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李攀龙的人物故事|评价|小传,李攀龙的事迹|史鉴 |
释义 | 李攀龙的人物故事|评价|小传,李攀龙的事迹|史鉴李攀龙(公元1514—1570年)字于鳞,号沧溟,明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嘉靖进士。官至河南按察使。与王世贞同为“后七子”首领。认为文自西汉、诗自盛唐以后,都无可观。主张复古。所作诗文也大多效法前人。少数作品对时政有所暴露。有《沧溟集》。
〔注 释〕 ①告归:官吏告假回乡。②率:一般,大抵。③聱牙戟口:语言不平易,诘屈聱牙。 〔相关史料〕 嘉、隆并称七子,要以一时制作,声气传合耳,然其才殊有径庭。于鳞七言律绝,高华杰起,一代宗风。明卿五七言律,整密沈雄,足可方驾①。然于鳞则用字多同,明卿则用句多同,故十篇而外,不耐多读,皆大有所短也。
于鳞七言律所以能奔走一代者,实源流《早朝》、《秋兴》、李颀、祖咏等诗。大率句法得之老杜,篇法得之李颀。属对多偏枯,属词多重犯,是其小疵,未妨大雅。
于鳞选唐七言绝句,取王龙标“秦时明月汉时关”为第一,以语人,多不服。于鳞意止击节“秦时明月”四字耳。必欲压卷,还当于王翰“葡萄美酒”、王之涣“黄河远上”二诗求之。
于鳞为按察副使,视陕西学,而乡人殷者来巡抚。殷以刻覈②名,尤傲而无礼,尝下檄③于鳞代撰奠章及送行序,于鳞不乐,移病乞归,殷固留之。入谢,乃请曰:“台下但以一介④来命,不则尺蹏见属,无不应者,似不必檄也。”殷愕然起谢过,有所属撰,以名刺往。而久之复移檄,于鳞恚曰:“彼岂以我重去官耶!”即上疏乞休,不待报竟归。吏部惜之,用何景明例,许养疾,疾愈起用,盖异数也。于鳞归杜门,自两台监司以下请见不得。去亦无所报谢,以是得简倨声。又尝为诗,有云:“意气还从我辈生,功名且付儿曹⑤立。”诸公闻之,有欲甘心者矣。
〔注 释〕 ①方驾:两车并行,比喻不相上下,并驾齐驱。②刻覈:苛刻。③檄:古代官方用以征召、晓喻命令或声讨的文书。④一介:自谦的说法。⑤儿曹:孩子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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