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小说 |
释义 | 小说小说古代要算入余类。 小说最早放在“子”部。《汉书》就有“小说家”之名,引《庄子》语:“饰小说以干县令。”这里,小说乃指琐碎事,与日后意义不一样。 又,《汉志》(《汉书·艺文志》)说,小说家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稗官就是杂官、小官。班固在“小说家”项下所收的书,共有两方面:一、记古人;二、记古事。托古人表道理,近子家;记古事则近史家,但记的只是琐碎小事。 后来,人们就把记琐事、说小理的东西当做小说,放于子部。唐初的《隋书·经籍志》就如此。如《世说新语》及讲小器物、游艺(如下棋)琐语的,都放进去。 后来,人们又把小说置于杂家。《旧唐书》就如此。到五代为止,小说范围都广。这时,认为讲游艺等书多,为古代子部中的“小说家”所不能包括,故放在杂家中。 到北宋,《新唐书》里就不同了。《新唐书·艺文志》把小说放在史部杂传里。 六朝,志怪传奇渐发展,到唐就更多。六朝志怪一方面与宗教有关,一方面人们有故事之兴趣。唐代人则注意故事兴趣方面,到唐末仍如此。 最初,小说有记议论与记故事的两部分,记故事的同今天的意念近。及后把记游艺等放进去,把小说放进杂家,就与今意念远了。后来又把小说放进史部,把志怪、传奇等放进去,这又与今之意念合。子、史分列,是小说之一进步。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二十八把放在子部之所谓“小说”,放在史部中之所谓“杂传”,都加以清算,分为: 说故事 说理 共六项。志怪、传奇、杂录与今之小说有关,都是说故事的。 《四库提要》里根据胡应麟而稍有改变,把它分列子、史两部。志怪、杂录等入史,无传奇。这就更认清楚故事之性质。 以上是传统的目录学家关于“小说”之看法。以上这些都是文言的,而不及白话,因看不起白话。 我们认为,中国白话小说之发展,当自宋朝之“说话”。宋“话本”分为讲史与小说两种。讲史,是根据史书而讲,喜讲三国(根据《三国志》)与五代(根据《五代史》)。而小说,则分为四项:烟粉(艳情)、灵怪、公案(强盗招安)、铁骑(兵事)。至今,宋人《京本通俗小说》仍存。 后来,讲史发展成功“平(评)话”,里面讲故事,但又以诗为评(有诗为证,那诗就是评)。小说则更能引起人的兴趣。自元剧曲发展后,讲史渐衰。但讲史有教育与娱乐两种作用,小说却无教育作用。讲史渐从说话的“话本”发展成专给人看的,如《三国志演义》等(三国演义与三国评话不同)。从“演义”,就变成章回体。“演义”还是根据历史事实,故胡适说它是“通俗历史”。章回体同中国长篇小说有重大关系。 小说发展,到明有所谓“三言”“二拍”,即:《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喻世明言》及《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是收集宋人的短篇而成的。后来又从中选出,有《今古奇观》。 明,小说之盛,表示人对故事之兴趣发展,故有这些书的汇编。这都是偏于短篇的。 同时,明又渐渐从以前的小说、讲史二传统合流,如《封神榜》就是其产品。《西游记》讲灵怪,又讲唐玄奘,也是两种传统(灵怪、讲史)之合。合起来,则可因文生事,运用想像,不拘于史。这与今日小说之意念近。《金瓶梅》除了淫猥外,更写当时社会,写土豪劣绅如何勾通官府,用山东土话写。在写性方面,多是想像的;但写社会方面则是写实,是写当时社会。它从公案出来,但公案是写特殊事,它却是写的普遍的社会,又有讲史之写实精神,是两种传统之合。《水浒传》又是讲史加上小说中公案之性质,有想像,比《三国演义》价值高,又有社会人情之描写。不过《水浒》组织不严密,头绪纷繁,是讲史性质,组织上不如《金瓶梅》。 清《儒林外史》是讽刺社会的。讽刺,从前是没有的,它是讲史与小说合在一起。清末讽刺小说盛,如《官场现形记》等。讽刺从公案与讲史来。《儒林外史》是由许多短篇小说合成的。 《红楼梦》不但是讲史与小说合,而且结构上受戏剧之影响,故严密过于《金瓶梅》。 明王圻《续文献通考》,高儒《百川书志》收《三国志演义》及《水浒》,因为把它看做历史而不是作为小说,重其历史价值。 清初钱曾《也是园书目》收宋《通俗小说》,是因为它的版本难得。 《四库目录》不收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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