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故都的秋》 |
释义 | 《故都的秋》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青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来,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得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与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 赏析古今中外,写秋之作,不胜枚举。郁达夫这篇咏秋的游记小品,却写得风格独具,韵味无穷。所写秋景,色深味浓,耐人寻味,堪称咏秋佳作。 文章起笔不凡,先点出作者对北国秋天的向往,紧接着宕开一笔,从南国秋景着墨,以简洁的语言写出南国秋色的特点,并以南国之秋色淡、味浅,使人“总看不饱,尝不透”作衬托,表现出作者迷恋北国秋天的强烈感情。为下文正面描写北国秋景做了铺垫。 文章中间两部分,以浓墨重彩正面描绘北京秋天的浓色、深味。这段描写最为精彩,最有神韵。作者不着眼于北京的名山胜景,而是通过一系列身边常见景物的描写,着力渲染北国秋天的景色:在高而碧绿的天空中,时时传来驯鸽的飞声;喇叭形状的牵牛花,五彩缤纷,竞相开放:秋槐的落蕊,铺洒满地;房前屋后的树上,到处有秋蝉衰弱的啼唱;秋雨伴着凉风,息息索索落在地上,更增加了几分秋意;就连雨后北京人慢悠悠的声调,也好似染上了秋味。作者匠心独运,把这些街头巷尾、举目可见的景物加以描写渲染,既显示了北国秋色的触目皆是,又使这些秋色染上了浓郁的地方色彩,读来令人迷醉。罗丹说,艺术大师善于“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上——发现出美来。”郁达夫写北国秋色,不靠涉奇猎异,而是从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开掘出无穷的神韵,正表现了他的大家风范。 《故都的秋》是一篇写秋的游记小品,熔叙事、写景、议论、抒情于一炉。这是它突出的特色。记游需要叙事,写景需要描写,开发秋的深味需要议论,而激发读者的共鸣则需要抒情。在本篇作品中,多种手法交互使用,各显其能,既错落有致,又浑然一体。比如文章开头从北京之行的目的写起,末尾以留恋北京之秋结束,这是叙事的方法,体现出游记的特点。中间部分侧重写景,是文章的主体。作者巧用画笔,把故都的秋景、秋色、秋声、秋风、秋雨,描写得细腻、真切、淋漓酣畅,给人以言有尽而意味无穷的艺术感受。郁达夫在《清新的小品文》中说:“小品文字的所以可爱的地方,就在它的细、清、真的三点。”这篇写秋的游记,典型地体现了郁达夫小品细腻、清新、真切的特点。作品的抒情,紧扣咏秋的主旋律,或叙、或议、或写景,字里行间流淌着浓郁的情感。文章末尾,作者运用“黄酒之于白干”等一系列生动比喻,说明北国之秋的味浓,将赞美北国秋天的感情,抒发得淋漓尽致。然而作者并不就此止笔,而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了把北国秋天留住,作者表示“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以此作结,使作者热爱北国之秋的感情达到了一个预想不到的高峰,大大增强了作品感人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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