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吹拉弹奏增乐趣 |
释义 | 吹拉弹奏增乐趣蒙古族民间乐器主要有吹奏、拉奏和弹拨三类,较少使用打击乐器。 (1) 吹奏乐器及乐曲。 “林比”即笛子,流行于东部和西部的部分地区。因常用于放牧时吹奏,故又名牧笛。牧人吹林比,可起到一种信号作用,羊群闻其声即聚集于牧人周围。林比有竹制、木制和骨制三种。管长20—30厘米,直径约3厘米。一般设六个按孔,一个吹孔,不设膜孔。演奏时,双手持笛,横吹,常用循环换气法吹奏。打指、颤指的技法富有长调民歌衬腔中诺古拉唱法的特点,打指、滑指的奏法具有马头琴滑音奏法的韵味。传统乐曲有《岗古哈拉》、《额尔宝日哈日查盖》、《巴音义和都楞》等。 “冒顿楚吾尔”,气鸣木管竖吹乐器,形似竖笛,吹口无哨簧,在西部阿勒泰山区流传。卫拉特方言“冒顿”意为木制的,“楚吾尔”即潮尔,意为“有持续低音的”。《钦定皇舆西域图志》中称该乐器“绰尔”。冒顿楚吾尔用一种被称作“扎拉特”的蒿草茎秆制作,两头贯通,管身正面开按孔三个,开孔位置和管长无严格规定,以阿勒泰县杭得嗄图蒙古乡民间乐手泰宾太的冒顿楚吾尔为例:管长60厘米,外径1.8厘米,内径1.3厘米,吹口距三个按孔分别为37.4厘米、45.4厘米、52.8厘米。演奏姿势和方法均十分独特:竖执管身,右手食指按上方第一孔,左手食指和拇指张开呈八字形分别按二、三孔,其余各指起稳定管身作用。吹奏时,管上端(吹口)含于口内,紧贴上门牙内侧齿龈。先由喉部发一长音,送入管中的气息在管内产生气柱震动,从而同时发出喉音和管音。喉音在演奏中作乐曲的持续低音声部,管音作上方旋律声部,用音孔开闭法奏出十个管音。音列为: 冒顿楚吾尔主要在节庆、婚礼等场合或放牧中演奏,也用于祭敖包、祭水土等祭祀活动中。迄今为止,已搜集到二十九首乐曲,每首乐曲均有标题,大多有相应的民间传说。著名乐曲有《额毕河之浪》、《准噶尔的召唤》、《阿勒泰的欢乐》、《黑走马》等。乐曲多采用无半音五声音阶,五声以外的音很少见且处于装饰地位。以宫、商两种调式最为常见。演奏中常用大二、小三度的装饰音、滑音。每首乐曲一般由一个长乐句多次变化重复构成。乐曲的节奏、节拍多为气息悠长的非均分律动形式,有些乐曲因模拟马、熊等动物的步态而采用均分律动形式。 (2)拉弦乐器及乐曲。 “潮尔”,蒙古语意为“持续低音”或“双音”,因演奏时内弦空弦一直作为固定低音鸣响着而得名。又称“锡纳干潮尔”,意为“音箱呈杓形的琴”。流传在东部和中部地区。潮尔琴身木制,其形制在民间无定规。琴杆细长无品。音箱上厚下薄,有倒梯形、铲形、瓢形、杓形等多种。单面或双面覆以羊皮或马皮为膜,琴头一般无雕饰,琴轸设在琴头两侧,琴马较高。张两束马尾弦,向内弯曲的木杆拴马尾为弓。音量较小,音色浑厚。定弦为A、d,常用音域为A—d1。按照传统的演奏法,演奏者席地盘腿,琴底触地,左手食指、无名指中节指腹按外弦,拇指左侧触内弦,用压弦法获得揉弦效果。可以奏出八度、五度、四度的和音、泛音和带空弦的双音进行。常用食指上、下滑奏和无名指打弦等技法。右手持弓在琴弦外方拉奏。潮尔主要作为英雄史诗、叙事歌曲的伴奏乐器,由民间艺人自拉自唱。