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斡耳朵 |
释义 | 斡耳朵蒙古语,汉译“宫”,意为宫帐、后宫、宫室。元代时除指宫帐外,又指皇室成员占有和继承财产、私属人口的一种组织形式。此语最早见于唐代古突厥文碑铭。辽、金、元时有斡鲁朵、斡里朵、兀鲁朵、窝里陀等不同译写。元代皇帝和皇后有自己的斡耳朵,各斡耳朵有财产、民户、军队、州县和专门的管理机构。帝、后死后,由其亲族继承。成吉思汗有四大斡耳朵,分别属于四个皇后,帝、后死后,大斡耳朵由幼子拖雷的家族继承。元朝建立后,为成吉思汗四大斡耳朵先后设置了四所总管府和一所都总管府,下辖提举司、长官司和各种造作匠局等20几个机构,私属工匠、打捕户遍及大都、上都、保定、东平、彰德等地。这四大斡耳朵向腹里(即中书省所辖地区)9万人户征收五户丝;并向赣州路几万人户征收江南户钞。每年还从朝廷得到大批银两、罗绢缎绒等岁赐,敛聚和耗费巨额财富。元廷历封宗王甘麻剌和他的子孙为晋王,镇守漠北,兼领四大斡耳朵,称为“守宫”。元世祖也有四大斡耳朵,同样占有大量财富和私属人口。其他皇帝都各有斡耳朵,死后都由后妃继承守宫,也领有私属人户,有五户丝、江南岁赐、户钞的收入。成宗、武宗、仁宗、英宗、明宗、宁宗死后,元朝分别设长庆寺、长秋寺、承徽寺、长宁寺、宁徽寺、廷徽寺等三品官衙,管理他们的斡耳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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