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官逼民反》 |
释义 | 《官逼民反》
清朝咸丰、同治年间,贵州苗族人民在张秀眉带领下发动武装起义, 自1855年到1872年历十八年之久,其间起义军曾控制整个黔东南地区,给了清王朝在南方的统治以沉重打击。后因寡不敌众,起义悲壮失败,张秀眉被俘殉难。 这首《官逼民反》是当时起义军发动苗民参加起义的歌子。它控诉了统治阶级剥削、压迫人民的罪行,表达了决心与统治者誓不两立,作坚决斗争的精神。人们可以从中看到,在历史运动中“官逼民反”的必然性。 全歌三个层次。开始,从自然灾害、劳动果实被夺、小伙子被砍、姑娘被抢等不同方面,揭露了清王朝统治下官吏的罪恶和老百姓的苦难遭遇。诗歌接连运用四个分句从四个方面一气铺陈,每一分句后面均以“了”字为韵脚,给人以苦难接踵而来,无止无休,压得透不过气来的感觉。这样,它们诉诸接受者的就不只是理性批判意识,更是感同身受的情绪共鸣。接着的“田里的野草除不尽”以下四行,是一过渡段落。诗歌以除不尽的野草比喻数不清的坏蛋,形象地概括了当时的黑暗的普遍性和阶级对立的尖锐性,又以“还能忍受吗?/还能活下去吗”?两个短促的反问,酿成雷暴般的愤懑,直接导引出造反动员的振臂呼喊。第三层的造反动员以“来哟”为起始,有声有色,它不作节外生枝的说教,只是紧跟前面酝酿的情绪,以简洁有力的话语推动人们付诸行动——抽刀、扛炮,到斗争中去显出苗家不可侮的英雄本色。 全歌如同一团爆烈有声的火球,控诉,呐喊,呼号,构成了“官逼民反”,“造反有理”的强音。这当然也是一种“宣传”,但它不是隔靴搔痒式说教,而是穷苦人自己的心声,自己的情绪,是郁积的岩浆的自然迸发。所以,它具有擢人心的鼓动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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