在春季产羔时节,当发生母畜不给幼畜喂奶的情况时,牧人便用潮尔给母畜演奏《孤独的驼羔》、《可怜的小马驹》等忧伤、哀怨的乐曲。牧人们相信,母畜会在潮尔乐曲的感动下为幼畜哺乳。潮尔乐曲大都是在民歌曲调基础上的改编或完整地演奏民歌曲调。传统乐曲还有《朱色烈》、《嗄达梅林》、《巴雅龄》等。 马头琴,蒙古语称“莫林胡尔”,因琴头雕饰马头而得名,流行于中部和东部地区。有学者认为马头琴是从宋时拉弦乐器胡琴发展演变而来,成吉思汗时(1155—1227)已流传于民间。也有认为马头琴是在民间潮尔的基础上改良而成的说法。在蒙古族民间,关于马头琴起源的传说广为流传。从前,察哈尔草原上的一位牧童精心养育的一匹白马在一次赛马盛会上获得第一,王爷强行夺走白马,据为己有。几日后,王爷想骑上白马表演一番,一上马背就被白马掀翻在地。王爷恼怒至极,令人射死白马。白马身中数箭跑回家中,在主人身边死去。牧童悲痛欲绝,为了和白马永不分离,用白马的皮蒙在马头骨上为音箱,腿骨做琴杆,马尾为琴弦和弓毛,琴头雕一马头像。从此,蒙古草原就有了马头琴。时至今日,蒙古族牧民仍保留着把马头琴悬挂在蒙古包壁上,以示吉祥和幸福。马头琴音箱松木制成,有梯形、长方形等多种,单面或双面蒙饰有图案的马皮或羊皮。琴杆细长,用榆木或紫檀木制成,无品,琴轸设在琴头两侧。张两束用马尾制成的琴弦,用马尾弓在琴弦外方拉奏。坐姿演奏,音箱置于两膝之间。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指腹按弦或用指甲从弦内侧向外顶弦。后一种指法较前一种发音清亮,故有较多的人采用。可奏出和音,音色圆润,音量较小。除独奏外,还用于民歌、说唱的伴奏,亦常与四胡等乐器合奏。马头琴适于表现深情、哀怨的情绪,尤其适合于演奏节奏自由、气息悠长的旋律。伴奏民歌时,多用颤音、滑音技法模仿演唱者的发声特点。定弦法同一般拉弦乐器相反,外弦低、内弦高,传统定弦为a、e,音域为e—e1。传统乐曲有《阿斯尔》、《朱色烈》、《走马》、《荷英花》等。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对传统马头琴进行了多次改革,扩大了音箱,蒙蟒皮,采用类似提琴的弓,定弦为d1、a,音域a—a3。既保留了传统的音色。又增加音量,同时产生了一批优秀的编创乐曲。 走 马 “叶克勒”,流行于西部的阿勒泰地区。琴身木制,通体用半圆木凿刻成形。刳木为槽成椭圆形音箱,上覆以山羊羔皮或其他薄质皮料。琴杆细长,无品。长方形直颈琴头,上刻有本部落徽号。两根琴轸置琴头两侧,张粗细不同的马尾弦两束。木制弓杆向外弯曲,马尾弓毛。木质琴码上方置石片或金属块以改变音色。民间流传的叶克勒琴规格不一,以哈纳斯蒙古乡乐手托尔拉的琴为例:全长90.3厘米,音箱长44.2厘米,最宽处16厘米,弓杆长67.0厘米,弓毛长59.5厘米。定弦为e1a1(内弦低外弦高),音域为e1—g2。演奏者多为女性,演奏时两腿一蹲一跪,琴体底部触地。右手执弓在琴弦外方拉奏,左手指腹按弦,食指、无名指、小指按外弦、中指按内弦,仅用一个把位。内弦常以持续低音方式与外弦所奏旋律构成各种音程的和音。