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柏舟 |
释义 | 柏舟
【注释】①泛:漂浮。②中河:即河中。③髧(dàn):发垂貌。两髦:男子未成年时,头发梳成双髻。④维:是。仪:配偶。⑤之死:到死。矢:通“誓”。发誓。靡它:无二心。⑥天:指父亲。只:语助词。⑦特:对象。⑧慝 (tè):变心。 【鉴赏】这是女子忠于爱情至死不渝之诗。 全诗两章。在古代,青年男女的婚姻不能自主,必须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能成婚。否则,就会遭到世人乃至家人的非议和反对。诗中的女子在爱情上就遇到了巨大的阻力。诗正是以河中漂浮的柏舟兴比爱情生活中的波澜起伏。从诗意来看,这种阻力来自她的父母。这个女子背着父母,自由恋爱,私订终身。她公开地声言:那个头发分披的小伙子,就是我理想的对象。尽管父母极力反对,但她发誓至死无有二心,至死不改其志。可见,她对爱情是何等专一,何等忠贞。正因为她热烈地追求理想的爱情,所以她才敢于责怪父母不体谅自己的心思。不难看出,这是一位性格刚强的女子。她的爱情因遭到父母的极力阻挠而显得异常强烈,就像溪水因受山石的阻挡而激起浪花一样。 晚唐五代韦庄《思帝乡》词曰:“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少年,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试将诗与词作一比较,不难看出,词中的“陌上谁家少年”四句与诗中的“髧彼两髦”三句表达的感情是类似的。她们的爱都充满了赤诚,表现得率直大胆。所不同的是诗中少女的爱比词中少女的爱显得更为强烈。 《诗序》说:“共姜自誓也。卫世子蚤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此说实不可信。据推算,共伯死时,已有四十多岁,不能算早死。共伯为国君,其身份也不是世子。四十多岁的共伯,绝不会打扮成“髧彼两髦”的童子模样。由此可见,“共姜自誓”说难以成立。陈子展《诗经直解》说:“贞女寡妇矢志不嫁之词。”这种说法显然背离诗意。诗明言“髧彼两髦,实维我仪”“髧彼两髦,实维我特”,这表明,诗中的女子很想嫁给她的意中人。因此,谓“贞女寡妇矢志不嫁”,毫无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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