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我这一支笔》 |
释义 | 《我这一支笔》××同志: 你好。 来信敬悉。你询问我怎样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这个题目太大,一时无法说清。现在只能谈一件很小的事情,那就是:我手中的这支笔。 记得,当我作为一个幼小的孩子,走在设在乡村“祠堂”里的私塾,发蒙读书的时候,首先要熟记住这些字:“××省××县××乡××里××村”以及自己的姓名。开宗明义讲这一套,是出于老师的智慧,出于痛苦的经验,也是出于乡下人的强烈要求。因为在那暗无天日和兵慌马乱的旧世界,随时都可能有家破人亡的灾祸落到头上,随时都可能把孩子丢掉,造成骨肉分离的悲剧。认识这几个字,是生存的必要!接着,就读《百家姓》和《三字经》。两本小书,一支小楷笔,一支大楷笔,外加一个铜墨盒,母亲就花去了五角钱。她凄凉地对我说:五角钱就是买半斗粮食的钱,要我牢记住这一切,并万分珍惜笔墨。铜墨盒不易打烂,书本揉得卷起了角还得照常念,唯独这价值几分钱的毛笔,因为初学写字,使用不得法,很快就磨秃了。为添置一支新笔,母亲没有少流眼泪!因此,直到现在,我看到自己的或者别人的不论什么样的笔,都会引起一种痛楚而辛酸的回忆来! 我少年时代,看到别人胸前别着一支钢笔——不管它是怎样廉价的笔,都异常羡慕。一九三八年夏季,我到延安参加革命的头一个月,组织上发给我一元钱津贴,我立刻就用六角钱买了一支“新民牌”钢笔。我为此事,兴奋得夜不能眠,而且对和我一块儿学习的“抗日军政大学分校”的几位同学,谈到上述的我少年时代为买笔而伤心的往事。不料,这件事让我们连队指导员知道了。他原系工农红军的营长,比我大五岁,年仅二十二,可是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是一位身经百战的堂堂一表的军人。他在我们这些刚参加革命的青年们心目中,是传奇式的英雄人物。一天傍晚,他约我到校外的田间小道上去散步,他指着我插在胸前军装口袋里的钢笔,说了许多热情而含义深刻的话,要我把这支笔连同自己的心和生命,都献给劳动人民和这个伟大的时代。这些话,几十年来一直雷鸣似地在我耳边轰响着。 那支普通的钢笔,陪同我度过了几年艰难的岁月。后来,在战争中因敌机轰炸,我扑倒在地上躲避炸弹,把它压得粉碎。我像看到战友牺牲一样,热泪滚滚而下!更可伤痛的是,那位第一个教导我认识笔的意义的指导员,也在抗日战争中期把自己的满腔热血浇洒在华北平原的土地上了! 一九四一年底,我在农村工作了几年,回到延安,在延安大学里学习了好几年,这几年,正是抗日战争最艰苦的时期。残酷的战争,敌人的封锁,以及饥饿、穷困和伤寒病都在折磨人,可是大家还是生气勃勃,斗志昂扬,理想之火在胸中熊熊燃烧;叫你上前线杀敌,便争先恐后地打起背包就走;叫你留在后方学习,那就艰苦而勤奋地苦读,以便充实自己,准备随时听候人民的召唤。那时,人们学习都用的是自造的黑而厚的马兰纸;发给每人一包紫色颜料,用来合墨水;另外还发一个从国民党统治区或敌占区搞来的钢笔尖。至于笔杆呢?全是自己制造的。我用南泥湾运来的质地坚硬的木头削了个很精致的笔杆,然后把笔尖用线紧紧扎在上端。这就成为在那艰难时代伴随我的武器。当同学们称赞这支笔时,我却默默不语,因为我又一次想起了那位早已离开人世的教导我认识笔的意义的指导员! 一九四七年三月,保卫延安的战争开始之后不久,我被派到部队上,作随军记者,就一直带着这支自制的笔和二寸长的一截“化学铅笔”。在子弹纷飞的阵地上,或者在急行军后的午夜里,我在膝盖上,或者爬在老乡的锅台上,把血与火的时代给予我的种种印象,把自己的欢乐、悲痛、激情和思索,通通记录在那些战争年月特有的大大小小的纸张粗劣的本子上。这样,从我个人所能接触到的角度,为整个西北解放战争,作了较详尽的记录。近日,我的朋友帮助我抄写这部战争日记,有的字比一粒米还小,以致她用五倍放大镜看,有时还看不清楚。 一九四八春季,我们度过了战争最艰苦的阶段,从内线打到外线,从苦焦的陕北山区打到渭河以北富庶的高原上。一天,部队打了胜仗,我们住在合阳县百良镇附近的一个农村里,大家欢欣鼓舞,歌声响彻云霄。我们的旅政治委员——英勇善战的长征干部——杨秀山将军,也和我们一样沉浸在欢乐里。他身边围着许多人,都争相和他谈话。此时,他突然听同志们说我一直用蘸水笔写文章挺困难,就以军人特有的雷厉风行的作法,立刻把旅供给部何部长叫来,说:“写文章的人,用那样一支笔怎么行?你一定要给老杜搞一支好笔。”这位长征干部何华章同志,真是神通广大,他奉命之后硬是千方百计地给我弄来一支崭新的“金星钢笔”。杨秀山将军把这支笔交给我的时候,并没有说什么话,但是我从他那坚定明敏而充满智慧的眼睛里,看出了那热烈而殷切的期望。