左手常运用打指和虚按的技法,右手弓法有连、顿、中顿弓等多种,多数乐曲以一种弓法贯穿始终。叶克勒一般充当舞蹈或民歌的伴奏,亦可独奏。有些乐曲的题材、曲名以及相关的民间传说与楚吾尔曲大致相同。乐曲多用五声音阶商调式,宫调式次之。两种调式的主音音高均为外弦的空弦音高。乐曲中的舞曲有相对固定的节奏型贯穿,有些乐曲在小节内弱位上奏出重音,模仿绊住腿的马、熊等动物的步态。具有故事情节和表现忧郁伤感的乐曲采用非均分律动的节奏、节拍形式。常用多种节拍交替的方式。用变化重复手法把一个旋律型或一个乐句贯穿始终是大部分乐曲的结构方式。传统乐曲有《额毕河之浪》、《巴拉金的枣骝马》、《杭盖山的乌雉》等。 四胡,蒙古语称“胡兀尔”,清《律吕正义后编》称其为提琴,也是汉族、达斡尔等民族常用的乐器。在蒙古族地区的中部和东部较为流行。四胡琴筒木制,有圆形、六角形和八角形三种,一端蒙羊皮、蟒皮或薄木板。琴杆用乌木或红木制作。张四根弦丝或金属,一、三弦分别与二、四弦同音,竹弓马尾分两股夹在一、二弦和三、四弦之间。蒙古族四胡有低音、中音、高音三种。低音四胡,俗称大四胡或好来宝四胡,流行于东部地区。琴长约110厘米,琴筒长约30厘米,直径15至20厘米,弓长约85厘米,张丝弦或肠弦,定弦A、d、A、d,音域为A—c1,主要用于好来宝和乌力格尔的伴奏。牧区的低音四胡为了便于马上携带,琴体各部分可以装拆。中音四胡主要在中部地区流传。全长90厘米。琴筒铜制,长16厘米,直径10厘米,弓长78厘米,定弦d1、a1、d1、a1,音域d1—d3,用于说唱音乐的伴奏以及独奏或合奏。高音四胡,亦称小四胡,流行于中部和东部地区。琴身长80厘米,琴筒长14厘米,弓长78厘米,定弦d1、a1、d1、a1,音域d1—d4,用于独奏或重奏。四胡的演奏法近似于二胡,为说唱伴奏时,常用左手中指或无名指从弦内侧以指甲顶弦代替按弦,有时还可弹弦,并用弓杆敲击琴筒,加强节奏、制造气氛。传统乐曲有《万里》、《刚来玛》、《荷英花》、《八音》等。 (3)弹拨乐器和乐曲。 “雅托噶”,汉称蒙古筝。流行于中部和东部地区。《元史·礼乐志》载:“宴乐之器,筝,如瑟,两头微垂,有柱,十三弦。”至明清,已在民间普遍流行。各地的雅托噶弦数十至十四根不等,琴体用整块木料挖凿而成,长130至160厘米,上覆弧形木板为面,背面开“一”字形音窗或不开音窗。张丝弦或肠弦。一弦一柱,柱可左右移动以调节音高。按五声音阶定弦,但音的排列不同于汉族地区的筝,演奏者可根据自己的习惯和不同乐曲的需要而排列音高。以锡林郭勒盟流行的十二弦雅托噶为例,定弦为b、#f1、g1、d1、a、d1、e1、a1、d2、e2、#f2、a2。演奏者多采用席地盘腿的姿势,琴首置于奏者右腿上,琴尾触地。也有设置木架为琴脚者。按传统演奏法,右手拇指和食指戴骨质拨子拨弹,左手指和中指按弦,颤弦或抹弦。蒙古人认为雅托噶演奏者坐势如佛,弹弦如理佛经,琴声清澈悦耳,视其为佛琴。许多艺人在弹奏前要洗手、静心或烧香,以示尊重该乐器。雅托噶用于伴奏、独奏和合奏。传统乐曲有《阿斯尔》、《平安昭》、《八音》、《飞奔的黄羊》等。改良雅托噶有十二弦、十六弦和二十一弦三种,音量增大,音色改善,音域加宽,右手中指和左手食指也用指甲拨子,演奏技法更加丰富,成为蒙古族乐队的主要乐器。 “火不思”是一种古老的抱弹乐器,汉文史籍中曾有“虎拨思”、“胡拨四”、“琥珀词”、“浑不似”等多种音译。清代,火不思列入宫廷番部合奏,《大清会典》载有火不思图形。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内蒙古自治区音乐工作者根据文献记载进行仿制,制成大、中、小三种。音箱木制,扁平,琴面侧开音窗,琴头雕饰如弓箭,琴轸如箭簇置于琴头一侧。张四根金属弦,指板上设铜质音品二十一至二十六个。以常用的中音火不思为例,定弦为c,g,d1,a1,音域超过三个八度。用塑料拨子弹奏,能奏双音及四音和弦。右手有弹、挑、连扫等技法。火不思音量较大,音色清亮,用于独奏、伴奏或合奏。编创乐曲有《森吉德玛》、《奈门阿音》等。 “托不秀尔”是西部蒙古族最有代表性的乐器,琴身木制,通体用半圆木凿刻成形,全长70至80厘米。音箱有梯形和上圆下方两种,刳木为槽而成,覆以薄板为面,上设音孔一至三个不等。琴杆细长,无品,琴轸置琴头两侧,张两根肠弦或丝弦,现多用尼龙弦。定弦有a,d1和g,d1两种,音域可达两个八度,实际演奏时一般不超过一个八度。演奏时坐姿抱弹,左手按弦,一般仅用第一把位,常用打弦、勾弦技法。右手手指拨弹,有弹、挑、扫、捂弦、打弦、敲击面板等手法以及左、右手的打、弹结合等。此外,还有两种演奏与形体表演结合的方式:一种是边弹边将琴身置于肩上、背后、胯下等身体部位表演;另一种是在右手小指上拴一细绳,与一个木制的头部和四肢可以活动的鹿形木偶连结起来。演奏时,乐手以拨、弹动作牵动鹿身上的机关,鹿随着弹奏的节奏做出各种姿态。托不秀尔主要用于民间舞蹈和说唱史诗《江格尔》的伴奏,民间习惯于将十二个舞曲看作一套,其中以《萨布尔登》最具代表性。该乐曲曲调简洁节奏鲜明,突出地反映着西部蒙古民间舞蹈的律动特征。乐手们认为学习演奏托不秀尔应从这首乐曲入门。托不秀尔乐曲采用无半音五声音阶,商、羽两种调式最为多见,很少出现转调情况。内、外弦均可演奏旋律,常以内弦为固定低音与外弦的旋律构成各种音程的和音。乐曲节奏为均分律动型,常用节拍为6/8、2/4、3/4、4/4、等。乐曲结构简单,常用单乐段变化重复,重复时在速度、力度、演奏法等方面进行加花变奏。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工团与呼和浩特市民族乐器厂合作,对民间托不秀尔进行了改良。改良托不秀尔琴体稍大,音箱制作采用薄板粘拼法,音量增大,音色浑厚,音域亦得到扩展。 蒙古族的打击乐器主要用于宗教仪式,如萨满巫师医病驱邪用的抓鼓、腰铃,喇嘛庙中使用的鼓、钹等。此外喇嘛教仪式中还使用大铜角、贝、唢呐等吹奏乐器。蒙古族器乐曲大多源自民歌或是流行于全国的某个器乐曲牌之变体,如合奏曲《八音》、《美德利》是著名器乐曲牌《老八板》的变体,反映着不同民族、不同地区间音乐文化相互交融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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