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慎子 |
释义 | 慎子思想著作。七篇。战国时慎到撰。成书于战国,具体年代不详。现存最早刊本为明《子汇》本。 慎到,约生于周安王七年(前395年),卒于周慎靓王六年(前315年)。战国时赵国人。早年学黄、老道德之术。曾在齐国的稷下讲学,受上大夫之禄。齐湣王末年离齐至韩,为韩大夫。《庄子·天下》把他与田骈归于一派,后成为从道家分化出来的法家。 《慎子》共七篇文章,一、威德;二、因循;三、民杂;四、知忠;五、德立;六、君人;七、君臣。每篇以论说形式为体裁,并只论述一个中心内容。 《威德》篇首先提出“法”的问题。他认为,要治理国家,没有“法”是不行的。他主张以法治理国家。他认为,法虽然可能不完善,但总比无“法”强。他说:“明君动事分功必由慧,定赏分财必由法,行德制中必由礼,故欲不得干时,爱不得犯法,贵不得逾亲,禄不得逾位。”并且认为,根据个人的才智授予不同的官职和责任,再根据他工作的好坏,给予适当的奉禄。 《因循》篇提出用人问题,作者认为,录用人才要从人心愿,不能强人所难,即所谓:“用人之自为,不用人之为我。”《民杂》篇论述用人之道。作者认为,百姓中各有所能,君主可以根据自己的用人意愿在百姓中详细挑选,选有才有智之人作为自己的下属。下级的任务和责任应该明确,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尽他们的才智去做,君主不能代替他们自己去干。否则就是君臣易位,成为倒逆,是必会出乱子的。 《知忠》篇论述“忠”和“智”的关系问题,即“思想”与“能力”问题。作者认为,忠君者,未必能力强。乱世亡国之臣中,并不是没有忠臣,而治国之中显君之臣也并不都能尽忠。因而“尽忠”和“治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作者说:“孝子不生慈父之家,而忠臣不生圣君之下。”因而名主用臣忠不得过职,职不得过官。各司其职,各守其职,这是治国之一法则。作者还认为,亡国之罪,不在君主一人,治国之功也不在君主一人。而治乱的根本在于“贤使任职”,而不在乎“忠”。作者总结说:“智盈天下,泽及其君;忠盈天下,害及其国。”实际是告诉人们,国家官吏不能看下级对自己本人有什么好处,应该看他有多大的智慧和对工作的态度如何。 《德立》篇强调,立天子不使诸侯疑,立诸侯不使大夫疑,立正妻不使群妻疑,立嫡子不使庶孽疑。因而在用人方面,应选任有威望之人担当国家的各级官吏。《君人》篇论述“立法”的重要性。作者认为,如果君主舍弃立法,处理什么事情都随心所欲,那是不行的。因为受赏者都希望重赏,而受罚者却都希望轻罚。若君主只凭自己的意愿进行赏罚,则必会出现同功殊赏、同罪殊罚的现象而“怨”由所生。《君臣》篇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原则。他认为,为人君者不能偏听偏信,要由法律来衡量。“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慎子》对法治观念的精辟见解,成为韩非法家思想的直接来源。该书是研究慎到及其战国时期法家思想和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重要资料。 《慎子》现有三种版本。《守山阁丛书》本为一类七篇,后有《慎子逸文》。《子汇》本为一卷五篇。另有《慎懋赏注慎子内外篇》,据考为伪书。现有中国学会影印本《慎子三种合帙》较为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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