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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孟子·鱼我所欲也》
释义

《孟子·鱼我所欲也》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 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 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 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 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 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 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 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 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 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 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 谓失其本心(11)

【注释】①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②故患有所不辟:所 以即使是祸患也不躲避。③箪(dān):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④豆:古代一种木 制的盛食物的器具。⑤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人。⑥蹴:用脚踢。⑦万钟: 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⑧何加:有什么益处。 ⑨得:通“德”,感激。⑩乡:通“向”,向来,从前。(11)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原有 的良心。

【鉴赏】本文选自《孟子·告子上》,阐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 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文章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比方,以鱼与熊掌巧设比喻, 引出舍生取义的命题,然后从三个方面论证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 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 者,故患有所不辟也。”从正面论证生与死的问题,说明义比生更珍贵,不 义比死更令人厌恶。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 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从反面论 证生死问题是人生大事,但更有比生命还重要,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那 就是义与不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 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 之,贤者能勿丧耳。”从客观事实、普遍认识角度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 者不可兼得时应舍生取义。文章还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道理。如“一箪 食,一豆羹”,“万钟”,“宫室之美,妻妾之奉”等事例,生动地阐述了义与 不义的表现,表明了义的美好和不义的丑陋,从而进一步证明舍生取义的 道理。

孟子本人是一个具有舍生取义品性的人,他不肯迁就、趋附权势。他 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 文公下》)这是舍生取义的另一种说法。孟子曾在齐国任客卿,因与齐王 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齐王托人挽留,准备在齐都中心地区建一 座房子送给孟子,并送万钟粮食作为孟子及其弟子们的生活费用,却遭到 了孟子的严辞拒绝(《孟子·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文所说“万钟 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针对性的,这表现了孟子大义 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本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 孟子浩然正气和雄辩、善辩的才华。明代李贽《四书评》评论道:“全是元 气磅礴! 此等文字都从浩然气中流出,文人那得有此?”孟子喜欢使用排 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 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 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从而加 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而且,为了 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还喜欢使用比喻,本文以具体的事 物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道理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 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本文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 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 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 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江灵聪,汤克勤

汤克勤 主编.古文鉴赏辞典.武汉:长江出版传媒崇文书局.2015.第75-76-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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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0 5: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