我回到旅政治部,这件事一下子便传开了。我们的政治部主任是知识分子出身的干部(这就是《保卫延安》一书中作为团政治委员的“模特儿”的那位可敬的同志),他看到这样一支难得的笔,高兴了,把笔拿到手里看了好半天,然后像诗人来了灵感似的,大笔一挥,在我的本子上写了一行字:“一支锋利的笔,相当于一个精锐之师”。在场的同志们,相顾大笑。及后,这支笔就一直跟随着我,走遍了西北五省的大部分地方,我用它写了许多笔记和数十万字的文章。一九四九年年底,我随军转战万里,到达帕米尔高原之侧的喀什噶尔城时,便开始写《保卫延安》,还用的是这一支笔,一口气写下了百万字的草稿。可是,十年浩劫中,我的许多宝贵的书籍和这支我视若生命的笔,全都失去了。我毫不觉得可惜,因为在那样的年月,一支笔只能用来“交代”自己的“罪行”。这除了使人屈辱和痛苦,还能带来别的什么?话虽如此,可是,自从失掉笔之后,仿佛生命凋谢了,心灵枯竭了;作为中年人的我,变得步履艰难,如同垂暮之年的老朽……打倒“四人帮”之后,我买了一支几毛钱的钢笔,继续我的文学事业。买一支笔是容易的,但是要使自己的枯竭而伤痕斑斑的心灵恢复活力,却需要颇长的时间。好在人民和时代,赐予我们的东西很多,使我能像死而复生的人似的开始迈开脚步。我还是笔耕为生,不同的是:当我每次拿起这便宜的笔写作时,许多人和许多事,就以不同往昔的意义涌现在我的脑际,几个历史时期和几十年的生活也一齐以不同于往昔的意义显现在我的眼前。我时常凝视着手中的笔长叹——伟大的时代赋予我的精神财富固然不少,而曲折的历史使我丧失的东西也是很多的。但是,抚育了我的中国人民,交给我的笔我永远不会放下;它给予的崇高信念,也是牢固地根植于我的心中,这使我有勇气鼓励自己不断地歌唱,不息地前进;使我有勇气和自己的弱点搏斗,和疾病搏斗,和种种背离党的宗旨的邪恶的东西搏斗。 笔,作家手中的笔,人人手中的那支笔,都是来之不易呵!我们生活中任何美好的东西都是来之不易的,对这一切,我们都要万分珍惜它。这些话,可以看作是我对你这样年轻的朋友的赠语,也可以看作我对党和人民的真挚的心声。 年轻的朋友,新的历史时期最需要的就是那种和党和人民心连心的人。这样的人越多,我们战胜困难的力量就越大。 “振兴中华!”这才是最鼓舞人的壮丽言语。在这纪念党的六十周年诞辰之际,让我们共同勉励,满怀信心地前进吧! 1981年5月于西安 (1981年《陕西青年》第7期) 赏析这篇随笔是作家杜鹏程采用书信体的形式写成的,因此它首先具有书信体的鲜明特点:亲切、质朴、动情。 先说亲切。全文用第一人称“我”娓娓道来,有如朋友促膝,坦诚见心。在这里,作家把自己和读者完全置于同等的地位,因此他弹拨记忆里的每一根弦,都能在读者心中引起共鸣。其次说质朴。从结构上看,全文采用的是顺叙的叙事方式,加之行文朴实无华,如道家常,令人感同身受,平实中见淳朴。再说动情。动情是书信体写作的突出特点。本文所以采取顺叙而并未给人以呆板、沉闷、平铺直叙的感觉,原因正在作家始终紧紧地围绕“我这一支笔”展开叙述,情炽似火,炙人肺腑。这篇随笔不以辞采取胜,不以结构称奇,唯以生动、朴实、深情地叙事慑人,看似平易,实则难得。 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笔,清约中见丰厚,细微中蕴宏思,是这篇随笔的又一显著艺术特色。行文一开始,作者就提出“大题目”与“小事情”的矛盾。在行文过程中,文章先以“小事”示人,关节处再从大处点化提领,自始至终紧扣“以小喻大”的主旨。例如,母亲的叮嘱、营长含义隽永的话、将军高瞻远瞩的命令,特别是政治部主任“一支锋利的笔,相当于一个精锐之师”的留言,等,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突出了这一支笔虽“小”,回答的却是文艺与革命的关系这样的“大”问题。 随笔和小品都是文学家族中的“微雕”,在几千字甚至千把字中,如何作到充实生动而又不泥于琐细,深蕴哲思而又不落入空泛,是需要颇费一番匠心的。这篇随笔可资借鉴的另一个特点是,典型细节的选择。作家从漫长的回忆中,沿时间顺序截取了六个片段,即:“发蒙读书的时候”、“延安参加革命的头一个月”、“抗日战争最艰苦的时期”、“作随军记者”、“十年浩劫中”、“打倒‘四人帮’之后”。每一个时期,作家都遴选与“笔”有关涉的典型细节,极其简约地进行叙述,大都点到为止,并不像叙事文体中那样尽事描绘,竭力渲染。但由于细节的典型程度很高,所以文章留给读者的想象空间就非常之大,加上“笔”这个激光束的强力关照,自然会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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