但不跪,雙手捧到嘴邊即可。
“回門”時,在結婚當天,將金豬和其他禮物一同送往女家船上。

(5)納妾


澳門華人,為了顯示財富和地位,或為了延續子嗣,過去在妻子無兒子的情况下,可以納妾。但一般要取得大老婆的同意。
妾是小老婆,一般出身下層,在家中無地位。即使在元配死亡後可以扶為“正室” ,但仍無大權。
娶妾的儀式也很簡單,祇需在吉時用“青衣小轎”把買來的妾接回即可。而且,不能走正門而走側門。
並不與丈夫拜堂,而要向端坐在大廳中央的“正室”下跪奉茶,接受她賜予的名字——形同奴婢。
親友也不來賀喜。
葡萄牙人實行“一夫一妻制”,納妾是犯法的;但為了尊重華人風俗,在一九○九年的法律中規定:華人可以納妾,這是一種特許。如今澳門法律已禁止納妾,否則犯重婚罪。

(6)入贅婚


如男子無力娶妻而女家沒有兒子,就可招女婿,即為“入贅”。婚前定好文書:說明婚後住在女家,生了兒子姓女家的姓,為女家傳宗接代。也有的女婿不改姓,生的兒子改姓,以繼岳家香火。
入贅婚無聘禮,贅婿独自乘轎到岳家,然後拜天地。
如女家無勞力,則入贅婚可以為女家提供勞力。

(7)童養婚


在下層窮人家較多。
女家無力扶養而賣女做童養媳,可得聘金。
童養媳一般比小丈夫要大幾歲,照料丈夫長大。所以也為家庭增添了勞動力。將來長大结婚時,由算命先生擇定吉日,以婚宴款待親友,卻無花轎,也不派發禮餅。

(8)冥婚


在過去,澳門的冥婚有幾種情况:
①“娶鬼妻”——為“不忘婚約”而娶已死之妻,以母鷄等物代表死者。
②如未婚夫死亡,則女方“抱主成親”,嫁给死鬼男人。
③男女雙方皆死,選合適的對象,雙方家長商定為二死者成婚,俗稱“结陰親”,使二人在陰間成家。
“结陰親”之儀式很隆重,不亞於活人婚禮。祇是嫁妝及禮品等不用實物而用纸紮的各種物品,如房屋、箱櫃、汽車、冰箱等,以火焚化。兩家親友均參加禮儀,有盛大婚宴,鼓樂齊鳴。並有龍鳳禮餅分送親友。
同時,要把女方棺材,運到男方墓地,為二人合葬。
此外,因澳門是一個國際城市,外國人多,所以西方各種新舊婚俗在澳門均有所表現。如“試婚”、“同居”均無儀式,合則同居,不合即分開,非常自由,這是一些西方人實行的,也影響到華人。此外,也還有些“集體婚禮”等形式的改革。
為了改善澳門人的生活質量,澳門“美满家庭協進會”為未婚青年男女舉辦“婚前講座”,
宣傳新的美好的婚姻和家庭的模式,幫助他們更好地戀愛、结婚,取得美滿的婚姻幸福。過去的一些婚俗中不合時宜的東西,正不斷被改造和揚棄,而美好的成分則得到保留和發展,使這“人生祇有一次”的終身大事,辦得既紅火,又經濟,有利於婚後美滿家庭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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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19 10: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