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法与意 |
释义 | 法与意中国古代文论、诗论、画论、书论都讲究法与意的统一,虽各有其特殊性,又彼此有沟通处。王羲之在《启心章》中云: “意在笔前,然后作字。”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也说过: “意存笔先,画(书)尽意在。”陆机论文则云: “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文赋》)综合起来说便是: 先行立意——以意使法——法为意用——法意统一。这是它们较共同的地方。从这一基础出发,研究书论中法与意的辩证法就有了较高的立足点。 学习书法,既要师法古人,又要自抒心意。黄庭坚曾如是说: “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无常、逸少,只是俗人耳。”( 《山谷文集》)灵府无程,即无其心志、意趣、胸襟也,纵有钟王之法,仍是一种效颦而未入西施奥室,不可能有自己的面目,而终为奴书。颜真卿可谓是位立意高远者,学右军而能自成一家。清王澍曾赞曰: “世称颜书,多以雄劲题目,不知其变化乃尔。人不自立家,不能与古人惟肖。颜公能打破右军铁围,故能为右军适嗣。有志临池者不可不知此语。”(《虚舟题跋·唐颜真卿送刘太冲叙》)清冯班《钝吟书要》也说得好:“本领者将军也,心意者副将也。所谓本领,只是规模古人,然须有取舍,不得巧拙兼效;虽欲博涉诸家,然须得通会,不可今古杂出。唐人尚法,用心意极精。宋人解散唐法,尚新意而本领在其间,米元章书如集字是也。”可见必有法又有心意,才能称为真正的书法。 创作一幅书法,临摹一幅书法都要讲究意在笔先。王羲之说过: “夫欲学书之法,先干研墨,凝神静虑,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则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 《笔势论十二章·启心章》)朱和羹也说:“意在笔先,实非易事。穷微测奥,通乎神解,方到此高妙境地。夫逐字临摹,先定位置,次玩承接,循其伸缩攒捉,细心体认,笔不妄下,胸有成竹,所谓意在笔先也。”(《临池心解》)意在笔先,才能下笔时以意使法,法为意用,纵横潇洒! 然而又贵在无意,贵在有意无意间。明孙鑛在《跋柳诚悬书兰亭诗文》里说:“可见作字贵在无意,涉意则拘,以求点画外之趣寡矣。”既云 “意”之重要,又谓贵在“无意”,岂不矛盾?其实不然,这正是用“意”的辩证法,即既有“意”又不拘于“意”,而是在作品中自然流露,若有意而又无意,以在有意无意之间能时出新意为贵。王世贞就说过: “子昂大书不如小,楷书不如行,丰碑大碣螭首龟趺,要多非其至者,须于闲窗散笔,有意无意间求之耳。《赤壁赋》刻之江右王邸中,间亦有金错刀法,虽潇洒纵逸,而不乏矩度,与苏轼俱变体之佳者。”(《弇州山人四部稿·赵子昂杂帖》)这就是一种有意无意间将法与意统一了起来。 法与意的最高境界在于通灵,张怀瓘《书断》中激情洋溢地描述过这种境界: “及乎意与灵通,笔与冥运,神将化合,变出无方,虽龙伯系鳌之勇,不能量其力,雄图应箓之帝,不能抑其高,幽思入于毫间,逸气弥于宇内,鬼出神入,追虚补微,则非言象筌蹄所能存亡也。” 若从书学史上各时代论,又各有特点。如所周知:晋人取韵,唐人取法,宋人取意。然而并非法、意相违,而是各具特点的法与意的艺术处理。冯班《钝吟书要》中说:“唐人用法谨严,晋人用法潇洒,然未有无法者,意即是法。”“晋人循理而法生,唐人用法而意出,宋人用意而古法具在。”晋、唐、宋在书法中的意法辩证统一,各具时代面貌,为我们提供了珍贵的典范。 若从技法细部论,这方面又有极丰富的阐述。论字,逸少说:“作一字须数种意。”只要看一看《兰亭序》中二十多个“之”字,无一雷同,新理异态,自然佚出,真可以想见王羲之窥见了天地间万物构成的秘密,从而驰思造化,妙手得之。 以书体论之,刘熙载有说: “他书法多于意,草书意多于法。故不善言草者,意法相害;善言草者,意法相成。草之意法,与篆隶正书之意法,有对待,有傍通;若行。固草之属也。”(《艺概》)作为最能抒写情志的草书,意法的艺术处理需要高度的艺术修养才能达意法辅成,否则则意法相害也。 以书家风貌而论,姚孟起在《字学忆参》中颇有研究:“欧书貌方而意圆,褚书貌柔而意刚;颜书貌厉而意和。”意——法——貌,模式一个,而欧、褚、颜的意、法、貌不同,从而风格各异,各具丰采。 意与法有一个中介关键即是笔,故有笔意、笔法等说法,意与法的辩证统一要经由笔,要我顺笔性,笔具我法,法随意远,意顺我心,从而通过这支笔,融洽了意与法。书法之妙处,从此出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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